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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與永續》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與海綿城市

Q1:簡介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的基本概念

經濟部提出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仿效荷蘭海綿城市,提出「逕流分擔、出流管制」概念,將原本全部由水道承納的降雨逕流,擴大由水道與國土共同分擔,並要求土地與建築開發者必須共同分擔滯洪、蓄水責任,以提高土地整體耐淹能力。

水利署賴建信署長表示,本次修正案是前瞻性的政策,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逕流分擔部分,將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並完成逕流分擔計畫書後,由各部會共同辦理兼具滯洪功能之公共設施;出流管制部分,開發案達一定規模以上,即要求開發單位提送出流管制計畫書,讓建築物提升透水、保水及滯洪能力。公私部門共同分工合作,以增加整體流域耐洪程度。

逕流分擔是由公務部門負責辦理,對淹水潛勢高或受害損失大的河段,於新建(改建)公共空間時,一方面不妨礙原本設施功能,一方面可於洪水期間發揮滯洪功用,減少鄰近的住宅或工廠等積淹水風險及損失,也可克服都市徵收取得土地不易的困難,未來將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並完成逕流分擔計畫書後,由各部會共同辦理兼具滯洪功能的公共設施。

而土地開發計畫及出流管制計畫書同步申請審查,出流管制並不會造成開發時程延遲,更可因為水利單位對相關整地排水提供技術審查意見,進一步避免開發區可能產生之積淹水問題,同時保障整個地區性防洪安全。

在出流管制的部分,開發案達一定規模以上,即要求開發單位要送審出流管制計畫書,另規定建築物應提升透水、保水及滯洪能力。公私部門共同分工合作,增加整體流域耐洪程度。此外,條文也明定,出流管制計畫書核定前,逕行辦理土地開發利用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開發利用,不遵從者,得按次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所使用的設施或機具。

水利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將與水利署推動中的水環境營造與排水治理工程產生加乘效果 ,後續水利署將積極完成授權子法訂定並規劃公告逕流分擔河段,讓民眾生命財產獲得充分保障!

 

Q2:推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可改善哪些問題,該如何落實呢?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可改善下列三個問題:

一、避免因土地開發增加淹水風險

臺灣近半世紀以來,許多城市因都市化結果造成區域不透水面積增加、降雨入滲減少,增加淹水災害風險。因此,土地開發所增加的逕流量應由開發單位透過保水設施、中小型滯洪池、雨水流出抑制設施等,將逕流增量在洪水過程中滯留於開發區內,不致造成下游水道負擔及鄰近土地淹水,以維持社會公義。

二、降低氣候變遷衝擊

根據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報告,氣候系統暖化已毋庸置疑。與其他國家相較,臺灣受氣候變遷之影響程度甚高,極端強降雨已不再侷限於颱風事件,以往較不易造成災害的梅雨鋒面,降雨強度亦大幅提高。藉由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措施將可降低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

三、提升重要地區防洪保護標準

水利機關所提供之保護為水道基本設計基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可藉由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設置保水設施、中小型滯洪池、雨水流出抑制設施等,提升重要地區的防洪保護基準。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可分兩部分落實:

一、土地開發出流管制

要求開發單位於土地開發利用或變更使用計畫時,擬具排水規劃書及排水計畫書送區域排水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方可辦理開發,並訂定相關查核監督規定與罰則,強制落實土地開發出流管制。開發單位應於排水規劃書及排水計畫書內,規劃設計減洪設施以承納因開發所增加之逕流量,避免增加開發基地鄰近地區淹水風險,及下游銜接水路負擔。

二、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實施逕流分擔

由中央主管機關就淹水潛勢、都市發展程度或國家發展需要等條件,指定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由地方政府擬定逕流分擔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逕流分擔計畫內容包含水道分擔方案及土地分擔方案,水道分擔方案由各水道及各類排水主管機關各本權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土地分擔方案,由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於逕流分擔計畫內擬訂各類型土地應分擔標準及分擔措施,並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土地管理單位依所訂分擔標準分擔逕流量。

 

Q3:臺灣在氣候變遷及都市化的影響下,洪水的管制是否有新的思維?

