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版證所稅再變!去除大戶條款、保留落日設算
中國時報 — 2012年06月06日
藍版證所稅再變!去除大戶條款、保留落日設算
證所稅待討論版本已眾多,但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今(4)日再提出最新版本,決定去除針對性的大戶條款,回歸到原有的行政院版本,證券交易年所得超過400萬元以上須申報,採分離課稅,不納入綜合所得稅,維持「落日條款」的設算制規定,此部分已獲國民黨立院黨團同意,預計再正式提出提到財委會討論審議。
國民黨版證所稅遭在野黨痛批「一日一版本」,上週國民黨及行政院共識版出爐,納入3%以上大股東、不含證券交易所得年收入超過500萬元及IPO相關大股東納入核實課稅,引發市場全面反彈,台股也因而大跌。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等人在採納各界反應意見後,決定在雙軌制中針對性的大戶條款進行修正,決議去除原有針對性的大戶條款,回歸原有的行政院版本,採8500點跟行政院原始版本並行方式。
根據國民黨團今天最新協商結果,去除大戶條款後,個人於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以後依前3項規定計算之證券交易所得,每一個人全年合計數超過400萬元者,應申報證券交易所得,按10%稅率課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出售其持有滿1年以上屬第4條之一但書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股票者,計算其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時,以所得餘額半數計入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
至於股票交易所得未超過400萬元者不必申報,但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票加權指數設算所得,於出售其持有屬第4條之一但書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股票時扣繳證券交易所得稅;指數滿8500點,未滿9500點時,扣繳稅率千分之0.2;指數滿9500點,未滿10500點時,扣繳稅率千分之0.4;指數滿10500點時,扣繳稅率千分之0.6。
但還是維持「落日條款」的設算制規定,也就是,依前項規定應申報證券交易所得之個人之全年合計數自中華民國106年起減為超過300萬元者;依前項後段扣繳證券交易所得稅者,自中華民國106年起不再適用。
證所稅案修法送出委員會後,將交付朝野協商處理,藍營盼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甚至七月加開臨時會處理。
但民進黨、親民黨等在野黨團均強烈反對,認為朝野對修法內容認知仍有極大差異,雙方若無法獲致共識,進入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後,注定來不及趕在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即使召開臨時會,最後能否順利闖關,也還有極大變數。
負責主持證所稅案協商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預計證所稅案將排入十五日立法院會議程,當天是本會期最後一天,若朝野沒有異議,才可望在休會前完成三讀。若仍沒共識,將再討論是否加開臨時會處理。
一名國民黨立委指出,行政院版本只剩空殼,修正動議版就是「張盛和整合版」,也是「國民黨最終版」,既不影響市場,也兼顧公平性。「接下來火車繼續往前開」,府院盼本會期通過證所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