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學者「假發票」事件,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接受專訪時強調,即使法律不完美或制度不合理,大家還是要遵守規定,依法行事,更要努力推動改革。而不是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講,拐彎抹角、便宜行事。
翁啟惠重申,學者使用「假發票」報帳,若是「公款私用」,把錢放進個人口袋或跟研究無關用途,就是貪汙,當然不行。若是「公款公用」,買跟研究有關的設備,但不是發票開立的名目,應該是偽造文書,而非貪汙。他希望檢調能進一步了解學者為什麼會這麼做,衡情後從輕量刑。
面對媒體詢問,學界普遍認為「假發票」是「制度殺人」,但翁啟惠在接受本報專訪時,斬釘截鐵地說,「我不會因為制度不合理,就用假發票!」他強調,不能因為法律不完美或制度不合理,就鑽漏洞,這麼做不是學者做研究的正確態度。
他指出,但也不是因此就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講,而是要一起推動改革,讓法律或制度更完善,而不是拐彎抹角、便宜行事,甚至把錢放進自己的口袋。
翁啟惠以在美國親身經驗建議政府,補助學者採購研究設備或器材時,由研究機構統籌經費支付及核銷業務,不要讓研究人員或研究助理經手任何採購經費。他說,美國研究人員根據廠商公開的型錄,確定採購廠牌及設備,經研究機構審核之後,就可直接下單。會計人員待設備或器材運抵實驗室,直接把款項付給廠商,研究人員在整個採購流程完全不經手任何金錢。
他進一步指出,很多教授擔心辛苦爭取來的經費繳庫,才想出在廠商處設立公基金,因此他認為研究經費使用的制度應該修改,讓研究經費可以流用到下一年度,甚至有一定比率可以流用到其他研究用途。
翁啟惠認為,利用這次經驗檢討法規制度面,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尤其目前使用研究經費,如果年終沒有花完,所有經費必須繳庫,但卻得背負執行不力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