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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刊登】數位監控VS應用 跨世代交鋒(刊登於109.10.29中國時報A8.A9)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
【基金會刊登】數位監控VS應用 跨世代交鋒(刊登於109.10.29中國時報A8.A9)

 

 

 

 

 

主持人 陳添枝(臺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前國發會主委)

常言道,人生七十才開始挑戰不斷,在新時代的到來,基金會應扮演著重要角色,也是可以量能建構的場域和典範,把七十歲、五十歲、三十歲、放在同一個平台上,一起討論台灣未來重大議題,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期待三十歲能將七十歲與五十歲的經驗傳承。


立即佈署經貿對策 積極培育科研人才

重新界定 企業與財產權問題

陳添枝:

數據流動無遠弗屆,但知識流動範圍經常小於數據流動。故以數據流動範圍界定市場,知識流動範圍界定企業邊界。企業間知識交換的介面將影響企業之間合作關係。未來地理概念不再適用數位時代的企業,也就是以國境界定企業的時代將改變。數位時代的商業模式,所面對企業所在位置不易界定,這界定問題將影響各國課徵租稅的制度必須重新思考。以常設機構認定企業課稅的主體, 或區分境內、境外銷售分別課稅,皆將發生困難。未來商業呈現不再等於商業據點的呈現。

關於稅的問題;以樂天為例,如網購公司樂天,數據從東京流到台北,看似市場連接在ㄧ起,在台灣可以上日本樂天網站看到日本產品的清單,可是實質上產品可能過不來台灣,因為有海關、租稅等實體經濟上的障礙。目前的租稅概念建立在地理位置上,台灣樂天要繳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日本樂天繳的是日本營利事業所得稅、消費稅,但事實上數位交易已經無國界。當我國財政部堅持維持地理課稅推行,就會將數位服務空間上的市場打亂,所以在台灣樂天買不到日本產品,是因為被財政部擋住,這些問題現在已經出現。

為什麼我想要買日本網站的秋天柿子卻寄不來台灣,無法成交。日本樂天表示,因為台灣財政部要求日本樂天要在台灣設實體公司,開設台灣樂天網站,才能販售,如果沒有設實體公司,繳營業稅方式很複雜,會跟財政部引起紛爭。再者,還有日本政府問題,日本樂天公司透過網站把商品直接賣到台灣來,還是要繳百分之十的日本消費稅,另外台灣也有關稅相關規定,商品進到台灣販售,基本上財政部還要課徵營業稅,所以稅制目前都建立在地理概念,就是公司設在哪裡。現在數位時代商業活動分境內或境外,就會有很多不同處理,完全與原舊經濟時代的概念不同。

新型態服務,地理概念就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稅制將面臨很大衝擊。美國跟歐盟也正在爭論Google該如何課稅,台灣對臉書也有課稅問題爭議,臉書在台灣沒有公司也沒雇用任何人,卻有一千八百萬個帳號,光台灣企業在臉書投放廣告,讓臉書一年營收超過百億。諸如此類的課稅問題層出不窮,該要怎麼課稅,未來將是一大挑戰。

若要強迫日本樂天或臉書在台灣設立公司,其實創造的就業機會也很少,因為所有主要的平台運作都在日本或美國,頂多找送貨員或行政,目前日本樂天買下台灣職棒Lamigo桃猿隊,更名樂天桃猿隊,以職棒營運方式增加台灣市場效益,但真正數位公司收入來源跟雇員人數仍不成比例,這是未來經濟層面會碰到的不同挑戰。

財產權是資本主義的根本,把資本的財產權賦予私人,透過自由意志交易,形成市場經濟;若把資本的財產權賦予國家(共有),將形成共產主義。在數位時代下,數據的所有權,也將決定自由經濟的型態。數據的所有權屬於私人,形成自由市場經濟,若數據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則非自由市場經濟。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決戰七十年才分出勝負,數位時代的體制之爭現在才要開始。

科技應用 產業轉型面面觀

史欽泰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前工研院院長)

