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建議證所稅免稅額600萬
徐筱嵐 — 2012年05月16日
何志欽5月12日出席「王作榮教授與國家發展研討會議程」,發表「租稅改革的理念與思維-富民經濟的稅改主軸」論文,針對租稅改革提出多項建議。他建議證所稅免稅額應提高至600萬元,個人部分可納入最低稅負制課徵,單一稅率為20%,採分離課稅。
證所稅該如何課徵引發爭議,前財政部長、財政健全小組成員之一的何志欽5月12日支持證所稅復徵,建議免稅額應提高至600萬元,個人部分可納入最低稅負制課徵,單一稅率為20%,採分離課稅。
何志欽昨出席「王作榮教授與國家發展研討會議程」,發表「租稅改革的理念與思維-富民經濟的稅改主軸」論文,針對租稅改革提出多項建議。
在所得稅制改革部分,何志欽分析,最低稅負制有局部、次佳和過渡等三大特性,目前行政院版可說是最低稅負的延伸,屬於「具免稅額、分離課稅、合併申報」的階段,並不是件壞事。稅改要「先求有再求好」,邁出穩健的第一步,別讓24年前的稅改悲劇(意指開徵證所稅卻導致台股無量下跌)再度發生。
何志欽建議,證所稅在現行個人基本所得稅額的計入項目中,加入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單一稅率為20%,採分離課稅,免稅額則提高至600萬元。
何志欽主張,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應採兩稅分離,目前國內採兩稅合一,嚴重影響政府稅收。
引用網址: http://www.udn.com/2012/5/13/NEWS/FINANCE/FIN10/70889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