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與永續》地震帶上 思索韌性應變
— 2018年02月26日問答提綱:
Q1:2016年的美濃地震造成台南地區重大傷亡,同時期日本發生熊本地震,東加王國和厄瓜多也接連地牛翻身,而近日花蓮強震造成4棟大樓傾斜倒塌及11處危樓,又不時發生有感地震,令國人憂慮。面對地震頻傳,我們應如何應對?
A1: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邱文彥教授,從事國土規劃、海洋治理、濕地保育等相關領域研究,曾擔任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及立法委員,也是與基金會長期投入公共政策的夥伴,他不斷呼籲現行都更體制缺乏防災思維,有不該開發的危險地區劃定於都市計畫區內,有以容積獎勵為誘因的都更,即便建築結構安全的大樓,有於震災中疏散、避難的問題,都是以防災為名。規劃防災體系應重新檢討、完善改進。回顧21世紀的幾個大災難,台灣社會始終沒有認真面對,憾事不斷重演。台灣要正視災難風險、建立防災戰略思維;一條鞭管理,大幅提升災防體系改革。從上位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到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建築管理),釐清各個階段的不同重點工作。
Q2:政府機關對於風險管理或防災整合又做了哪些因應?
A2:九二一地震後,營建署針對既有建築物進行補強工作將近十五年,現在我們要把經驗轉化到私有建築物。目前以全國的建管資訊系統進行篩選,發現全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建築物約有一千兩百多萬件,數量是公有建築物的四十五倍左右,量大、需要龐大經費、評估人力也是,所以計畫安排時程是六年,成為現在的「安家固園計畫」。
營建署建管組表示,從近年經驗來看,建管組密切關注三件事情: (一)技術規範強化、(二)行政制度改進空間檢討、(三)實務執行的落實。召集產官學專家,檢視台灣耐震規範有無進步空間,各方共識是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所頒布的中華民國耐震規範,經過兩次修正以後,目前安全性是夠高的,對於技術規範,沒有立即強化急迫性,耐震規範尚稱足夠。
技術規範分兩部分,一是建築物結構耐震設計,另外一個是地基調查。針對地基調查,土讓液化直接影響低矮房子,在現行技術規範中,對於四樓以下非公眾房子反而認為可以免鑽探,且可採用鄰地可靠的資料進行作證,這部份目前正在進行調整,未來在中高的地震潛勢區中,低矮房舍的地質鑽探可能不能減免,除非已經完全把土壤係數、參數納入設計。目前行政管理制度,在行政制度架構分立不變情況下,技術部分是否要有專業的監督機制?實務執行面,全台既有建築物比例非常高,執行面分為新建與既有建築的改善。
營建署管理組「安家固園專案」協助民間老舊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與補強,但依照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105年執行率僅13.34%、106年至7月之執行率亦只有10.73%,成效不如預期。
計畫對象是私有建築及住宅,與早期公有建築物性質不同。推動是以受理申請方式,等於被動申請。有部分人會因房價或其他原因而拒絕評估,這部份將與都市更新接軌。未來可能有獨棟的公寓大廈需要拆除整建,其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共有、持有問題。為了大眾生命財產安全,必須立法來執行強制性手段。
預算中心表示,我國建築物的耐震設計主要規範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及「建築物耐震能力設計規範及解說」等規定,應全盤檢視各地區地質差異,以設計建築物耐震能力;而公、私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及安家固園計畫等措施,宜加速補強進度,並強化政策宣導及溝通,建制長遠可行之安家措施,才能真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前水利署長,時任新北市副市長的陳伸賢則表示,「安家固園專案」包含補強、土讓液化潛勢改善示範區等,總經費六年五O八億,與一般防災型都更的資源投入有很大落差,但與一般都更發生的問題相同:整合意願、行政程序和居住正義。此次專案以房屋整修補強為主,但能做的只有增加誘因。政府應先做補強,讓個別建物暫時安全,整體地區更新則需溝通協調、整合,挑出最困擾、風險最高的優先著手,讓資源集中,找幾個示範區進行防災型都更,如此搭配都更會更順利。未來法治面向和預算較完整時,可再進一步擴大。
從防災都更角度,台灣位於地震帶上,老舊建築約兩百九十五萬戶,人民容易受到地震等災害的威脅。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就是推動公辦都更,政府主導都更時,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推動;在都更條例修法草案中,從一條擴張為九條,使政府做大面積的都更時能更迅速、更全面。人力發展部分在調整與整合時,我們希望有一個專責機構來協助推動實施,替政府擴展公辦都更的效能。期望都更條例在社會各界有共識之下,盡速完成立法、修法作業。在中央部分成立專責機構,增加都市更新能量,提升台灣都市整體防災功能。
Q3:有關地震訊息的最上游資訊提供單位為何?臺灣地狹人稠,該如何降低地震所帶來的災害?