史欽泰:

科技在產業、製造業的挑戰,是如何快速發展,目前對生產力的提升比較明確。至於自動化是不是危害僱用員工數短少與失業問題,目前並不重要,現在產業還在面臨缺工問題,這波疫情對數位化來說是有好處,現在科技產業在供應鏈發展,還是重要的提供者,對於如何快速提升生產力還是很重要。不過假定就要馬上轉換全部數位化,對很多中小企業確實有困難。

依困難度而言,第一、要提升搜集生產鏈資料,對台灣很多傳統產業是一大問題,傳統產業本身數位化程度相對較低,生產所用的資訊,是否能被搜集而提升生產力,需要循序漸進的轉換過程,我們常聽到產業進已化到4.0,但也有人說連2.0都還沒完全做到。數位化過程是一個循序漸進的方式,非一步可及。企業最重要的是投資跟生產力獲得,是否經得起數位化成本的負擔,若無法就面臨別的產業併吞。台灣基本上有很多隱形冠軍,表示台灣產業做的產品確實不錯,在獲利條件下,慢慢進行數位化轉換,強化科技應用空間。第二、傳統產業有很多技術員是老師傅,知識與技術在個人身上,比較急的是應該將老師父的知識與技術快速擷取下來,以現代科技方式,讓技術知識可以傳承下去,而不是減少技術員。傳統產業本來就已經缺工,現在還有傳承問題。傳統產業可能是在這類問題比較難以解決。

反觀,高科技產業基本上是受益的,因為很多產業今年還是成長,數位發展像是基礎建設一樣,積極網路擴建更新,很多家裡需要增加或更新電腦、網路或個人攝影設備等,疫情產生新型態需求,現在要買還不容易買到(如SWITCH),基本上需求是增加。企業視需要順應改變,企業作法改變,個人需也改變,轉變後的需求更為重要。另外,市場應放眼海外,如果不上網去行銷可能無法得到新的資訊因應數位衝擊。再者,電子商務興起、物聯網的便利、物流的發達,商品要運到世界各地,不再受限,這是製造業與服務業需要重視。

最後,金融業基本上是特許服務業,須受政府法規管制,建立數位貨幣或數位金融的合理法規,讓科技能夠進到金融業讓服務效能提升。但對不相信網路安全及不善使用數位支付的人來說,推廣網路金融支付教育相對重要,年輕一代可能問題不大,年紀大的會很怕以後不收現金該如何消費。

陳添枝:

過去參與數位研討的結論,感覺每個產業都變成科技產業,再也沒有高科技或低科技傳統產業區別,數位化後每個產業都需要使用數位技術跨專業共治,包含金融,我有位金融界朋友表示,企業開始聘用台大資訊系學生跟教授,擔任公司技術長,但高科技人不喜歡穿西裝打領帶,向公司要求服裝自由等,金融業文化受科技浪潮也開始在改變。

超前部署 兼顧永續

史欽泰

台灣有扎實的資訊電子產業,供應鏈的管理是很好的,半導體產業也是一支獨秀。全民健保發展更是國際水準的醫療政策。在大流行疫情當前,台灣人民沒有遭受較大的生命安全威脅,防疫為數位整合的開端,未來要能繼續開發,讓科技廣泛應用到智慧製造、醫療照護等。所以台灣還是有機會創造幸福生活的典範,疫情(危機)是數位發展的加速器,是台灣千載難逢的機會,更需要政府與民間超前部署,比較弱就是科技研發人才的培育在台灣是缺乏的

台灣迫切需要數位科技整合,研發也需要耗費的龐大能量,因為數據化需要大量的儲存,現在數位儲存的產業發展蓬勃,數據快速流通、串連、運算,演運器的發明更要精準可靠且安全,精準的量測也是現在非常重要的科技,但演算法的分析發展也是一種浩劫,增加了地球的溫度與廢棄電子耗材等。

