分享社會與貧富差距
- 背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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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處於全球化、在地化的互補和矛盾中,帶來一連串經濟、文化及政治的衝擊環境,期盼以溝通來面對歷史記憶與族群意識,提升法治觀念及價值倫理,重建民主社會素養,更期盼釐清公共領域及私領域之界限,實踐公民社會的精神,故我們強調「分享」,一方面呼籲人們重視專業倫理、弱勢權益、資源的分配落差、家庭與社會失序,另一方面則要努力豐富藝術人文素養,重塑社會的基本價值。
臺灣的貧富差距自2001年驟然擴大是社會基本現實,依行政院主計處歷年的「家庭收支調查」來看,家戶可支配所得由小至大排列分成5等分,從2001年迄2016年,最高20%家庭和最低20%家庭所得差距倍數幾乎都在6倍以上。另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發布2015 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所得在前 5% 的家庭,平均年所得為新台幣 471.5萬元,最後 5% 的家庭,平均年所得僅 4.7 萬元,差距達百倍,為歷年次高。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教授羅伯.席勒(Robert J. Shiller)訪台時指出,台灣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貧富不均,財富集中少數人身上,顯示出貧富差距過大問題,不容忽視。
政府雖不斷擴大公共預算支出、開辦社會保險、社福津貼加碼,推動租稅改革,試圖透過所得重分配來縮短貧富差距,但人民對於生活改善的「無感」、經濟條件未提升的「有感」,顯示縮短貧富差距效果不彰。AI科技進步,將大幅取代人類工作機會,貧富問題將更趨嚴峻,需要集眾人智慧,尋求解決之道。
- 新聞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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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分配正義之聲多麼微弱
來源: 蘋果日報 — 2014年05月07日貧富差距拉大是全球性的普遍現象,但是不代表政府應該視為當然,差距擴大會對政治、經濟和社會產生很大的衝擊,因為相對的剝奪和仇恨會產生。資本主義的思維就是追求高效率及經濟成長,但是同時並存的是環境的破壞以及所得分配的差距拉大,台灣這幾波的抗爭活動已經將台灣帶到一個境界,要重新去省思過去所追求的價值和目標,以及如何透過所得重分配來達到分配正義來縮短貧富差距。 閱讀全文
美國約有4650萬人在貧窮線以下 占總人口15%
來源: 人民網 — 2014年05月06日近日,《紐約時報》接連發表文章,探討全國及紐約市的貧窮問題,多家傳媒也有相關報導,可能因為今年是美國滅貧50周年。原來,在綽號“The Big Apple”、人見人愛的紐約市,接近一半人所賺的僅夠糊口,在亞裔中,貧窮人口更占29%,比拉美裔高3.3個百分點。至於全國,貧窮家庭的財政狀況只能用兩個字形容:脆弱。 閱讀全文
最貧最富5%差距統計 財部擬恢復
來源: 台灣醒報 — 2014年05月05日財政部日前決議停止公布綜所稅申報10等分及20等分所得差距統計,引發爭議。根據財部資料,2012年最富5%與最貧5%由2011年高點的94.84倍,陡降至85.21倍。財政部長張盛和5日赴立院備詢時解釋,財部資料係基於綜所稅申報的「納稅單位戶」進行計算,並非完整所得,僅供研究參考之用,但若外界要求,他會考慮恢復此項統計。 閱讀全文
全球開徵資本稅減少貧富差距
來源: 彭博商業周刊 — 2014年05月02日今年42歲的巴黎經濟學院教授皮克蒂(Thomas Piketty)出版了《21世紀的資本》(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一書,令人眼前一亮。他在書中對所謂「資本主義的核心矛盾」提出了一個異乎尋常、或許不切實際但耐人尋味的解讀:財富增長快於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趨勢導致了不平等,破壞了民主和社會正義。 閱讀全文
克魯格曼:《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嚇壞了誰?
來源: 紐約時報中文網 — 2014年05月02日替美國的寡頭們辯解的人顯然沒能做到條理分明,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政治上也節節敗退。錢仍然能說了算——的確,現在金錢的聲音比過去更加響亮,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感謝以羅伯茨(Roberts)為首的最高法院。不過,觀念仍然意義重大,它能影響我們圍繞社會議題展開的討論,並最終影響我們的行動。皮克提的著作引發的恐慌顯示出,右派在觀念上已經乏善可陳了。 閱讀全文
IMF示警 台港馬澳紐 房價恐修正
來源: 蘋果日報 — 2014年04月29日IMF在最新《亞太經濟展望報告》中,警告港、台、澳、紐、馬等地房價租金比大幅走揚,房價有修正之虞,並強調亞太經濟需留意全球流動性緊縮、中國經濟減速較預期嚴重、安倍經濟學效果減弱及地緣政治等4大風險。 閱讀全文
貧富差距恐破百倍 財部不公布了
來源: 自由時報 — 2014年04月29日台灣貧富差距持續擴大,據綜所稅申報資料,預估二○一二年最富五%與最窮五%所得差距將飆破百倍,再創新高。但因數字太難看,財政部竟以「符合國際慣例並與國際接軌」為由,自今年起不再公布十等分位及二十等分位的所得差距資料 閱讀全文
財政部提出打房4大改革方案
來源: 風傳媒 — 2014年04月23日財委會中午通過「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修正草案」,除區分「自住住宅房屋稅率」跟「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外,「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而「非自用住宅房屋稅」則設定1.5%下限、3.6%的上限,其實際課徵稅率,則由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所持有之房屋數,訂定差別稅率,而此修正法案最快今年生效,明年影響房屋所有權人繳納稅金。 閱讀全文
- 專家觀點
- 基金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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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近幾年在相關議題上舉辦的活動:
活動日期
活動名稱
201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