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內政部長捍衛海岸決心
廖本全 — 2012年10月04日所有土地使用皆有其相關的上位計劃作為其指導與規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就是沿海土地使用的上位計劃,其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美麗灣渡假村正位於計劃所劃設的一般保護區中,該計劃對一般保護區的保護原則是「以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
無視安全放任濫墾
因此,作為國土規劃與防災專家的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應面對以下問題:第一、美麗灣渡假村不影響環境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嗎?第二、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的規範下,美麗灣的區位選址可被同意嗎?可以核發建築執照嗎?第三、這樣的建物如果不叫違建,那該稱做什麼?第四、若不拆除,需不需修改「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第五、「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保護的對象究竟是財團、度假飯店?還是海岸?
事實上,「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已在2010年由內政部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將都蘭杉原海岸劃為自然保護區。此舉,不僅明白揭示杉原海岸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更嚴格將杉原海岸的保護提升為「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之行為,並加強區內自然資源之保護。」但行政院卻未核定此一通盤檢討,是否與美麗灣有關,不無疑問。
此外,依公路總局東部濱海工務所1995至1997年測量發現,東海岸平均每年退縮近4米,研究亦顯示都蘭沖積扇南緣海岸侵蝕速率為每年3.3米,而剛離開的杰拉華颱風,海浪直襲美麗灣渡假村。這樣的國土流失與退化地區,竟可無視安全與防災問題,放任濫墾、濫建。
佔領東海岸的野蠻遊戲正如火如荼上演,作為國土管理專家的內政部長豈能浪得虛名、視而不見,放任地方政府與財團蹂躪海岸國土。
引用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1004/3455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