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末日 美麗灣有條件通過
台灣立報 — 2012年12月23日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環評撤銷與建照無效的美麗灣渡假村第七次環境影響評估,引發贊成與反對雙方到場關切。反對開發的環保團體、學者與當地莿桐部落族人以程序問題質疑會議合法性,但會議主席、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堅持開會,要求警察將抗議民眾帶離會場。
委員未過半 程序引爭議
討論時,黃明恩將委員帶往他處,媒體要求開放採訪,遭到拒絕。閉門會議之後,黃明恩宣布美麗灣開發案有條件通過。反對開發的民眾憤怒指責:「台東之恥、環評無效!」
根據美麗灣渡假村提出的報告,不少委員表示美麗灣爭議過大,若繼續進行第二期第三期開發,恐引起更大反彈;開發業者自動取消第二期和第三期的開發案,希望以現有建築面積進行環評。
會議一開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提出程序問題,質疑委員人數未過半不應開會,主席台東縣環保局局長黃明恩打算先邀請台東縣議員發言,引發在場民眾氣憤,認為毫無法源依據。
支持開發的議員與居民要求主席將反對人士驅離會議室,警察隨後強行將提出程序問題的民眾帶開,引發第一波衝突。場外反對開發案的學生企圖闖進會議室而遭警察拖離,2名學生遭逮捕。
衝突暫緩後,登記發言的民眾陳述意見。莿桐部落族人林淑玲表示,美麗灣開發案基地屬原住民傳統領域,當地居民已向行政院和監察院陳情,要求開發業者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取得部落同意。對於林淑玲的意見,富山村村長黃文明強調,富山村轄區內的莿桐部落族人都同意開發,沒有人反對。
違背環評預警精神
台東野鳥協會會員楊宗瑋質疑,環境影響評估是根據「預警原則」企圖降低開發對環境的衝擊,「美麗灣都已完成建築,委員怎能假裝還沒蓋好、假裝建築對環境沒有影響來審查?」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戴興盛強調:「沒有環評就沒有許可,沒有許可就沒有開發,根據這個意旨,6公頃開發面積環評遭撤銷、後續建照當然無效,如果讓美麗灣補環評,未來所有違建都可以就地合法!」
環評委員張章堂表示,此一開發案適法性遭質疑,開發單位報告中強調適法性上站得住腳,還得將此案送到中央環保署審查,才能讓民眾釋疑。不克出席的委員林啟燦以書面表示,美麗灣究竟屬於實質違建或程序違建,環保署和內政部見解不同,顯見上位法令無法釐清,應交由中央環評。
林啟燦提到,杉原海水浴場歷年水質檢測發現美麗灣施工期間污染數值上升,停工期間數值趨緩,業者提供的報告沒探討施工與污染是否有關。對於業者承諾使用三級薄膜處理污水,林啟燦指出三級薄膜的處理量值僅有15CMD(噸/每日),如何處理美麗灣250 CMD(噸/每日)的廢污水。
陸詩薇質疑環評委員多數都是環工背景,缺乏人文、海洋生態專業,違反環評委員多元專業組成原則。
居民期待在地就業
面對反對者的意見,支持美麗灣開發的居民強調,台東就業困難,許多年輕人被迫離開家鄉,曾在美麗灣工作的張小姐表示,自己本來是制服管理員,在美麗灣工作了4個月,但今年2月飯店遭法院裁定建照無效、縣政府要求停工後,飯店只好將4、50名員工解聘。她說:「在杉原很難找工作,我丈夫又生病,我得照顧他,無法到太遠的地方找工作,只好打零工和領政府低收入戶補助過日子。」
居民韓中興也強調,台東發展落後西部40年,西部早已鐵路電氣化,台東卻要到2013年才有電氣化,他說:「我們不是支持美麗灣,我們希望美麗灣開發後,可以帶動更多財團來台東投資。」
眼見當地居民希望依靠美麗灣提供130個工作機會讓台東子弟留在家鄉,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直言,就是因為過去的台東縣長無能,無法創造就業機會,民眾得依靠違法業者創造一百多個就業機會,真是當地的悲哀。
面對反對方和委員質疑,開發業者強調會加強污水處理、和建築防災措施,並無正面回應程序與侵犯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問題。各方意見陳述完畢後,黃明恩要求列席人員離開會場,將委員帶往他處討論。記者媒體要求比照中央環評模式,結論討論時也讓媒體與會,遭到黃明恩拒絕,並派駐警力將記者擋在會議室外,現場記者怒吼台東縣政府侵犯新聞採訪自由。
律師揚言再提告
經過半小時,黃明恩表示,經過充分討論,委員決議美麗灣渡假村有條件通過。反對民眾憤怒大喊:「環評違法、結論無效」、「台東之恥、環評無效」,台東縣政府所做出的「有條件通過」結論上,僅載明要求開發業者遵守承諾事項,未詳列「條件」內容,民眾痛批「這是什麼有條件通過?」
美麗灣環評再次闖關成功,對縣政府提起行政訴訟的律師詹順貴強調,「環評通過是可預期的,我們一定會再提告。這幾天從北纜到美麗灣,根本就是環評的世界末日。」他痛批,以前政府做壞事還會遮掩,現在都光明正大。他樂觀地表示:「這樣的環評最後要經過司法檢驗,程序如此草率,我們相信一定會再度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