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舊案重提 農民抗議與農搶水
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 2012年02月14日高屏大湖前身即為吉洋人工湖,2002年雖已通過環評審查,但因效益低以及破壞農田,經費屢遭刪減,今年卻藉「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中的「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以161億的預算規模重啟計畫,今依法提交環保署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當地農民痛批水利署借屍還魂、暗渡陳倉。
高屏大湖預計開挖700公頃(約27個大安森林公園)農田,並分為A-E等5區陸續進行人工湖興建,預計往下挖深12公尺水庫、向上建3-5公尺的堤防。這對一向利用地下水的農民等於將民生、灌溉水源堵絕在外,也將讓雨水無處下滲,勢將惡化旗山、美濃與里港等區域雨季淹水情況,只為了將水運輸給高雄鳳山地區居民。
此案預計由E湖區先動工,首當其衝的是屏東縣里港鄉中和、瀰力兩村,中和村長尤啟精表示,當地淹水紀錄曾到達2公尺,蓋堤防將使水無處可流;而地下水到4公尺仍有水用,但挖到12公尺等於將原來可用的水全部都阻斷,不但影響當地養殖泰國蝦業者,也影響民生、灌溉用水。
里港鄉居民楊先生表示,當地多處溼地,全年不乾涸,自從自來水公司在當地鑿了13口井之後就沒水了,而且地層下陷,現在又為了引水到鳳山工業用水開人工湖,根本是欺負農民。
台聯立委林世嘉指出面對氣候變遷,以5公尺高的堤防試圖儲水、擋水,已經證明不可行。他質疑,工業用水有這麼重要嗎?與其蓋人工湖,何不將水管補好。
環團即指出第一期工程(E湖區)經費需要85億元,預期增加供水量卻只有每日10萬公噸;相較之下,水利署曾經補助台北自來水事業處55億元,就降低漏水率4.17%計算,節省水資源每日15.8萬噸,顯示高屏大湖的成本是改善漏水率的2.4倍,根本不符合經濟效益。
林世嘉也質疑莫拉克風災之後,荖濃溪水濁度已經難以下降,高濁度的西水容易讓自來水公司的淨水場當基無法運作。此外,人工湖計畫區的土壤重金屬鉻、銅、鎳、鉛、鋅、等濃度皆大量飆升,尤其鎳濃度上升30倍(1.35升至32.8mg/kg)。如此一來,將迫使美濃、里港地區農業用水更加匱乏。
以美濃愛鄉協進會為首的數十個環保團體表示,此案反了10年,理由非常多,而今整個時空背景也不同了,水利署應重視此案對環境造成的衝擊,不應以變更內容對照表的方式來處理,並應將經費優先用來改善高雄地區自來水管漏水率的問題。
專案小組針對本案是否適合只以變更內容對照表進行討論,主席林慶偉責成開發單位須以環境差異進行審查,必須先與居民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