台灣在氣候變遷及都市化影響下,多雨致災的機率大增,如果不從開發端就減少洪水,水全部擠到末端,一旦超過正常防洪標準就會淹水。日前行政院通過經濟部水利署一項重要修法,在水利法中增加「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專章,是一個從源頭減少洪水的好法案。

提到淹水,最近一次讓北部人印象深刻的,是去年6月初橫掃台灣的強勁梅雨,雙北多個地區、基隆,雨量在短時間內快速累積超過500毫米,原本人車密集的道路變成水路,商家損失慘重,還發生女童等公車險被沖走的驚險事件。

 

記得公元2千年以前,很少觀測到時雨量超過100毫米,但現在這種暴雨已經很常見。而如今都市淹水的型態也跟過去不太一樣,以前多半是河川溢堤造成的,現在卻大部分是都市化的結果。也就是說,一塊地上如果沒有建築物,下雨會被土壤或植物吸收,少部分未吸收的則流到地面,稱為「逕流」。

 

相反地,一旦土地上的大樓愈蓋愈多,道路被填平、墊高,就變成不透水地面,雨下到地面能被土壤吸收的量變少,流到地面的水變多,如果雨又下得又快又急,雨水下水道消化不了,很快就造成積水。或許有人會說,那就提高防洪標準不就好了?但實務上防洪標準不可能無限制提高,以台北市為例,用5年內雨量最大的1日為標準,時雨量是78毫米,這已經很高了。工程手段有其極限,要求地方政府負起雨水總量管制責任,才是根本解決之道,這也就是水利法修正案中「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的精神。

 

所謂「逕流分擔」,是一種行政計畫,行政機關要提出自己管轄區域的預防淹水計畫,特別是針對無法拓寬河道、也不適合再加高堤防的易淹水河川,要提出整體防洪計畫。防洪的方法很多,可以做滯洪池、或雨水收集等等。

而所謂「出流管制」,是指所有土地開發者都要負起減少洪水的責任。這兩個名詞相信大多數人聽不懂,白話文就是,因為自己的開發而造成洪水增加,自己要想辦法解決。解決的方法很多,可以做滯洪池、雨水收集、增加綠地、屋頂植被等等,就是讓雨水暫時保留下來,不要流到地面造成淹水的意思。

水利署這些年來,很多法案出現推動不了的情形。例如2016年通過的水利法修正案,授權可向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用意是在水價尚未合理調整前,向大戶開徵耗水費有助於企業節水。好不容易三讀通過,又擔心企業反彈,七折八扣加上一堆減免,能向企業收的錢已經很少。但到現在也還無法開徵。

 

再來就是2015年12月三讀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未來水利署在核發新開發案用水時,如果位於缺水地區,可以指定企業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水,讓企業負起部分自籌水源責任。可惜至今連缺水地區都沒公告,就別說強制企業用再生水了。

一旦水價不調整,耗水費又不開徵,政府又對企業打包票水要多少有多少,企業有便宜的水可用,誰會想用成本稍高的再生水?於是又走回老路,為了因應工業不斷增加的用水量,只好再開發新水庫,而這又造成環境與社會衝突。

落實「逕流分擔、出流管制」是環境正義的一環,即使會增加開發者的負擔,立法委員也應該支持修法。修法通過後行政機關要切實執行,而不是讓大家白忙一場。除此之外,做好國土規劃,不要核准在易淹水地區開發工業區、都市計畫或蓋大樓,事後也確實負起防洪責任,就能盡量降低都市淹水的災害。

 

Q4:當我們生活的都市街道從以前的泥巴、石頭路,轉變成今日的水泥及柏油路,對於排水措施有什麼影響?

