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欣見租稅公平邁出第一步
康復明 — 2012年04月27日
行政院昨日通過復徵證所稅案,雖然因為顧慮現實條件而微幅調整財政部版本,但對買賣股票增加所得予以課稅的基本方向並未改變或退縮。具體而言,行政院終於呼應民意要求,正視日益嚴重的所得分配不公問題,在租稅改革上邁出了第一步,值得肯定。
行政院昨日通過復徵證所稅案,雖然因為顧慮現實條件而微幅調整財政部版本,但對買賣股票增加所得予以課稅的基本方向並未改變或退縮。具體而言,行政院終於呼應民意要求,正視日益嚴重的所得分配不公問題,在租稅改革上邁出了第一步,值得肯定。
依據行政院通過的修正版本,個人證所稅扣除額從30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稅率也由20%放寬為授權行政院依據現實情況在15%至20%之間決定,納稅人可將以往缴納的證交稅之半數扣抵證所稅。另外,也不對個人課徵期所稅。
行政院的調整版本,很明顯接納了廣大民眾、輿論、學者專家呼籲的政府應該「捉大放小」的主張,同時接受了金管會及投資人原有證交稅隱含證所稅應予適度抵銷的看法,雖然有了一些務實的退讓,但無損於股市交易所得的資本利得應該納稅的大原則。具體而言,行政院的調整絕對有助於緩解民怨,增加輿論及立法院支持,希望讓證所稅的復徵從遙遙無期的理想得到具體兌現的機會,能邁出進步的第一步:課徵資本利得稅以落實租稅公平、增加稅收、避免傷害經濟發展動能、不致增加稽徵成本,以及維持國際競爭力等多重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