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鏡德再生能源 學者:難全面複製
台灣醒報 — 2013年03月06日核四公投近期成為台灣最夯的話題,隨之也牽引出台灣能源政策的探討,許多學者與環團紛紛大搖再生能源的旗幟,呼籲台灣應以德國做為借鏡,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德國的再生能源發展不能全面複製。
德國自1990年開始大力發展太陽能,再生能源近年佔全國供電比高達20%,日本福島核災後,德國更宣布將於2022年全面廢核。北大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所長李堅明表示,目前國際間的再生能源技術雖然純熟,但台灣要全然仰賴再生能源,將會受到地域的限制,而且電費成本也會提高。
李堅明指出,台灣要依循德國發展太陽能光電並非不可行,不過因為太陽能板的設置需要特殊傾斜角度才能收到光,就目前國內建築的狀況,要普及到家家戶戶都裝太陽能板仍有困難。不過隨著技術的日新月異,未來可望突破,但就目前太陽能技術的發展,國內使用太陽能的電價要降到像目前平均電價(1度2元),大約需要10到20年的時間。
「提高能源效率,加入碳捕獲技術是最合乎台灣的方式。」李堅明認為,台灣現階段若要將核電的20%供電量完全交由再生能源替代,必要等到技術能夠突破地域限制的時候。政府可先透過提高電價、裝置節電設備等管道,達到提高能源效率的目的。另外,發展燃煤發電,並引進碳捕獲技術,可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
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岳勳4日以〈除了核電,看德國再生能源〉投書媒體表示,發展再生能源雖會造成民生電價上漲,不過德國近年來積極以法律與政策推動再生能源與節能的發展,所創造出來的新產業與工作機會卻不容忽視。
蔡岳勳指出,就德國核能安全部2011年的資料來看,德國花費在再生能源建設的總成本是109億歐元,但總體經濟計算下所得收益達到249億歐元,而再生能源相關產業也直接創造了38萬個工作機會,這些數據尚未包含因再生能源的發展,所增加的國家能源安全,或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益處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