為了不要讓路面不要積水影響交通,工程師於是在道路兩側設計了排水溝,讓路面上的雨水流進水溝,再順著水溝排入河裡。但雨水將路面垃圾也一併沖刷進溝裡,沒有定期清理的露天排水溝骯髒危險,且有礙市容,於是,工程師又將排水溝加蓋,眼不見為淨。隨著都市人口增加,土地愈來愈珍貴,排水溝已不符合空間效益,工程師因而設計雨水下水道,乾脆將排水溝藏到地下去。

雨水下水道的目的,是為了迅速排除降在都市表面的雨水,以防止積水。透過地面上的排水口,將無法滲透到土壤的雨水,也就是「雨水逕流」,導入都市地下複雜的管道網路,然後排放到河流裡。問題解決了嗎?水是暫時排掉了,但也成為另一個問題的開始,只是一般人看不到。在現代都市裡,當然不會有泥巴路,也不容易看到露天排水溝,甚至所有讓我們生活便利但「有礙觀瞻」的東西,包括下水道、電纜、電線、水管等,都被埋到街道底下了。

當都市愈來愈乾淨漂亮,我們也愈來愈看不到支持城市運作的基礎建設,當然,也就忽略了那些地下系統所產生的環境問題。

 

當台灣許多地區因為深受水災之苦而嚷著要做雨水下水道的同時,歐美國家卻已經漸漸摒棄這個被認為文明的工程。因為,雨水下水道的集中式排水的觀念已經不符合經濟效益,也愈來愈無法有效率地將雨水排除;另一方面,在降雨量大到雨水下水道無法及時排出時,反而導致都市淹水及河川汙染等問題。

台北的雨水下水道普及率已高達九十八%,如此漂亮的數字源自人們對水患的恐懼,期望透過密集的雨水下水道網路來免除都市積水所造成的水患。

但完全為排水而設計的雨水下水道建設,並沒有考量到它對河川水文和水質的負面衝擊。想像一片可以透水的森林:降雨時,沒被植物蒸散和截留的雨水會滲入泥土裡,慢慢成為地下水,然後慢慢進入河流。森林就好像海綿一樣,可以大量吸收並保存雨水。再回頭看看那些充滿著水泥、柏油的都市:降雨時,雨水進不了土壤,全部經由下水道大量且迅速地排放到河流中,都市不但不吸水、也不保水。

在森林中,一滴雨水從降到透水的表土到成為河水的過程可能要花上好幾天、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的時間;但在都市裡,一滴雨水從降在不透水鋪面到成為河水的過程,大概只消幾小時、幾分鐘。

在都市開發之前,降雨時因為有土壤保水的緩衝,河流的水位以相當緩慢的速度慢慢升高,即使雨停了高水位還是會持續一陣子。都市開發後,因為雨水下水道的快速輸送,加上河道水泥化,降雨時河流水位暴漲、雨停了暴落。這嚴重改變了河流的自然水文,對那些隨著自然水文演化的原生物種,造成嚴重的生存威脅。另一方面,都市的雨水逕流是充滿著汙染物的,下雨時雨水沖刷路面就等於是替街道洗澡一樣;誰都知道洗澡水不可能是乾淨的,街道的洗澡水裡除了有汽車滲漏在路面的石油,還包括了地面垃圾及其他汙染物。

在台灣,因為工業廢水和家庭汙水對河川生態的殺傷力更為強大,所以雨水逕流的環境問題並沒有受到重視。但在歐美國家,因為工業廢水和家庭汙水的排放早已嚴格控制,並經過適當的處理,因此雨水逕流反而成為河流生態的頭號殺手,很早就受到重視。

 

許多歐美城市將雨水逕流和家庭汙水等同視之,設計了雨水和汙水合流的混合下水道系統,讓雨水逕流也經由汙水處理廠處理後,再排放到河流中。

但這樣的設計卻仍然造成汙染問題。因為在降雨量太大時,為了避免下水道系統無法及時輸送所有的汙水,造成都市淹水,當雨量超過一定程度時,汙水可以透過溢流管直接排放到河流中。換句話說,在緊急情況時,不管家庭汙水或雨水逕流,在還沒經過處理之前就會直接進入河流裡,反而比雨、汙水分流時的汙染更嚴重。

 

Q5:當歐美國家漸漸屏棄傳統排水觀念時,台灣要排水?還是保水呢?