數據對於台灣半導體科技影響最為直接。人工智慧發展也很重要,基本上未來服務性產業都會依靠人工智慧,如果沒有人工智慧快速運算很難做服務,數位發展目前不會危害人類生命,反而需要兼顧與地球環境永續發展為考量。


數位法規須合比例原則

個人隱私與政府治理間的平衡

葉俊榮(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前內政部部長)

葉俊榮:

有關法令涉及個人隱私、政府治理、犯罪防治與政策等問題,是數位雙峰之間相互取用資訊,侵犯隱私權保護與比例原則課題,就是搜集資訊與原本資訊取得目的間是否有關連性。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周遭國家相比相對進步,個資法裡,對於公務或非公務機關資訊取得、使用都有原則性規範,但像臉書或LINE等針對個別犯罪偵查時,資料取得往往受限,檢調機關非常希望掌握這些資訊,才能繼續偵辦。

過去常透過協商討論、建立平台,經由多方資料搜集,商討如何處理相關實體法與程序法問題,如台權會運作模式。科技偵查法草案提出,感覺依法行政,所有爭議都規定在法律裡,但以高調的科技偵查法方式進行,是否有必要?這是在民主社會的懷疑、有更近一步討論空間,反映出台灣對科技偵查法,無論在人權或法治面應有一定程度約束。

亦談隱私、資訊問題

曹家榮:

關於隱私、資訊的問題,與社群媒體帶來的假新聞現象有關。二○一九年底,英國的牛津大學網路研究所所長霍華德(Philip Howard)受邀來台灣演講,談論假新聞議題,霍華德提到在討論巨型社群軟體管理時,資訊揭露是相當重要,也就是臉書推播的資訊,如背後不是單純的個人訊息,必須標記或註釋,如政治宣傳、廣告等,讓使用者知道背後訊息來源是有特殊目的用途,以資訊揭露作為管理社群媒體所產生的社會影響,相當重要

葉俊榮:

台灣的監督案例值得觀察,如臺灣人權促進會,提出二○一八台灣網路透明報告,我必須要肯定這個民間團體,積極做非常困難的事;另一個是立法授權的嘗試,最近法務部提出引起爭議的科技偵查法草案;再就是國發會推動的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平臺。

案例一:臺灣人權促進會 ─二○一八台灣網路透明報告

臺灣人權促進會提出的二○一八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彙整二○一五至二○一六年調查各機關的資料,有些機關願意配合,有些則不願意。從配合機關所提供的資料,發覺當機關需要跟網路服務業者調資料時,一般而言,本國服務業者配合度非常高,外國、跨國業者配合度就沒有那麼高。調查報告也指出大多數是向「非公務機關」提出,至少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四次資料請求,檢警調機關提出請求約佔總請求數九五%以上,主要請求理由為偵辦刑事犯罪。檢視各機關提供請求對象資料,接受請求的非公務機關有大幅重疊的狀況,且以本土企業居多。

報告更指出,公務機關中,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是四個提供完整請求發送對象的單位,其資料顯示,這四個單位共提出了二萬六千七百二十五次的網路個資要求,但其中僅有兩次被拒絕。其他單位就不如預期,非公務機關,如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亞太電信所提供的資料也顯示了一○○%的配合度,而中華電信不願提供資料,但由台南市警局向中華電信請求兩萬多次中,核准率卻是一○○%。相較之下,跨國企業所揭露的平均接受度僅為六四.九%。政府機關與網路服務業者間索取用戶資料,可能是透過和業者協定好的線上系統送出申請。如刑事警察局和臉書(Facebook)合作,在臉書的線上系統填寫制式申請文件後,經臉書方審核後提供(臉書同意提供比例為五一.一%)。由此可知,本土企業對政府請求的配合度遠較跨國企業度高。

