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保留區 雙東都獲益
徐銘謙 — 2012年03月30日徐銘謙(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副執行長)
登山客以挑戰阿朗壹古道的心態組隊前往,事實上觀音鼻高繞段並非卑南瑯嶠古道,由於海岸變化,古籍記載的「一線海灘,環繞山腳;怒濤衝擊,亂石成堆」在觀音鼻部分已沉入海底。因觀音鼻地質敏感破碎,在假日動輒上千人為踩踏加上雨水自然力沖刷,短短四年內,高繞南北兩端產生嚴重沖蝕深溝。近四年來每年以四萬人次計,每個遊客腳底下每趟至少刮走阿朗壹十公斤的國土!繩索綁縛束死沿途樹木與植被,對受到保護的世界級自然景觀破壞甚鉅,劣化環境亟待補救。
千人湧入之破壞,顯然已經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十四條。而屏東縣政府依據同法,訂立辦法加以設限總量管制單日三百人次,輔導自然保留區周邊社區進行解說員培訓,擔任保留區內人員安全與環境教育之管理責任,並訂立二十人團體三千元為上限的解說費標準。自然保留區定位並非對一般大眾風景區或遊樂區,進入人員應從事環境教育而非大眾遊憩;登山客不願負擔平均每人一五○元的費用給周邊社區,卻不會對需要花費六、七百元門票方能進入的財團開設的遊樂區抗議,實在本末倒置。
台東縣政府一心想要貫通海岸公路,卻不思積極輔導台東縣的社區居民留住慕保留區盛名而來的觀光經濟。台東縣政府不願與屏東縣政府合作,引起台東的達仁、南田、安朔原住民社區發展邊緣化的焦慮,並刻意以核發甲種入山證的方式,開後門給遊客機會或不明就裡地違法進入不屬於台東管轄的保留區範圍內,成為整個事件的衝突根源。
事實上只要台東縣政府願意擴大保留區範圍,或者將周邊社區積極輔導發展為「保護區外的保護區」生態旅遊緩衝帶,爭取上千遊客在保留區北端提供食宿服務,現階段即可形成「雙東雙贏」的生態旅遊產業鏈,分享保留區所帶來的商機。
原先準備公路開發的經費,若能轉為兩縣解說員的培訓與管理經費,發展保留區兩端的大眾運輸、停車場與環境教育中心等經費;甚至台東縣政府比屏東縣政府更多了一個經費優勢,尚能向中央爭取「東部發展基金」。以公路開挖隧道的十八億元計算,至少可以讓六十萬個隊伍免除解說費、同時也創造周邊社區六十萬人次的解說員獲得就業收入,既能落實總量管制、又可促進周邊社區發展。
如此具有世界自然遺產潛力的保留區,現階段光是由屏東縣政府承擔維護管理之責,實屬過重。建議中央政府文化資產的主管機關,包括文資處與農委會出面,將自然地景保留區提高位階為中央層級。或納入中央法規《發展觀光條例》對「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天然景致」的自然保留區規範,以援引第十九條「…事業主管機關應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設置專業導覽人員,旅客進入該地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以提供旅客詳盡之說明,減少破壞行為發生,並維護自然資源之永續發展」,以完備保留區之適當層級與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