在歐美國家漸漸屏棄傳統排水觀念時,台灣還執著興建以效率為唯一考量的排水系統,尤其是近來,許多不曾淹水的鄉下地方開始發生水患,紛紛要求政府興建排水工程。

難道納稅人的血汗錢真得花在落伍、不管用、又不永續的水泥工程上嗎?

 

對台灣而言,即使不提雨水逕流帶來的汙染問題,用雨水下水道排水也非解決水患問題的良藥。

讓我們看看台北市的經驗:雖然雨水下水道普及率如此之高,但颱風、豪雨後仍然無法避免都市大淹水。

都市絕不能完全仰賴雨水下水道免除水患,因為採取中央集中式的排水系統設計,一旦疏於維護,系統某部分堵塞或雨量過大、過猛時,一個環節出錯,整個系統就會崩潰,反而造成更大的災害,二○○一年的納莉水災就是最好的例證。

從水患治理的角度而言,台灣都市人口密度高、不透水性也愈高,現階段也許還是必須利用雨水下水道來協助排除過剩的雨量,但我們也可以開始善用自然機制,設計自然排水系統來分擔雨水下水道的工作。

想像一下,當颱風暴雨來臨時,若我們的城市可以像海綿般地吸水,河流水位升高的速度就不會那麼快,水患威脅也可以降低。

 

從減少逕流汙染的角度而言,盡速採取自然排水的策略也是必要的,因為既然台灣的汙水處理廠並不處理雨水逕流,我們更需要利用自然的力量來淨化逕流,避免對河川生態造成更多負擔。

此外,將雨水蓄留下來,在逕流發生的地方(問題發生的源頭)進行處理,遠比把所有問題集中起來,再搬運到十萬八千里之外去處理的傳統做法符合經濟效益。

大自然賜給台灣豐沛的雨水,但我們卻是一邊飽受水災之苦,一邊又極度缺乏水資源,在叫渴的同時卻又把從天而降的水往外排,顯見我們在水資源管理上的矛盾。

台灣的水環境管理的確有許多先天上的困難,但最大的障礙卻是來自觀念本身──排水,正是一個需要檢討和突破的觀念。

歐美正在矯正過去所犯的錯誤,台灣卻不用追隨著他們的腳步犯錯,許多尚未建雨水下水道或其他排水工程的地方還有機會,可以好好打造一個先進、永續的雨水處理系統。想像這樣一個海綿城市,一個可以吸水、保水的城市。台灣的城市可以學習自然排水的原則,以「儲水」取代「排水」,一方面可儲蓄水資源,另一方面可減低水患的威脅,不是一舉兩得嗎?

 

Q6:從過往的治理計畫到今日的防洪工程,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的治理思維和過往的差別在哪?

水利署由九十五年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及103年推動「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迄今,主要的防洪工程已經完成。然而由近年來的淹水成因分析顯示,傳統築堤將洪水排出堤外的做法已逐漸失靈。當降雨又大又急,排水系統失靈,內水導致的淹水成了主要成因。如果放任土地無計畫開發,水泥面積持續擴張。降雨的逕流量將持續增加,洪峰流量增加的洪災現象也將更加惡化。

 

「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是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中的創新手段,目的是改變以往治水思維,過往由水道概括承受洪水(線的治理),今後將由水道與土地共同容納洪水(面的管理)。其中「逕流分擔」係將氣候變遷所增加之逕流量,妥善分配於各級水道與土地;「出流管制」則是透過要求人為土地開發達到「洪峰零增量」之目標。

 