調查結果也顯示,資料所屬機關不願意完全配合,獲取的資料並無法完全揭露。在目前的機制下,雖然資料搜集不完整,臺灣人權促進會僅能努力拼湊形成議題為之抗衡。

案例二:立法授權的嘗試─科技偵查法草案

法務部前日提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引起軒然大波,此草案全文已從法務部網站撤下,但其中所引發的爭議仍值得我們思考。第一,科技偵查法授權,准許檢警調以「植入程式」方式對通訊軟體,如LINE、Skype等實施通訊監察;第二,通訊監察須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取得核准;但若為搜集境外敵對勢力情報,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也可核發核准許可,而科技偵查於核准程序上並未嚴謹妥善規劃。第三,以檢察官向法院申請核准,針對通訊資料有權查扣雲端資料、還原已經刪除之電磁紀錄等爭議。這一類問題是政府機關要去跟非政府機關拿敏感資料,目的為何、怎麼搜集、處理、利用,在公務方面有很多需求,但不知道如何完備進行,任何涉及個人敏感資料蒐集的過程中,必然引起社會關注,科技偵查法只是其一。

MyData中介平台與個資服務

葉俊榮:

政府資料可分為開放資料(Open Data)、共享資料(Shared data)、不開放資料(Closed data),不開放資料的原因為機密、敏感而受到保護,不對外開放,例如國家機密、個人資料。二○二○年七月國發會推出的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平臺是將不開放資料中,非關國家機密的個人化資料,開放民眾自主運用,等於扮演一個資料下載、交換的中介平臺,居中連結政府機關扮演的資料提供者(Data Provider),以及需要資料的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

目的是為推動個人資料自主運用,讓民眾可自行下載運用個人化資料或單次即時同意傳輸給第三方運用,平臺本身無存留民眾個人資料,民眾同意下載也僅限當次,非永久同意資料取用,民眾可於平臺查詢個人資料使用紀錄,追蹤自己的個人資料運用流向。從國發會現在處理的資訊,有很多是我以前在研考會影子,研考會與經建會合併為國發會,對於民眾所表示的意見、公務意見之處理,在過去研考會都有相關規劃,部份願景是好的,只是作法會引起社會討論,溝通是絕對的必要。MyData採一次性的設計,就是政府掌握我多少資料,使用後會消除,只會一次性暫存並不會留下資料,這對個人服務使用,也落實個資法中使用端有修改、更正、刪除的權利。

劉育成:

數位時代,數據資料成為重要個人資產,資料信託為數據資料管理保存的解方之一,資料信託有幾種類型,第一為公民資料信託,就是把公民價值跟參與過程放到信託過程中,現在的數據不是只有次級資料,而是所有人都是資料提供者,應鼓勵主動參與且願意把自己的資料提供出來、交由信託組織來管理;第二為由下而上(Bottom-up)的相互運作,不再是過去由上而下地透過政府搜集資料與管理資料,而是進一步去思考如何將所搜集的資料提供給權利個體。

未來數位時代仍會面臨很多問題與挑戰,第一、信託透明度問題、是否需要新的專業數據受託人,這是否也會導致一個新的階級或職業出現;第二、有沒有可能會有壟斷濫用的問題,該如何解決?第三、標準化的問題;第四、責信的問題;第五、授權的問題等。即便是在資料信託之後,當需要使用時,授權問題該如何處理?這些都是未來會遇到的問題。


著眼量能建構 強化民主素養

面對法律、制度跨域挑戰

葉俊榮:

其實重點不只法規,而是量能建構(capacity building問題,整個社會的法律面、制度面,甚至跨領域的溝通協調,是否都準備妥善,需要時間進行充分討論。我認為數位時代問題,不是法律訂定就能解決,背後有更重要的態度去面對。人類社會需要透過溝通協調才能走到今日。

以前電話出來時,我們都覺得很棒,可以從這端聽到另外一端的聲音,還可以利用電話跟另一端做生意,電話的發明感覺很棒,但電話演進到今天的手機,手機經常寸步不離,反思有比較自由?以前數位匯流之前是電話線、光纖線,人被綁在電話線一端,進入新數位時代後,不用被定點綁住,演變成任何時間、地點,人只要帶著手機四處走動,通話不受限制,實現人類科技發展的理想。從行動角度觀點是自由象徵。但從另外一個角度,隨時都會被找到,不馬上回電話還不行,又變成不自由。數位時代問題,我認為不應只分成單純的自由或不自由討論,或是禁止、約束發展,應該要從量能建構著眼,如何在數位環境下培養實力,讓人才能在數位時代充分發揮,事先知道負面因素,再一一去克服。

