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前先規畫 勿步希臘後塵
王伯元 — 2012年12月03日
對大部分官員,不論中央或地方,沒錢借錢彷彿是件天經地義的事,更有很多官員只為了討好選民或彰顯個人政績,不論建設本身是否符合經濟效益,都先借錢做了再說,這也造就許多「蚊子館」。至於還款計畫卻往往不切實際,甚至過度樂觀,一旦無法清償,只得再舉債還債,以致債務越滾越大,最後由全民埋單。這麼不負責任的行為,卻未受到全民嚴格批判。
行政院通過公債法修正案,調整未來中央地方政府舉債空間,引起地方政府反彈。
政府債台高築,中央加地方的債務已超過五兆,再加上六大基金潛藏性的財務缺口,台灣的國債已超過廿多兆,平均每位國民要背負九十多萬的債務。再不思改進,台灣很可能會步上希臘的後塵成為國際破產一族。
對大部分官員,不論中央或地方,沒錢借錢彷彿是件天經地義的事,更有很多官員只為了討好選民或彰顯個人政績,不論建設本身是否符合經濟效益,都先借錢做了再說,這也造就許多「蚊子館」。至於還款計畫卻往往不切實際,甚至過度樂觀,一旦無法清償,只得再舉債還債,以致債務越滾越大,最後由全民埋單。這麼不負責任的行為,卻未受到全民嚴格批判。
現在不但很多縣市首長將借錢當成了必然,不去考量要如何還款,中央也無事後的監督查核機制,還是撥款,助長了以債養債的歪風,也讓國家財政持續惡化。
各級政府不是不可以舉債,而是要先評估有無還債的能力,同時更應審慎評估舉債之目的。就像現在各縣市都在喊窮,但是為了跨年晚會輸人不輸陣,紛紛砸大錢舉辦。這樣的舉債有何意義可言。即便是攸關民生、非做不可的建設,也應詳細評估整個財務規劃,看是否有能力負擔。真正要做,也要以「從儉」為最高原則,將錢花在刀口上。
同時,我們在評估或選舉任何中央或地方官員時,都應該考量其是否具備「收支平衡」及「控制預算」能力。對於好大喜功,亂用公帑的首長或政黨,就應該用選票來制裁。也盼望行政立法機構能儘速完成一套完善的公債舉債法,嚴格把關,減緩債務的增長。同時積極開源節流,推動政府再造,提升行政效能,撙節預算,使台灣早日脫離巨額國債陰影,也讓後世子孫免除背債惡運。
(刊登於 2012.11.28. 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