因此「出流管制逕流分攤」非常需要公部門不同局處的整合,以及政策執行的意志力。希望可以加強對於地方政府未來執法作為的監督機制與鼓勵措施。

此外,關於修法草案所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建之防洪、蓄水或禦潮工程。」免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事實上,若水利主管機關自己的工程仍是「快速流下主義」,很容易增加流速,讓下游水道逕流量增加,這也應該要管制才對。另外,國內大大小小的道路工程也很容易增加逕流,但是否受到規範在這次修法裡看不太出來。

 

去年水利署曾針對逕流分攤出流管制舉辦了三十幾場的民間演講與論壇。深覺政府治理的手法需要轉換,民間的觀念也需要改變。「責任分攤」、「與水共存」的文化必需深入人心,這個政策才能真正成功。目前修法內容對於資訊公開的想像太過消極,未來逕流分攤出流管制的子法應強化資訊公開與長期的民眾教育。

未來的子法規範可以納入更開放的多元利害關係人以及公民參與程序與作為。

例如河川、排水、下水道等資料應整合於一個公開透明的資訊平台,同時系統性結合環境、河川相關領域的NPO所累積的在地知識。這個資訊平台可結合現有防汛志工體系,讓在地觀察者能及時回傳照片與觀察心得,讓民眾能協助研判淹水原因,並將處理策略公開於平台。公部門能提供獎勵措施,鼓勵老舊社區施做雨水花園、屋頂花園、水撲滿等逕流分擔設施。也可以結合社區營造機制,鼓勵民間志工認養機制。讓滯減洪設施兼具社區綠美化、生態系服務功能,避免因蚊蠅茲生、淤積、髒亂等問題而淪為嫌惡設施。

  公部門於防洪規劃設計階段,應積極讓民眾參與討論,比較各種不同方案的差異。透過長期的民眾教育與社區營造,推廣「與水共存」的觀念與生活方式。

 

Q7: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概念來自海綿城市,什麼是海綿城市?它的核心概念及設計方式又是什麼?

海綿城市是指具備存排水、過濾空氣及污染物質等功能,利用都市中分散而可運用之土地與建物空間,以入滲、滯蓄雨水等方式,如同海綿般吸存水分,達保水、防洪、防旱、降溫及減碳等效益的城市,讓地表下土壤的水與空氣可穿透地表不斷交換作用,使人類與地球環境系統互生互助,邁向永續生態與低碳城市。

 

建設海綿城市,即構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主要是指通過「滲、滯、蓄、凈、用、排」等多種技術途徑,實現城市良性水文循環,提高對徑流雨水的滲透、調蓄、凈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維持或恢復城市的海綿功能。與傳統雨水利用相比,海綿城市更注重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和自然凈化,是一種綠色可持續的雨水排放模式,海綿城市在水資源配置、城市防洪排澇、水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在科技快速發展的今天,空間信息技術已經發揮出其對城市生態系統的動態監測能力和科學分析能力,在智慧城市框架下,我們應該努力研究、挖掘、繼承、深化並發展人類歷史積澱下來的生態智慧,為當今城市雨洪管理實踐尋找更有效的解決方案,運用科技的不斷創新實現智慧生態城市建設的夢想。

 

海綿城市的概念及作法如下:

1、城市綠地作為生態系統的一部分、作為城市用地的一種類型,自身承擔著改善生態環境、美化城市風貌的職能。城市綠地系統作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的主要載體,其調蓄功能不但要高於其他用地要求,還可負擔周邊建設用地海綿城市建設的荷載要求。

2、根據各個地方的特殊性「設計降雨量」進行設計和施工,構造全市海綿體系,就可保證實現「徑流控制率」的指標,把雨水蓄存到海綿體。

3、城市綠色海綿體(包括綠地、濕地、水體、河灘、水岸等及其附生的動植物)可以過濾和凈化水質,從而大面積而且很省錢地解決城市水污染問題。

4、海綿城市建設改變了傳統的「儘快排出,避免災害」的城市防洪排澇思維,把雨洪資源作為重要的水資源來進行管理,並儘量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5、海綿城市建設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提高企業參與建設的積極性,使城市雨洪資源綜合利用呈現規模化、產業化發展趨勢。

6、海綿城市建設改變了以往城市防洪排澇措施手段單一的狀況,從雨水自然循環過程著手,綜合採取防、排、蓄、滯、處理、回用、環保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實現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最大化。

Q8:荷蘭鹿特丹是怎麼落實海綿城市的?