政府能做的事,一定要逼政府做到,但有很多事情不是政府角色能做好的,如數位素養。社群網站上的禮儀一定要培養,包括媒體識讀、民主素養強化等。這必須要經過試驗,不是光是教育即可一步到位,試驗過程會面臨很多困難,從中習得教訓不斷地往前走,這就是台灣以前面對新時代來臨必經過程,從學術建構、充分討論到政策實踐。但也不需太悲觀,我認為所有人才、各式專業,都對於如何進入數位時代有所貢獻,不只是誰要去做的問題,每個人都有所貢獻,尤其是學界專長,數位時代要處理的不只有法律,也要不斷研究其他很多跨領域面向議題,讓政府變得更聰明,然後也變得更可信賴,同時讓民眾也更懂得數位民主,尊重別人同時也能發揮自己。

數位時代商業模式也不斷演進,網路服務業者的服務內容也是不斷更新,同時也與全球互動,不能單純以切割或約束管制。透過量能建構迎接數位時代來臨,而不是單純去阻擋、切割、管制。再者,資安問題非常重要,在複雜國際情勢下,資安如果牽動到國家安全,資安管理、建置就是非常嚴肅,絕非小事。資安發展,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產業,如能事先可能憂慮的部分提出討論,社會即可以正面態度去面對資安問題。以上是數位時代真正應有的作為,法律只是當中一部分。

提升全民文化素養 杜絕媒體、網路霸凌

劉育成(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育成:

數位素養不只針對特定年齡,所有人面臨相同問題。現在網軍與民粹盛行,要年輕人不要使用社群媒體,不要相信社群媒體不真實的言論,更不要在上面亂發言,是困難的,這已是年輕人的日常生活常態。現在很多平台如Dcard、Youtube等,都是以匿名留言,一般使用者無法得知留言者真實身份,再者,網路霸凌也與過去有差別,已無時間或空間斷點,是二十四小時存在。這樣的社會現象背後有很多原因,如生活數位化、網路通訊發達,以及就是以匿名發表言論,認為言論自由不需要負責任,匿名發文產生過度的言論自由,會不自覺而肆無忌憚的傷害社會和諧或個人。

匿名發言是年輕人的日常生活,年輕人會覺得匿名是應該的,也過度解讀言論自由保障。其實在台灣過去的教學文化裡,問學生有沒有問題,多數不會直接表達,藉由數位時代方便,利用匿名提問軟體,學生可以即時發問、表達意見,發現學生就會非常踴躍提問,老師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得知學生問題立即解答。程式也可任意調整記名或不記名的選項,配合教學課程。從我過去教學經驗中,匿名提問數量,真的比現場提問或是記名提問更多,學生也會很願意參與匿名提問。

現在只能談限縮,要全面禁止、控制需要花費成本過高,如極權國家要控制人民思維與生活模式,所費的時間與金錢成本是非常高的,因為必須要滲透且防範,台灣早期也是一樣,必須要花費高成本、人力、物力才能監控每一個人所講的話,作有效控制。如果馬上要全面禁止,社會必須要付出高額成本、國家要付出代價也不小。至於全面掌控會不會有效果?不得而知,至少台灣已很習慣於數位化自由生活,年輕人也都習慣,若冒然全面監控改變現況,引發衝突不容小覷。

