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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環評/陳添枝:環評 根本沒制度

陳 添枝
【陳添枝(本文由前經建會主委、台大經濟系教授陳添枝口述,聯合報記者徐碧華記錄整理)】

 

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四期暫停開發,掀起軒然大波。它的確是個荒唐的現象:主管機關說環評通過了,行政法院說它沒過,到底誰說了算?這種事只有在第三世界才會發生,竟然出現在台灣。

荒唐的事件同時暴露另一個問題,現在的環評制度是個荒唐的制度,既不清楚,又無效率。連誰說了算都不清楚,環保署說環評通過了,竟然可以被行政法院推翻,說明環評制度沒有制度;環評審查時間太長,竟然可以前後審查多年,都未確定結果,效率太差。

結論只有一個,行政部門必須面對、檢討環評制度,讓它變成既透明又有效率。法律規範不清楚的,把它釐清;不合適的,該修法就修法。

十幾年下來,環評制度已確定難以再運作下去了,其實企業界早就視它為最大的投資障礙,行政部門也知道它是個問題,但過去一直沒有人願意面對,才讓制度沿用至今。

現在事件鬧到這麼大,影響性更大,不面對不行,它會影響到招商。政府要招商,但誰敢投資?政府說Yes,等到企業建完廠生產,卻被叫停工;這麼沒保障的事,那個企業要冒風險。企業不投資,未來的經濟成長就沒著落。

有人將中科停工事件與核四停建相比,中科事件影響是很大,但沒有核四停建那麼大。兩事件本質不同,核四停建是政治決策反轉,現任政府不滿意前政府的決策,把它推翻,是政策不連續。中科事件只是環評制度的問題,是行政部門自己的左手打右手的問題,是純行政部門的問題,可以解決的。

為什麼講是環評制度問題,而不是行政法院的問題。如果視中科為個案,最後主管機關抗告成功,但訴諸行政救濟的路也打開了,同樣的模式將來還會繼續爆,提告的不一定是環保團體,可能是土地被徵收、房子被拆掉的農民。任何開發案都會影響環境,只是影響多少,它的影響不會是零,也就是說,一定可以找到環保的理由提告。單是提告這個不確定因素,就足以讓廠商受不了。

有幾個問題一定要先釐清,首先,環評究竟是開發的太上指標?還是參考指標?如果是太上指標,就是具否決權,不通過環評一定不能開發;如果是參考指標,那就是除環評外,還要考量其他因素。

其次,環評委員權力有多大?以國光石化案件的白海豚為例,少數環評委員提出質疑,只是質疑、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質疑國光石化設立可能導致白海豚絕跡,質疑一被提出,國光石化就要拿解決方案。

國光石化認為可以引導白海豚游到別的地方去,環評委員覺得解決方案還不錯,但這不算過關,可能要開始進行實驗,看是否可行,實驗個兩年,提出一個報告,環評委員又再來審這個報告結果,結果可能不是太明確的答案,環評委員任期兩年,新的環評委員又可能提出新的質疑。

蔡英文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曾被環評委員點名介入環評審查,蔡英文當時提過,不能變成由環評委員來制定政策。

第三,什麼叫做「環評審查通過」?是半數環評委員認為通過就通過?還是有環委說不通過就不通過?是環評要達60分算通過?還是要到80分?總之,標準必須確定,過程要公開透明。

就因為環評制度不明不白,個案不同、結果可能不同,給了政治操作空間,於是決策過程帶入政治,下跪、可憐的人、可憐的動物這種感情訴求的場景會出現。環評大會開會時,外面會有人集結抗議,就說明了人們不相信環評制度專業,才會出現與專業、環評無關的社會人士。

我沒有研究先進國家如何處理這種事,不知道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但我很清楚,行政部門一定得面對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