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氣候、強降雨愈來愈頻繁,要解決大都市的「內澇」問題,除了繼續改善水利基礎建設,提升排水能力之外,也要增加「吸水能力」。所謂的「吸水能力」,就是近年許多歐美城市正在進行的「海綿城市」改造計畫。其中,荷蘭第一大港鹿特丹,是被視為最具代表性的海綿城市。

 

鹿特丹的方法,並不是增建更多偉大壯觀的排水基礎建設,讓瞬間強降雨產生的大水,可以迅速排出市中心,而是盡一切可能,在都市中找到可以「儲水」或「吸水」的地方。換句話說,就是從都市中的許許多多小地方著手,在很多細節上,想到創新的做法,累積出大效果。

 

例如,讓市中心許多廣場「下沉」,低於周圍路面和人行道。在強降雨時,這些廣場可以變成臨時滯洪池。第一座完成的「儲水廣場」,是2013年完工,位在市政中心的Benthemplein廣場。平時,它是有籃球場、公園、露天小劇場的市民開放活動空間。強降雨時,它特殊設計的走道,會引導四周的水流進較低的廣場,發揮蓄水滯洪功能。雨停後,水就慢慢排到鄰近的運河中。

 

除了「儲水廣場」,鹿特丹市政府在市中心一座大型地下停車場的地底,挖了一個有四座奧林匹克標準游泳池大小的儲水槽。另外,也在市區內闢建更多「綠地」,包括建築物上可以吸水的綠色屋頂和綠色牆面。鹿特丹市政府鼓勵各建物住戶或所有人,將原本舖瀝青的屋頂,改成栽種植物的綠色屋頂,市政府補助一半費用。從2008年至今,綠屋頂面積已累積到20萬平方公尺。每一棟建物綠色屋頂在下大雨時吸收一些雨水,累積起來,就可以減少不少竄流到市區街道的雨水。

 

鹿特丹想出各種解方,除了解決自己的問題之外,也把這些解方當作一門生意。參與海綿城市設計規劃的各家荷蘭企業,後來都將這些解決方案,「出口」到其他城市。「都市是各國的經濟活動中心,必須要維持正常運作,這意謂著必須要有應對氣候變遷的調適策略和基礎設施,」曾為紐約、雅加達等多個歐美亞城市提供氣候變遷調適諮詢的荷蘭顧問公司Arcadis水治理負責人德克說,「這是個很大的商機,鹿特丹就是個都市應對氣候變遷的最佳展示櫥窗。」

 

鹿特丹在氣候邊遷調適上領先全球,主要原因之一,是良好的官民合作。

為什麼官民合作很重要?鹿特丹市政府首席水治理工程師古柏利舉例,強降雨時,街道難免會淹水,但我們要確保沿路的建築物,不會跟著一起淹。不過,市政府有公權力可以管好街道和公共空間,但沿路私人擁有的商辦、住宅,就必須有民間企業和居民一起參與,才有可能做得好。

 

Q9:除了建築和開放空間之外,還能透過哪些部分來落實海綿城市?