趙政岷

面對數位衝擊未來該怎麼辦?我認為必須不被數位馴化,多做點人做的事─思考與判斷。如看待今日媒體報導,可能先了解立場顏色,將解碼權與編碼權回到自己身上,不要只聽訊息發佈方,也不要聽中間媒介方,必須學習訊息是怎麼被編碼或被解碼。現在網紅不只靠點閱率分潤,多少還要接業配。如博恩夜夜秀,不只是售票的脫口秀節目,原來上節目的每個人是可以出錢配合置入節目,只是每個人付的錢不太一樣,很像是過去電台、電視在法規範圍內,置入性行銷的商業模式或行為,在新網路平台串流下,網紅很多時候遊走在法律邊緣,只能靠自媒體自律。

陳添枝:

社群媒體力量影響,很難一言以蔽之,最近看到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總統候選人辯論的時候,議題失真也不聚焦,更不斷利用社群媒體表達竟見,想到未來該如何教育下一代就覺得很困難。


監控資本主義下 世代的課題

尊重多元聲音 重塑民主、文化價值

趙政岷(時報文化出版企業公司董事長)

趙政岷:

在我的職場中偶爾跟年輕同事談話,後來都是我被說服。其實我們應該要相信年輕人,這是新的科技與文明衝擊的年代,數位時代對生活數響,必須嚴肅面對。目前企業文化不再是老闆訂定,而是員工群體力量形成,最後也不是老闆說了算,是靠大家的專業與自由意志而成。

數位衝擊可以拆成三個部分,第一、數位化替代人力,是不是百分之百替代越好,必須要弄清楚,人權、自由等再重新定義,第二、如果網路霸凌罪刑與人身侵犯傷害罪是否為同樣罪責?刑罰權基本要件是罪刑法定,以行為時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但在生活中常看到實體傷害罪判刑比網路無形傷害刑責來得重,可所受的傷害卻ㄧ樣,甚至更加嚴重,導致有人因此就想不開自殺身亡,新數位生活,法律保障是否跟得上數位時代腳步,人權應該有新的次序討論。第三、數位時代中的人性不見了,人性是道德防線不應該不見,如果都變成機器控制就麻煩了。以前學知識管理,知識分成好幾個部分,一個是數據、一個是資訊、透過處理分析產生知識。知識可以重複運用,知識更可能變成智慧傳承。最後在Data處理過程,不能排除人的智慧,或是無法產生出可以重複運用的知識。

曹家榮:

社群軟體最大盈利動機來源就是販賣廣告,積極搜集使用者訊息,在把資料整理後,販賣給廣告商,今天並非要走到最極端禁止社群媒體或企業廣告販賣,退萬步言,就是管理演算法問題,社群媒體運作都是依賴演算法,找出使用者情緒,然後推播,但並非所有使用者都接受,我就非常希望社群媒體未來能讓使用者選擇時間流排序方式推播訊息,提供新到舊的資訊就好,就類似我們之前看報紙、電視新聞節目,依序播放,無論喜歡或不喜歡都應該被看到。最後到資訊揭露的管理,讓使用者知道特殊訊息來源目的。

論數位素養與生活教育

劉育成:

社會已漸漸形成數位化的新互動模式,從小教育數位素養變得非常重要。數位素養培育與養成,唯有透過日常生活教育落實。單純以灌輸數位對人類的危害的填鴨式教育是沒有任何幫助,更無法落實數位素養。在我的教學經驗中,以數位衝擊生活的例子,如利用網路攝錄影平台(Insecam),讓學生找自己家附近的攝影機,發現數位對生活最是直接的衝擊。大部分的人,可能會認為家裡附近監視器越多越好,帶來安全的生活、發生問題可以立即透過錄像回溯釐清真相。像交通事故或犯罪就很容易利用攝影機協助處理,但同時可能也會帶來一些後果,如隱私外洩。也不能因為網路監視錄像外流,就不要使用監視器,而是在數位化發展便利的同時,也同時思考會帶來負面部分,當在裝監視器,按下同意隱私權搜集時、資料如何被搜集、處理、利用要審慎評估,同意授權內文是否侵犯權利、隱私的直接關係。無論年輕人或成年人,持續的教育還是比較重要,數位素養教育方式有很多,要怎麼著力需要大家集思廣義,一起因應數位時代的變遷。

