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嘉棟》資產價格波動該在乎嗎?
— 2020年12月08日任何商品或資產供給多了,其價值(市場價格)就會下降;錢(以下與貨幣、資金混用)多了,也一樣,不只國內購買力下滑(即商品或資產價格上升),與外幣的兌換率也會下降,即貨幣貶值。
錢(貨幣)既是交易媒介,也是資產保有工具之一。家庭與企業錢多了,就會想分散資產的保有,或從事理財投資;其結果,不是帶動相關資產價格之上漲,就是使其報酬率下降。
我個人在十月上旬本專欄上曾以「貨幣與物價關係之謎」乙文,說明近十多年來,何以全球資金氾濫未曾引發消費者物價上揚。其主要原因之一,是許多資金被用於股市、房地產等資產之交易,或是炒作外匯等用途,故消費者物價得以免受衝擊,但股價、房價與匯率之穩定則成了祭品。不過,這又引發了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消費者物價與資產價格同樣都是物價,為什麼各國央行的「穩定物價」職責,只列入消費者物價,對資產價格的波動則多不加聞問?
箇中緣由多端。從對國民生計的衝擊來看,消費者物價上漲會普遍降低一般民眾的生活水準;而資產價格中,除了房價與無殼蝸牛的居住權相關,多數資產價格上揚對民生的影響有限,故引不起民眾與政府的關心。
從政策面的因應來看,美國聯準會前主席葛林斯班曾以三個理由說明,何以在他任內聯準會不處理股市與房地產價格膨脹問題:一是法令未規定聯準會有穩定資產價格之職責;二是資產價格是否太高,已成泡沫,難以認定;三是聯準會沒有把握在消除泡沫之同時,可以讓總體經濟順利「軟著陸」,而非「硬著陸」。
另外,還有一個應該也是相當重要的原因,此與資產交易之性質有關。民眾購買資產,目的除了保值與賺取利息、租金或紅利等資本報酬之外,有相當比例是想在資產價格起伏過程中賺取價差,即意在「投機」。而投機性資產交易具有「零和」遊戲的特質,即獲利者之利得即為虧損者之損失,二者相互抵消,只產生所得或財富重分配的作用。因此,我們可看到各國政府除了維護相關市場交易的公平性與順利運作,並管控銀行對相關經濟活動的授信,避免其影響到金融穩定之外,通常對股票、房地產、貴金屬與比特幣等投機性質較高資產之價格起伏動盪,多不太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