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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人】傳統與現代環境災害下之心理反應--黃榮村

環境與人
【環境與人】傳統與現代環境災害下之心理反應--黃榮村

台灣的環境災害類型可粗分為 3 大類,今試依序簡述如下:

一、 傳統性汙染源與風險性事件所造成的環境災害

台灣在 1960 到 1980 年代的 20 年間,工廠四處林立;石化產業則自

1968年建一輕到 1990 年代初期的五輕與六輕;電力供應在這段期間由 100 萬千瓦左右急速上升到近 2000 萬千瓦。因此所造成的外部不經濟(或稱外部成本)相當明顯,這種負面的外部成本就是累積性的傳統汙染源。台灣真正全面性且較落實的環保工作,係自 1980 年代以後才算開始。之前長達約 20 年的「汙染假期」,既無有效的政策又兼戒嚴期間,居民雖曾表現反對與不滿,但收效甚微,以致慢慢形成「習得的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從歷次經驗中學習到反正做了也沒用,就不再作積極與主動式的反應。

惟在 1987 年解嚴前後兩年間,民間集體行為的自由度增大,團體參與決策時認為若失敗大家可一齊分擔責任,則可因此減低失敗的恐懼,而形成「冒險偏移」(risky-shift),眾多的自力救濟案大概就這樣發生 了。若有更系統化的環境理念引導,則會產生具規模的環保運動,如這段期間的鹿港反杜邦二氧化鈦廠運動,以及其後反五輕、六輕、核四等更大更久的系統性環保運動。 反核(尤其是核四)則是另一性質不同之行動。核一於 1970 年興建,核二與核三則分別於 1972 年與 1978 年興建, 1991 年開始有大規模的反核(與反核四) 遊行。反核人士傾向悲觀式的風險知覺與恐懼情緒,是很難用溝通方式來打開所謂的心結的,亦即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最近則因 2011年日本東北地震與海嘯所引發之福島核災事件,全世界重新檢討核能電廠之安全性,反核之議又起,台灣亦面臨核四公投的困難問題,目前尚無解套方式。

二、 天然災害下的心理反應

過去十餘年的大規模震災與水災(如 921 大地震、桃芝風災、八八水災等),帶來了環境崩毀與土石流肆虐,對大範圍區域內居民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以及生計影響巨大,又難以搬遷,在復原與適應之間備感為難,居民與國人的心理反應, 都有迥異於一般環境災害之處,約如下述:

1. 面對大型天然災害的悲劇性事件,非當事人很容易觸發「同理心」,深入解讀受害同胞所遭遇的痛苦,因此快速作出憐憫與慈善行為(包括大量捐 款),並進入災區從事蹲點的志工工作。

2. 自殺與 PTSD(災後壓力異常症候群)。災難之後常見的心理反應,一為沮喪一為焦慮,若沒有處理好便有可能衍生自殺與 PTSD 的後果,但由於台灣社會支撐災民的力量夠 大,且災民大部分是具有較高「堅毅性」且有較好社區支援網絡的農家, 因此能夠比較快的恢復常態。

3. 控制錯覺與認知失調。「控制錯覺」係認為自己雖處危險之地,但早已有經驗可掌握這些風險,當然也能趨吉避 凶。另外有的人是既然已住在風險之地,為了避免認知失調,就說服自己 也想說服別人說,自己所居住的處所其實安全無虞,可不必擔心。所以縱使在大災難發生之前或之後, 危險地區很多皆已標定出來,但在之前的撤離行動或之後的遷村安排,都碰到很大的困難與抗拒,很少成功的例子,不過近年來該一跡象似有好轉 趨勢。

三、 台灣在全球氣候變遷下之環境災害治理問題

台灣在面對全球增溫時, 則有島國的相對劣勢,必須比其他國家優先處理海平面上升與土地利用問題。底下試舉二例說明:

1. 台灣西部沿海已有嚴重地盤下陷、海水入侵與廠房民居林立的過度開發問

題。依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 委員會(IPCC)2007與2013年的評估報告觀之 ,台灣已是高危險群國家之一,政府必須投入大量經費來做海岸治 理工作,且需有策略與行動方案做分年治理,但迄無明顯可行之規劃與財務籌措。

2. 台灣在海平面上升對西海岸之分區影響上,已有可資參考之模擬成果,因此重點在於如何治理。除了有效之海岸治理策略之外,尚有遷移一途。 但台灣有史以來從未能做好災害下遷移的工作, 撤離與安置涉及土地及財產轉移所產生的權利與責任,亦有就業問題。有些抗拒搬遷則涉及對居住地的情感與其他社會文化障礙。這些困難在台灣 是屬於非常巨大的問題,需先制訂具共識性之國家機制,否則模擬分析將只 是帶來引起焦慮的警告,而無具體效果。同樣的,工廠與產業之遷移,則是全國 經濟與產業政策必須及早考量之重大課題,其衝擊之幅度亦不下於民居之遷 移。

此種種可看出全球氣候變遷對台灣威脅非同小可,若干結構性的問題 如電力供應、海岸治理、災害下之遷移與安置,實在不是口號、書面作業與 枝節性的調整所能應付,雖然我們尚有幾十年時間可資因應,但現在不開始 具體行動可能就為時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