曹家榮:

社群媒體就是一堆人以各種形式聚集在網路上,從早期Ptt到今日的臉書、Twitter等,更有時下年輕世代最流行的IG、抖音。社群媒體基本上反應人類最基本「連結」的慾望。二十世紀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曾提出,人類初始狀態是與自然及其他人類在一起的狀態,換言之,人類歷史進展,其實是由跟他人在群聚,然後再慢慢分離開,變成現在的個體、獨立、自由的狀態。從群聚連結到個體獨立,看起來好像是解放,但同樣也帶來焦慮、不安。

焦慮與不安的反應,不斷在歷史中展現,網際網路出現也是體現人類渴望與別人快速連結的狀態,一九九○年代前後的網路世界,會以地球村概念,將全球人類重新連結在一起。隨著網路科技演化過程,網路社群媒體很難不存在,藉由人對連結的渴望,社群媒體必然會以某種形式出現,即便不是今天的臉書,也會以新類型出現。

社群媒體科技具體化實現了人的慾望,連結後必然衍生新問題,如臉書使用,不僅單純處理禁止或關閉的問題。在紀錄片《智能社會:進退兩難》(The Social Dilemma)中,令人質疑的地方,就是單方面認為臉書、Google有問題,但也不能完全禁止它們的存在。問題不是它本身多邪惡,而是在它背後的商業邏輯存在資本主義利益與追求利潤的力量。像臉書等巨型企業,最關鍵的問題在追求利潤的動機越來越大、越來越停不下來,更試圖把人類所有經驗行為都吞噬殆盡。

獨立思考 拒絕一言堂文化

趙政岷:

我對台灣媒體是悲觀的,我認為媒體目前沒有轉好或正向發展,現在寫稿要比三十年前更擔心,需要瞻前顧後、無論怎麼表達立場,都會被錯誤解讀,媒體慢慢變成一個顏色或是一種聲音,想講的人、想表達的人變成是同一種聲音,而且立場在網路時代裡,更可以說變就變。

最後,我還是鼓勵看書,看書跟滑臉書真的不一樣,看書是自己決定要看到哪裡、什麼時候該休息,邊看書可以邊思考,據科學家研究結果,看書時的腦內啡活化區比較多,主導性高;看電影、訊息、影片都是被主導,所以在主動性跟被動性事情上,慢慢要多做主動性的事,如學會獨處,當手機離開身邊一天、七天,還有沒有辦法生活,或是多當召集人、活動主辦者,不要當被召集人、參與者,我們現在幾乎都是被別人或數位牽著走。

至於串流媒體服務(OTT),現在沒有辦法擋住數位全球化,必須學習接受數位化並找到自己立場。未來各國政府面對串流的應用,要思考是要以現行關稅,還是制定新法規等。數位化的串流,更要能建立在地性文化,不被網路同一種聲音同化,數位時代衍生的問題,應尊重多元。找問題是最難的,應多舉辦一些世代溝通平台討論,找到問題後,解答就會慢慢出來。

曹家榮世新大學社發所與社心系合聘助理教授)

自由代價就是必須承擔

曹家榮

自由的代價就是必須承擔自己的選擇;數位時代引導人類去順從監控資本主義的各種機制。所誕生的原因是第二現代處境,所謂第二現代處境就是人類有的自由是很自然的存在,但自由帶來的代價就是必須承擔自己做決定的責任,且在自由狀態下的決定,責任都是自己要負責的後果。人類可以自由選擇,如工作職業、就讀科系等,失敗後是自己的責任,不是任何人的責任。不像在傳統社會中,可以責怪上一代是農夫就一輩子是農夫,現代社會,自由同時是責任。因此帶來巨大的恐慌跟焦慮,人類必須為沒有標準答案的人生找目標、負責。

