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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爭議 李鴻源:居住不正義的表象

陳沂庭
李鴻源在答復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指出,假如拒遷戶在都更計畫訂定前便表達異議,應該可以將其劃出都更範圍。目前要釐清的是,在沒有定案以前,拒遷戶究竟有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或是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被視為同意?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強制拆除引發爭議,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9日)表示,這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內政部會檢視文林苑個案的所有過程,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到立法院。

內政部長李鴻源29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如何落實居住正義及政府當前住宅政策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情形」,但朝野立委多聚焦在「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到強制拆除的爭議事件。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表示,今天委員會談的是居住正義,昨天卻發生文林苑事件,是否有點諷刺?李鴻源表示,文林苑都更案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

李鴻源在答復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也指出,假如拒遷戶在都更計畫訂定前便表達異議,應該可以將其劃出都更範圍。目前要釐清的是,在沒有定案以前,拒遷戶究竟有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或是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被視為同意?

對於多名立委關心內政部是否會追查都更案審議過程,李鴻源強調,文林苑個案是台北市政府的地方權限,但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會主動檢視所有過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他說:『(原音)我們剛剛答應會在1個月內把檢討報告送到大院來。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也說,目前最大爭議是在審議過程中,拒遷戶因不曾參與相關會議,沒有正式表達不同意見。他認為,現在除了要釐清是哪個環節沒有讓拒遷戶陳述意見;對於沒有表達意見是否等於同意,也可以討論。未來營建署會將此案當成重要案例。

關於文林苑都更案:

住戶心聲:文林苑都更傳拆釘子戶 百人聲援

來源:聯合新聞網 – 2012年3月28日 上午3:07 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傳拆釘子戶 百人聲援

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爭議持續延燒,昨晚傳出市府今天凌晨拆除「釘子戶」王家住宅。消息一出,王家焦急不已,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更立刻號召支持民眾前往聲援,上百名支持者徹夜守在王家,截自深夜零時,市府還沒有任何動作。

北市都發局僅表示,目前未接獲強制拆除的命令,不過已做好隨時「出動」的準備。

位在士林區文林路的「文林苑」都更案,2009年六月就通過都市更新計畫,建照已拿到兩年多,不過王姓住戶的兩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導致三十六戶原住戶一直租屋暫居。

為解決「釘子戶」問題,建商在前年年初,向都市發展局申請強制拆遷王姓住戶房子,但行政程序冗長,一直沒有下文,經過十多次協商,都發局終於在五日發文要求,王家自行搬遷,否則十九日起將代為拆除。

文林苑王家何時拆?昨晚緊張氣氛達到最高點。王家成員王耀德表示,昨天下午六時許獲知市府可能今天凌晨強拆家園,立刻飛車回家,心想「如果現場拉起封鎖線,就馬上開車衝進來」。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臉書更立刻打上「今天確定來拆王家,請各位聲援朋友馬上趕到現場」等字樣,甚至傳出昨晚八時、今天凌晨二時、四時等三個「可能拆除」的時段。

王家很快就湧進上百人,有部分支援學生躺在地上,也有學生擋在王家大門前,用鐵鍊串起彼此,希望「保護」王家。王耀德感動地說,看到這麼多人來陪王家,心裡感覺踏實一點,「政府真的很可惡」。王耀德強調絕對不會搬家,也做好「撐到底」心理準備,並呼籲市府、建商放過王家。

 

文林苑王家都更案,讓其他都更戶看了是又氣又怕,擔心下一個就會輪到自己,學者認為,都更條例中的比例表決機制,違反憲法的保障人民居住權益,而且第36條所謂的拔釘子戶條款,公權力介入強制拆屋更不合理,政大教授張金鶚主張修法,而且要把協調過程列入法定程序。而都更條例中的第25條之一和第22條,設定比例表決機制進行都更,更提供權力給建商徵收土地,學者認為這兩條法令涉及違憲。
現在都更戶最怕聽到的第36條,也就是所謂的拔釘子戶條款,這代表公權力隨時都能介入拆屋,但惡法亦法,彭家人的白布條掛了四、五年,又破又舊,只能期待或許有修法這天的到來。

 

北市府:文林苑案行政程序完備

來源中央社 – 2012年3月28日 上午10:07(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8日電)

部分民眾前往聲援台北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警方今天上午強制驅離。台北市政府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靠近文林北路、台北捷運淡水線高架段下的文林苑都更案,19日是最後拆除期限,但台北市政府連日來並未展開行動。由於昨晚有怪手駛入都更預定地,透過臉書發起串聯,湧入大批聲援2戶拒遷戶的民眾,人數一度達300多人。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不同意戶在都市更新案審議過程中,均未表示相關意見;住戶所提相關質疑,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在案。

都市更新處指出,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已核定的計畫內容所有權人就權利價值認有疑義時,得於一定期間內請求審議核覆;文林苑案不同意戶採行救濟程序,並向市府提出高達新台幣2億元的權利價值,但經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決議維持原核定計畫內容。

市府說,不同意戶另提暫緩執行訴求,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3月15日裁定,聲請駁回,足證市府執行公權力的合法性。

市府表示,推動都市更新是重點施政項目之一,相關更新程序都依法受理申請及審議,一貫秉持公平公正立場協助民間辦理都市更新,並依法協助窳陋基地克服更新困難,以保障多數人參與都市更新權益,改善老舊社區居住品質,打造台北市為安全、舒適、宜居的城市。

引用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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