在建築上,應用防水建材,可使建築物即便浸水也不受損害。彈性使用一樓空間,不在一樓放置不能泡水的傢俱或貴重物品,也是讓建築物不怕水淹的解決方案。若不希望建築主體泡水,則可以採用高腳屋這種在低窪濕熱的東南亞地區仍然大量存在建築形式。

除了建築和開放空間之外,我們也應該想辦法讓基礎設施(例如交通運輸、能源、水供給、廢棄物處理、廢水處理等系統)不怕水淹。不過,這部分目前相關的討論是少之又少。但我們可以先思考交通的問題。淹水時該如何步行?其實這並不困難,易淹水的社區,平時應準備好可架高的便道設施,在暴雨來之前先架好,就解決了。義大利威尼斯就是一直以這樣的方式來因應淹水,讓居民以及觀光客可以在淹水時繼續趴趴走。

 

那行車問題呢?之前曾看到一則新聞:在暴雨中,新北市金山區的一台國光客運公車在洪水中繼續行駛,有如河中行船的乘風破浪,有網友驚呼「根本是兩棲作戰公車」。因應未來越來越頻繁的暴雨,我們何不就讓必須要行使於低窪地區的公車成為宜水宜路的兩棲公車呢?如果淹水時,公車還可以乘風破浪,安全載送乘客到目的地,那麼,道路淹水也不怕,我們仍然可以出門。

 

以上提及,眾多現存的相關設計案例告訴我們,要打造一個「不怕水淹」的城市並非天方夜譚,也不見得需要高科技。我猜,還會有人說,「雖然如此,民眾是不可能接受的生活在這樣一個水世界的,太不方便了」。以為不怕水淹的城市就是「水城」,是完全的誤解:請記得,在台灣,除非是水庫洩洪,或是低於海平面的超級低窪地區,再怎麼說也不會發生長時間淹水的情況,在大部分的城區中,淹水頂多幾個小時,甚至不到一天,水就會退了。所以,不會有長時間生活「水世界」的問題。所以,即使稍有不方便,也是暫時的,並非長期。

 

當然,打造以上所述的不怕水淹城市並非一蹴可及,或許需要二十年、五十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才能看到改變。但如果大家今天一直說「不可能」,還要頑固地要求政府政府繼續治水,繼續相信人定勝天,而不願自己承擔任何一點防災責任,那麽水災就會不斷發生。從「不耐水淹」到「不怕水淹」,不是不可能,只是願不願意的問題。

 

Q10:國內打造海綿城市的案例以及達成的效果

去年的六月,中部地區連續4天豪大雨,台中市部分地區日累積雨量超過300毫米,山區累積雨量更達1054毫米,水利局在汛期前即展開河道清淤等工作,各項防汛措施奏效,市區多處雨撲滿等滯洪空間充足,如同海綿般吸納降水,並未造成明顯淹水災情,成功抗災。

 

臺中水利局表示,過去容易發生淹水的太平、霧峰、沙鹿、大雅等區,近年來因興建雨水下水道、滯洪池、野溪整治等,提升排水及滯洪能力,在這次豪雨期間得到驗證,解決長期水患。太平區光隆、興隆里,市府搶在汛期前完成光興隆排水分洪道及隆營區南側滯洪池,有效發揮紓緩強降雨的效用;大里區長年淹水問題,經市府斥資1.8億元,施作美群路雨水下水道工程,將美群路北側及東側逕流截往草湖溪,也有效減輕美群路西側人口密集區的淹水問題。

 

台灣大道在靜宜大學至弘光科技大學段,以往遇雨成災,水利局在上游完成龍山路段野溪滯洪池、靜宜大學後方滯洪池、龍山路上游野溪整治、竹林南溪中游滯洪池及靜宜大學前台灣大道7段側溝改善工程,加上十三寮滯洪池啟用,成功解決淹水問題;在這次嚴厲豪雨的考驗下,順利過關。

南屯區五權西路的高速公路涵洞以往易淹水、往往造成機車騎士無法通行,去年進行雨水下水道、分洪、抽水站設置等改善工程後,這次也沒有淹水情形發生。

 

此外,去年底啟用的柳川親水河岸,除提供民眾優質的河岸景觀環境,也兼具市區排洪功能。規劃之初即考量防洪需求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拓寬河道兩側8公尺,步道下方也設有箱涵,豪雨來襲時能提供排洪功能。這些都是海綿城市成功抗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