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高屏大湖 農民:根本沒必要
台灣立報 — 2012年10月30日2002年,人工湖計畫已通過環評,因當地居民反彈,長達10年沒開發,預算也連年遭刪。莫拉克風災後,水利署的「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卻挾帶161.53億的相關預算,作為人工湖興建費用,並在今年1月進行環差審查。
高屏大湖共分5個湖區,預計下挖12公尺、沿岸築堤3至5公尺,總容量約6千5百立方公尺,湖區面積約5個澄清湖大小。第一階段開發完成後每日可供應10萬噸用水,原水濁度提高時,每日可支援60萬噸的水、持續供應25天。
高屏大湖在豐水期透過高美攔河堰取荖濃溪水,以13.8公里的引水路將水引進人工湖區。而湖區位置涵蓋屏東美濃、里港地區,影響範圍約2千公頃。第一期開發220公頃,其中180公頃屬於台糖毛豆生產專區。
環團質疑開發必要性
根據水利署報告,人工湖完成後,也可作為觀光旅遊產業,增加週邊土地利用價值,吸引投資進駐。當地原本是易淹水地區,水利署強調,人工湖的設立和淹水改善工程,將能減少160多公頃的淹水面積。
不過,這樣的規劃內容引起環評委員質疑,委員歐陽嶠暉指出,改善漏水率與廢水回收,就能增加9萬5千多噸水源,比起人工湖的10萬噸水差距不大,是否有開發必要?開發人工湖將衝擊生態和產業,水利署應評估替代方案與人工湖在水資源開發上的成本,再考量何種方案才是最佳。
環保署30日進行高屏大湖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專案小組審查,當地農民與環保團體也到場陳情,表達興建後毛豆農地都會被淹沒,農民生計將成問題,要求環保署重新考量開發人工湖的必要性。(圖文/楊萬雲)
歐陽嶠暉以美國洛杉磯和新加坡為例,「過去洛杉磯的水由科羅拉多州支應,後來科羅拉多州無法再供水,洛杉磯就改以廢水回收作為用水來源。」歐陽嶠暉說,新加坡也面臨馬來西亞不願再供水的困境,因此以海水淡化、廢水回收來解決。歐陽嶠暉直言,高雄地區用水不足,卻不想辦法自力解決,不斷向其他地區要水,如今有許多工廠,包括中鋼等都以廢水回收再利用,都能提供工業使用,不一定要開發新水源。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朗也指出,高屏大湖第一次環差後,環保署決議針對「蓄水效益與水資源管理與調度」召開專家會議,而9月3日的專家會議上,專家學者也要求水利署針對效益問題詳細說明,但是提出的環差報告中,對於開發效益仍然說不清楚。
居民憂心加重淹水問題
委員游繁結質疑,水利署強調人工湖可改善淹水,但人工湖將在沿岸築上3至5公尺土堤,一旦下雨,水無法進入人工湖,可能導致人工湖鄰近淹水。當地居民侯兆百也憂心,那片農地屬於三河交匯處的低窪地區,本來就是易淹水區,且地下水位高。一旦人工湖完成,大雨降下使得水位上升,可能會衝破土堤,對周遭居民造成危險。
主席林慶偉表示,2006年之後,水利署就一直喊缺水,但也沒限過水,開發單位應提供莫拉克風災前後當地缺水與限水狀況,佐證是否有開發必要。
對於環保團體和環評委員的疑問,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長賴建信解釋,缺水來自水量匱乏和穩定程度。「水利署努力改善漏水率和廢水回收,但南部未來10年開發規劃中,水資源需求仍不斷增長,需要多元開發方案。」另外由於南部豐枯水期水量變化大,需要以人工湖來穩定供水,才能協助產業持續發展。水利署的說明仍無法說服委員,僅僅為了10萬噸用水就得進行大面積的開發案,主席要求水利署下次會議提出方案評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