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應考慮撤回證所稅案
工商時報 — 2012年05月31日
開徵證所稅方案紛紛擾擾將近兩個月,社會各界對此爭議不只沒有逐漸凝聚共識,甚至隨著事件的發展而更加分歧。由於對金融市場造成嚴重的負面衝擊,財政部長劉憶如所提出的版本不被市場接受,甚至創下六大工商團體集體抗議的紀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在時間壓力下,努力整合各方提出的版本,雖然取得了較大的公約數,卻實在難以稱之為「證券交易所得稅」。
情勢演變至此,行政院應該以建立長久完善的制度為最高原則,撤回復徵證所稅案,責成新任財政部長重新研擬新案。因為,如果一定要「為了證所稅而證所稅」,一定要在這個會期僅剩的幾天內倉卒上馬,結果將產生一個學理上缺乏邏輯,也無法達到馬總統所堅持的「量能課稅」、「公平正義」、「便民簡政」等課稅目標,並且還將成為持續引發爭議、不斷干擾財政部與金融市場運作的怪物。我們認為,為了國家長遠發展,為了馬總統未來四年的執政威信,也為了建立一個完善的課稅制度,行政院都應該主動將復徵證所稅的議案撤回,俟新任財政部長提出更為完善的方案之後,再做討論。
我們在劉憶如提出復徵證所稅方案後,就不斷提醒財政部版本存在多處窒礙難行之處。過去一個多月來,劉憶如所提版本不僅無法說服社會大眾、無法平息金融市場的不安,甚至原本站在同一邊的同黨立法委員也紛紛棄她而去。劉版證所稅不只是一個失敗的政策,還因此造成惡化的政治效應,成為馬總統與陳冲院長執政團隊的包袱。劉憶如可能覺得委屈,但是一個倉卒面世、破綻百出,既無法接納各界建言,又缺乏調整彈性的議案,最後必然搞到眾叛親離,而且已經成為政策推動失敗的經典範例。
劉憶如的失敗,不只是她個人的失敗,更使得國家制度發展蒙上一層陰影。二十餘年前推動證所稅失敗,台灣還在威權統治時代的後期,政府還能以強勢的手段平撫爭議,但是當年留下的後遺症至今依然存在。這次造成的紛擾,不僅賠上總統的威信、賠上行政團隊的士氣,連執政黨自己的黨內同志都被套上股票炒作集團的帽子,更不要說原本支持執政黨的工商團體與六百多萬選民,因此對政府產生失望與誤解。甚至未來各部會首長在推動應興應革政策時,都將因此躊躇不前。整個事件,對於台灣社會造成的集體損失,難以估算。
馬總統支持證所稅復徵,並且提出簡政便民、量能課稅以及不能損失稅收三個原則,在強大的時間壓力下,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銜命整合出藍版的證所稅案。該版本雖然兼顧了各方的意見,但是法人課稅的部分原本就與現行的稅法相去不遠,而自然人的部分,其實只是增加了簡易稽徵的證交稅,實在難以符合量能課稅、公平正義等基本條件。這個版本堪稱務實,卻正是執政黨「為證所稅而證所稅」所逼出的方案,一時之間雖然能被接受,惟實施之後,還是會不斷被挑戰,並且成為政府倉卒改革、妥協行事的負面教材。
過去行政院撤回送入立法院提案的例子,其實並不罕見。2009年9月吳敦義接任行政院長,就曾經撤回已經送入立法院的預算案,重新編製;同年元月,當時的行政院長劉兆玄也曾經撤回已經送入立法院的「農業基本法」草案,回到施行多年的農業發展條例。現任的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在2008年擔任研考會主任委員的時候,也曾經主導撤回已經送立法院審議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及國家人權紀念館組織法草案。此外,現任總統馬英九,2002年還在台北市長任內的時候,也曾經公開建議,要求行政院撤回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依循前例,此時行政院撤回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的證所稅方案,並無不妥。
過去將近兩個月來,台灣受到證所稅政策的傷害難以估計,財政部原本是要推動全面稅改,解決政府財政惡化的問題,如今稅改全面停擺,剩下一個不知如何處理的攤子,等待新任財政部長來收拾。此時此刻,台灣出口產業已經發出全面惡化的警訊,工商團體高聲疾呼召開「全國財經會議」,政府原本應該用盡全力提出提振景氣方案,卻因為證所稅的拖累而無暇處理。弔詭的是,不論是劉憶如版或者是藍委國會版,宣稱的證所稅稽徵目標都是「一年一百億元」,國家興革大事如此之多,一年政府預算高達兩兆元,政府寶貴的資源卻虛耗於區區一百億元的案子,實在令人慨嘆。為今之計,只有趕緊回歸基本面,讓金融市場休養生息,讓紛擾的民心逐漸沉澱,讓行政院回到富民興利的正軌,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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