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不能像科員
王健壯 — 2013年08月19日總統與科員有何不同?科員謹小慎微,也拘泥於細節;但總統卻必須大開大闔,絕不能瑣瑣於國政。但馬總統對國是會議的處理,卻顯然拘泥瑣細如同科員。
馬總統的拘泥之一是拘泥於體制。他不但質疑「有現成國會,還要到體制外開國是會議,體制還要不要尊重?如果要的話,要如何分工?」同時也認為一九九○年之所以要召開國是會議,是因為當時國會未全面改選,正當性不夠,而且其目的是為了修憲。
但誰說有體制內國會,就不應召開體制外國是會議?又有誰規定國是會議祇能討論修憲而不能共商其他國政?一九九二年底國會全面改選後,國會已有所謂正當性,但李登輝仍於總統民選後的九六年底召開國發會,可見國會有無正當性跟國是會議應否召開,並無邏輯因果關係。另外,蔣經國召開的經革會與陳水扁召開的經發會,其目的更是為了經濟,而非修憲。
馬總統的拘泥之二則是拘泥於程序形式。他連續四問:「反對黨現在要舉行國是會議,那就要瞭解哪些是國會不能討論的?」「討論完了,是否還要回到國會?」「全體立委要參與或還要邀請其他人?」以及「參加的人是否都有表決權?」
但這四問其實都不是問題。國是會議本來就是體制外共商國是的臨時性機制,體制外機制若有決議或共識,當然應該回歸屬於憲政程序的內閣與國會去執行或立法。至於誰來參加國是會議,用膝蓋想都知道應該包括政府官員、政黨人士、民意代表、學者專家與社會人士,怎麼會有「全體立委要參與或還要邀請其他人」這種大哉問?一九九○年國是會議邀請的一五○人,九六年國發會邀請的一七○人,二○○一年經發會邀請的二二○人,都包括各界代表。更何況,既受邀與會則人人權責平等,又何須要問「是否都有表決權」?
至於馬總統所問的「哪些是國會不能討論的(議題)?」更讓人有不知其何所問的困惑。難道說,國會能討論的,國是會議就應避而不談?國是會議本來就是為了補體制內決策之不足,其中包括行政決策之不足,以及立法決策之不足,祇要行政與立法兩權應為而不為之事,國是會議都可討論,並依共識或表決而補體制內決策之不足。況且,如果不是行政與立法相繼失能,讓國事糜爛至此,又何須召開國是會議尋求體制外救濟?
理論上,台灣現在已有完備的憲政民主機制,召開體制外國是會議當然並非治國常態,也有違責任政治原則。但現實卻是,這套民主機制已處於非常態運作中,其中包括行政無能、立法延宕以及朝野對立,換句話說就是體制集體失能,此時若能以體制外效能補救體制內失能,馬總統何樂不為?
熟悉台灣民主轉型的人都知道,李登輝當年以「民粹威權主義」推動改革,確實受惠於國是會議與國發會良多。國家領導人處逆境或困境之時,本來就該大開大闔才能脫困而出,但可惜馬英九缺乏李登輝那樣的謀略,以至於迄今仍處困境難以自拔。
但退一步說,即使馬英九不想學李登輝玩弄權術,他總該瞭解「乘眾勢以為車,御眾智以為馬」的道理吧?而國是會議就是眾勢、眾智,若瑣瑣拘泥於名稱、體制或程序,而坐失眾勢與眾智之形成可能,天下寧有此種以科員心態領導國政的總統?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引用來源:
聯合報
引用網址: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81039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