A3:氣象局在防災部分,負責最上游資訊端的提供,也就是地震發生後,包含震源、震央以及各地震度的訊息提供給全國民眾和防救災單位。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前年也推動「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透過系統可以快速的把地震、颱風、土石流等資訊利用4G手機提供給國人。降低地震災害不能使用單一方法,而是複合方法,都更即是一種。地震之前,應提升既有的建築物的耐震程度,包含既有建築物的評估、補強。
氣象局在防災部分,負責最上游資訊端的提供,也就是地震發生後,包含震源、震央以及各地震度的訊息提供給全國民眾和防救災單位。「地震早期預警系統」與「行政區地震速報系統」是目前氣象局在地震防災業務面上最有關係的兩個系統。「地震早期預警系統」就是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指的是在地震發生以後,在比較強烈的地震波尚未到達地方前,提供相關資訊以進行預警,目前整個系統針對台灣島內的地震是十五秒(約震央五十公里以外),島外二十五秒。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前年也推動「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透過系統可以快速的把地震、颱風、土石流等資訊利用4G手機提供給國人。
行政區的即時震度展示系統部分,在地震後可以得到實際觀測的各地震度資訊。目前在全台灣布置的一百多個即時觀測站,以密度而言是夠高,但我們希望與防災做連結,提供更細緻的服務。所以從去年開始,與各縣市政府合作,地方政府負責提供傳遞線路,地震發生後,各鄉鎮都可以有即時觀測的數據,並傳回氣象局,除了增加地震資訊的準確度外,時效性也有所提升,未來在災損評估上也可以提供重要依據。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提醒,降低地震災害不能使用單一方法,而是複合方法,都更即是一種。根據巨災型災害統計,我們約十五至二十年會有一次大規模地震災害,應做足準備。地震之前,應提升既有的建築物的耐震程度,包含既有建築物的評估、補強。台灣既有建物數量太多,十五年內可能做不到,所以應先在建築群裡面找出有高危險性、耐震度有疑慮的地區。
部分補強過後的區公所,效果不錯,但尚未補強的部份,其結構無法成為災害應變中心。校舍也應列為優先處理建物,至少高震損的建物要先處理好,排序非常重要,如何有效排序?應針對十五年內可處理好的高震損建物先著手。目前住商混合大樓中,低樓層是有商業與經濟價值的,但都不屬於社會弱勢,有一定能力、財力進行耐震度的提升。若第一樓層先處理好,不至於發生像台南維冠大樓整棟崩塌的情況,優先順序訂出來後,十五年內能處理的先起步,即能降低災害。
Q4:救災防災的經驗累積缺少具體方式,預測模擬的誤差,也使我們有更大的空間做好防範措施,台灣公部門和私部門都不喜歡公布模擬結果,怕影響不動產。但防災不能沒有目標,我們為了防災而努力,能回收多少效益,應該要使民眾更了解,對此基金會顧問有什麼建議?
