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公債法,李鴻源:從分權分錢分工下手
謝文瑄 — 2012年12月10日
李鴻源表示,不要只談「中央要給地方多少錢」,應先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再談財政收支劃分或人員編制。五都改制將滿兩周年,會檢討如何分權、分錢和分工,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五都成立迄今,《公共債務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遲遲未配合修正,直至近期行政、立法兩院終積極研議,盼重新分配資源,卻引來部分地方首長反彈。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不要只談「中央要給地方多少錢」,錢、權及人事應三者並談。
五都改制將滿兩周年,內政部日前舉辦「縣市改制直轄市兩周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針對國土規畫、區域治理、城市競爭、地方財政等議題,展開跨領域對談。
針對目前中央、地方政府正為公債法及財劃法吵得不可開交,李鴻源認為,應先釐清中央到底是「管理單位」、「政策單位」還是「執行單位」。如果中央是執行單位,大部分預算在中央;如果地方是執行單位,那錢、人力資源應分給地方。
李鴻源表示,不要只談「中央要給地方多少錢」,應先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再談財政收支劃分或人員編制。五都改制將滿兩周年,會檢討如何分權、分錢和分工,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中央有中央的困難,地方有地方的困難,兩者應盡力溝通,讓財劃法及公債法盡快修訂通過,否則很多事情「卡」在那邊,尤其對新成立的直轄市很不利。另針對「研討會火藥味重」,朱立倫澄清「絕無此事」。
引用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2121000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