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出口不如振內需
許 嘉棟 — 2015年08月13日進入21世紀以來,台灣的經濟成長率受到多種因素之影響欲振乏力,甚至呈現逐漸走低之趨勢;平均年經濟成長率由1990年代的6.63%,下降至2000-2014年的4.03%。7月底主計總處發布今年第2季的經濟成長率預估只有0.64%;其中商品及服務之輸出(以下簡稱出口)萎縮1.30%,以致淨出口(出口減進口)對實質GDP成長的貢獻為負值的2.07%;幸賴國內需求實質成長3.03%,對GDP的增長貢獻了2.71%,方使經濟成長率能維持正值的0.64%。
第2季欠佳的經濟成長與出口表現,引起國人普遍的關注與討論。由於GDP的需求面是由國內需求(包括民間消費、政府消費與投資)與國外淨需求(即出口減去進口,亦即淨出口)組成,而出口占GDP的比重在台灣高達7成,因此各界所提出振興台灣經濟成長的策略多著重於擴大出口。政策建議包括新台幣貶值、加強海外拓銷、速簽FTA,以及調整產業結構等,目的都在希冀以擴大出口帶動經濟成長。
這些策略方向與政策建議都有助於提升台灣的出口競爭力,但是例如加強海外拓銷等措施,在當前國際經濟客觀環境下,短期內恐怕多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有限效果。近幾年國際景氣不佳、需求疲弱、產能過剩、大陸成長率下滑與製造業競爭力大幅提升,以及台灣在洽簽FTA進度方面遠落於他國之後等因素,都對台灣的出口產生抑制作用。這些不利的環境因素,也將使出口拓銷的成效大打折扣。因此,海外拓銷固然須持續努力,但國人恐難以對其成效抱持太大期待。
其次,洽簽FTA與調整產業結構等措施,的確是維護、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策略方向,政府與企業界務須往這方向加緊努力。但是,這類措施在執行上有相當難度,非有相當的決心與毅力,並經過較長期間的努力難收宏效,故對提振當前台灣的出口與經濟景氣緩不濟急。
至於時為業界所期待的措施-新台幣貶值,它對提高出口競爭力確具速效;但是匯率除了影響進出口,還影響國內物價、國民福祉,以及廣大民眾的所得分配與消費權益分配等,故央行對匯率的升貶,不能不作全方位、衡平性的考量,不能只顧及出口與經濟景氣。
更重要的是,有一項事實時為國人所忽略,那就是國外淨需求(也就是淨出口或簡稱貿易出超)占台灣GDP之比重,自2004年的3.45%已逐漸上升至2013與2014年的9.10%與10.40%。台灣過去淨出口占GDP比重超過10%之期間,只有1984-87,其結局是導致1980年代下半葉的金錢遊戲與資產泡沫,並引發美國的強烈壓力,要求新台幣大幅升值,以致新台幣兌美元匯率由1985年8月的40.434,快速大幅升值至1989年8月的25.681。
台灣的出超比例,若不計中東的原油輸出國,極可能已是全球最高者。而貿易出超占GDP比重超過4%,是外界所了解美國認定一國操縱匯率的門檻。中國大陸的出超比重在2005年越過5%,並逐漸攀升,最高在2007年達8.8%,自2003、04年起即開始引發歐美各國要求人民幣大幅升值。近幾年(2011年起)大陸的出超比重都已降至3%以下,最近方使外界包括IMF不再認為人民幣低估。台灣若持續以貶值帶動出超比重進一步攀升,以致引起國際之關注,進而要求新台幣大幅升值,那就得不償失了。國人須了解:我國的貿易出超即為貿易對手國的入超;我國的出超有助於提升國內的就業與經濟景氣,相對地外國的入超即不利於其就業與景氣;因此,以貶值促進出口,被視為「以鄰為壑」之作法,在國際上是很容易引發爭議與報復的。
在目前國際經濟不利於出口擴張的客觀環境下,振興國內經濟之策略,實宜由「擴出口」移轉至「振內需」。台灣的國內需求占GDP之比重高達9成,其中可操之在我,意即政府可影響的成分遠大於出口。政府可透由擴大政府採購與公共建設支出,直接帶動政府消費,以及政府與公營事業投資之上升;亦可藉著社會安全福利措施及移轉性支出,間接提高民間消費,並同時收到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的作用。
當然,擴大政府支出的措施,必然得面臨如何避免浪費與效率不彰,以及財源何來兩大問題。前一問題可以靠中央與地方政府之主政者,對各項公共投資計劃之成本效益進行嚴謹的評估,以及民主政治運作下反對黨與輿論對執政者之有效監督、牽制,得到相當程度的紓解。至於財源問題,台灣目前租稅負擔率只在13%左右,為國際上最低者之一,故藉由某個程度的增稅以充裕政府支出之財源,空間是有的;問題只在於政府須有貫徹此一施政方向之決心與毅力,努力說服民眾,讓民眾接受以增稅作為增加某些政府必要支出之財源的整套收支調整方案。
當然,吾人亦了解,在目前國內的政治環境與社會氛圍下,增稅的短期可能性應甚低;另一可行的籌措財源替代性方案是:向民間或銀行舉債。台灣目前政府的累積未償債務餘額占GDP比例在國際間也是偏低的,故還有相當的舉債空間。而台灣每年的超額儲蓄(即國內總儲蓄超過國內投資之餘額,也是民間儲蓄淨額超過政府財政赤字之數額),在金額與占GDP比例兩方面都甚高,意即民間有相當充裕的儲蓄及資金可供政府舉借,故不至有舉借外債之問題。政府向民間及銀行舉債,不僅可使政府增加支出、提振景氣之政策成真,同時可為民間的超額儲蓄與銀行的過剩資金提供適當的運用管道與去路。又政府若以發行公債之方式籌措財源,還有助於促進國內公債市場之發展。此一可收「一石三鳥」之效的籌財方案,值得政府積極考慮參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