社會學家齊格蒙.鮑曼(Zygmunt Bauman)曾提出觀點—重返烏托邦,意指人民開始有烏托邦想像,就是希望回到過去美好懷舊時光,川普當選其實就是懷舊主義、重返烏托邦的展現,想要渴望回到舊有時光。對於不確定的恐懼、重返烏托邦的渴望,也是為什麼監控資本主義可以成長、茁壯的原因,希望透過機器、演算法幫助人類快速決定確定生活,希望搜尋引擎可以精準找到答案,希望導航軟體可以最快速捷徑抵達目標。監控資本主義興起是以服務消費者為名,帶來確定性決策的狀態下,光明正大地實施行為剩餘的掠奪。

趙政岷:

監控資本主義將過去「數據廢氣」實施行為剩餘的掠奪,祖博夫稱之行為價值再投資循環,看似不必要的資料,將用戶互動數據搜集分析賣給廠商,再利用系統與用戶互動產生副產品,使其改善服務或創造消費者新體驗,是數位時代全新生產手段,修出另一個棧道轉換產生很大的利潤。監控資本主義不是批判科技而是資本家,資本家掌握後面一大段並不知道的數據轉換,人類行為剩餘所產生的數據廢氣變成最大財富,而財富被資本家拿走。(如圖)

行為剩餘開發後,誕生監控資本主義,針對使用者行為數據進行預測,打造新的生產手法,稱為「行為價值再投資循環」。

出處:《監控資本主義時代》,時版出版提供。

七十歲、五十歲、三十歲 網路世代 多元溝通

趙政岷:

現在的世界常見七十歲跟五十歲講話,五十歲會聽,五十歲跟三十歲講話,三十歲不會聽了。三十歲的年輕人生活在的網路世代,監控能成為贏家,能代表有情緒性的勝利,產生同聲線的民主。過往的民主歷經不同聲音的抗爭而存在,而數位時代卻易演變為同一種聲音能代表民主,同一種方式愛台灣才叫愛台灣。當社群傳播力量逐漸極大化,像臉書使用者有二十億,產生共鳴後将力道傳播出去,則意識慢慢統一,但網軍真能夠治國嗎?現今的政治綜藝化,連像美國這樣強大的國家的競選策略,不就是政治綜藝化的呈現?在監控資本主義時代,社群媒體的操作、渲染下,世界大同好像趨於一個世界一種聲音。

現今網路時代散佈訊息時,應理解為一種常態,我不認為可以改變回到過去,必須接受是一個新生態,如前所提,五十歲會被七十歲及三十歲罵,五十歲也要找到方法對應。年紀只是舉例並非全貌,七十歲和五十歲能學習做到三十歲的事,三十歲也能透過溝通傳承七十歲與五十歲的經驗。

原先該由人類自由掌握決定的權利,不知不覺讓別人或機器來幫自己下決定。人類必須重新奪回自主意識的主導權。監控資本主義下的數位素養,應以人類最基本的自由、平等、博愛是最能貫穿培養數位素養的態度,更大的包容力學習及共創新數位生活的生態體系。維持好奇心,深思發展的進步與缺失,用參與式體驗和數位時代共榮共生,不讓機器控制人類的思想自由意志,在網路發達年代,更需重人權、尊人性,保持初心。


結語

陳添枝

面對數位時代未來變化,對三十歲壓力很大,量能建構也尚未成形,無論社群媒體、媒體現象或數位化發展,我們都要抱持和平共處態度,看到年輕人正視觀點、嚴正對待,抱持希望。期待與年輕人一起以正向態度面對數位時代問題,承擔挑戰,基金會持續創造量能建構平台,扮演產、官、學溝通角色。數位時代問題須要透過充份討論與量能建構,才能讓人類與數位生活平衡共存。

余範英

知識需要人生經歷與體驗,成為智慧傳承的養分,人類文明的進展需智慧、能力考驗。我們堅信多元聲音才是民主方式體現,數位時代要如何共生共好,有包容性接受不同聲音的民主,需要知識更需要智慧。

 

本專輯文章同步刊登於「余紀忠文教基金會」網站 www.yucc.org.tw (策劃、整理:陳東伯 攝影:陳信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