A4:都市防災專家陳亮全教授建議政府應運用情境導向,模擬實際災損狀況作為災防政策依據;公部門一定會憂心公布後會造成房地產下跌等後遺症,但比起沒目標的做,有方向的政策才可有效降低死傷。從都市計畫法來看,重點不是重建,而是整建、維護、修護,因此要放大範圍。台灣有南北差異問題,推動上如何補強,用的方式要有彈性,也需注意手法和工具的差異。都更本來就具備防災功能,不僅是單一區塊,而是以區域為導向,如此一來,公權的介入會更有正當性與公益性。
災損評估要有更精細的模擬準確度。一個五、六級的地震,若倒塌了五百棟甚至五千棟建物,會手忙腳亂,須有危機意識,情境導向的救災應該先釐清。此觀念也在新北市的專諮會提出,台灣技術是可行的,端看是否有足夠資訊進行評估。目前中央有地震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雙北有自己的地區(鄉鎮)防救計畫,兩方缺少連結。以日本高知縣為例,鄉鎮計畫要在全盤計劃裡互相接軌,包含業務和預算。一年多前曾拜訪高知縣是地震時,海嘯侵襲的主要威脅區。高知縣在模擬和政策規劃中,市鄉鎮都是串連在一起的。儘管現在沒有立即危險,該縣仍建造一個避難海嘯塔,相關計劃擬訂後不到一年時間,其他縣市也建造完畢。
有關安家固園專案,學校目前有八成已進行補強,現在應提升都市防災力。建議找出需要都更的都市,目前資料不是很具體,但仍可排定需要優先推動的地區,把漸層環境圖資套上,例如老建築密集度。如果一個城市進行這種調查,找出優先地區推動,接下來就可以進行地區環境改善計畫,包含土地調整和道路,做完後逐步針對有問題之處進行重建,有些則做補強,才能提升效率與效度。
民間投入除了容積獎勵,可否有稅制減免,這是跨部門整治議題,不要只靠容積獎勵,可以做類似免稅計畫。未來少子化,可否進行學校和社區調整,在學校進行老人照顧,造就宜居和韌性城市。
最後建議: (一)加強強震即時警報系統,通過4G廣播。區域型從測站收集,較準確,但是速度比較慢,接近震央會有盲區。現地型則是單點,準確度稍差,但是速度快,這兩個系統應該要結合。雖然依照日本結合兩系統後發現可能有結合的誤報,還是應先做了再繼續磨合。(二)找出最佳資訊傳遞方式。例如電梯收到訊號可否在最近的樓層停下,這會比人的反應要快許多,其他包含保全系統以及高科技產業應用,是整個國家應該規劃的。法令面也非常重要,氣象不能亂發警報,法令要怎麼修?這些界面都有了,缺少整合單位。(三)情境模擬系統非常重要,應被認知為可進行的方式(四)防災資訊系統整合與推動(五)地震防災的各個手段應整合,包括耐震補強和軟體系統,整合成防災對策,過去縣市很積極在做,應與中央接軌整合。
Q5:在國土計畫法啟動下,揭露並決定該土地是否適於開發。各縣市政府必須據此修正都市計畫中的土地使用分區,為每一塊土地尋找適合的使用模式,達到防災都更的目的。而在都市更新推動工作中,基金會是否有地方實務案例可以分享呢?
A5: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工作,分為「民辦都更」、「公辦都更」、「社區輔導」以及「教育推廣」。就具體工作來說,「民辦都更」包含容積獎勵、陽光法案、簡易都更程序、經費補助籌資協助等。「公辦都更」包含永和大陳義胞社區、新店行政生活園區、新莊文德段、板橋民權段、土城運校段。「社區輔導」包含自力更新輔導、海砂屋輔導、整建維護輔導、培訓都更家教、電梯產業團隊。「推廣教育」部分則包含都更法令實務工作坊、法令宣導說明會以及都更小百科的推廣。
簡易都更精神是希望為老屋找更新的路,有都市更新的意涵與精神,不需循都市更新條例繁複的程序,讓改建程序簡單快捷。這方式可促進老舊建築物重建,提供多元的重建途徑,提升都市整體防災、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
公辦都更以永和大陳義胞都更案為例,大陳社區之核心議題包含防救災疑慮、土地過於細分、居民整合困難、權屬關係複雜(租占戶),後續工作最重要的是持續溝通建立信任。防災都更需求與因應,進行災害潛勢風險評估,包含地震、淹水、人為以及火災,透過災害相關資訊的判讀,歸納新北市都市計劃地區關鍵評估因子及其影響評估要項。
美濃地震後,新北市施政方向以及具體行動策略如下:(一)公辦都更:災害風險密集區域,篩選策略地區示範公辦。(二)自立都更:跨大協助作為:補助經費再提高,同時專業團隊全程輔導。(三)簡易都更:以簡化程序為主,依新北市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並擴大適用危險建築物定義。(四)整建維護:包含電梯補助、立面補助以及耐震補助。(五)老屋健檢:結構可以補強部分進行結構補強,不適用結構補強部分進行重建(自立都更、簡易都更)。(六)都更推動師蹲點輔導:目前二十四處社區輔導中。(七)防災道路與避難點:搶災困難部分應優先被更新,這部份作法則是增加誘因、加速取得。
早期談都市更新,為了捍衛財產權,大家都會高舉居住正義大旗;而都市更新條例當中提到為促進土地與建築物的合理利用,增進環境品質,環境景觀的價值也很重要。面對居住正義、環境景觀,居住安全更是不可偏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