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夥伴政府 公告危險區域
李鴻源 — 2011年12月29日面對民國101年的中央組織改造,我個人頗為憂心。以前省政府時代,我在水利處服務,曾負責推動整合各水庫、管理局、建設科,都無法確定各單位之間有共同的語言,因此像水利署和水保局,這兩個都是水的單位,但權力、規範都不同,有賴未來環資部部長整合。
我多次提出建立夥伴政府的概念,因為台灣不大,並不需要五大流域管理局,況且局長十一職等誰也管不了,應強調協調的概念。這種partnership只要搭配得當可行性甚高。以現有行政院組織,假如政務委員協調能力夠強,就不需太多的單位與人力。有關六都,中央應做政策和管理單位,而非執行單位。具體執行還會
牽涉到地方政府,必須借重協調克服灰色地帶。
以河川治理來說,中央有兩個選項,一是直接宣布上游至下游由中央負責,其次是中央全部都不管,僅輔導六都處理各自的問題。這部分若不談清楚,未來中央跟地方就會有矛盾存在。再者,很多政府單位重複設置氣候研究中心,但遇到部會索取資料,卻以國安、機密為藉口不給。因此,環資部應將這些研究中心整併為一個國家防災中心,當災防單位需要資料時充分提供,這就需要協調力與彈性處理。
雖然四月才要上任,但五月汛期令人憂心,各級政府應事先準備,必須告知民眾潛在災害,提醒防範,對地方政府的抗災能力也可進行評估,針對二級和三級地方政府,中央可以強力介入。像是原住民部落,規畫防災地點給村長,讓原住民先自救,救難隊才有時間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