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核四前先建立綠稅制度
經濟日報 — 2013年03月07日台電針對核四爭議曾經明白指出,核四廠完工後若無法商轉,台灣必須要有調漲電價的準備,2年後(2015)必然需要限電。台電所言,不必視之為恐嚇,但問台灣所需能源99%仰賴進口,對於能源的需求,原本就應付出較高的代價。不管反核或擁核,都無法推翻一個事實,油、電並非憑空而來,也無法再生,所有消耗性的資源,終有用盡的一天。沒有便宜的油,也沒有廉價的電已成國際常態,偏偏台灣除外,憑藉的絕非台灣擁有豐沛能源,而是執政者怠於面對伴隨漲價而來的政治壓力。
以油為例,依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2013年1月國際高級無鉛汽油的平均稅費占稅前價格的比率約是87%,台灣則僅有47%,僅次於產油大國美國,而且是亞洲最低。能源局取樣的歐洲國家則都在100%以上,包括在日本福島核能事故後,宣布2022年全面廢核的德國,其稅費比重高達134%,是台灣的3倍。觀察同期的油品價格,台灣高級無鉛汽油每公升售價約35元,韓國、新加坡都在50元以上,台灣主要競爭對手韓國趨近61元,油品售價高出台灣將近1倍。電價的國際比較亦然,台灣也在低價國家之林。
能源價格偏低不僅削弱國人珍惜能源的戒心,也阻礙產業轉型的意願,節能、減碳效果自然不彰。當然,過高的油電價格,會造成物價波動、產業競爭力下降等後遺症,但並非全然無法可解。規劃一套合宜的綠色稅制,稅收並能為全民所用,即可達到多贏的局面。換言之,以徵收能源稅(或碳稅)反映能源的合理價格,發揮「以價制量」的功能;再藉其稅收從事扶植綠能產業、降低國民或產業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等負擔的改革任務。如此一來,能源價格上漲的痛,自可因減稅、補貼獲得紓減,負面影響亦會降至最低。
綠色稅制在歐美國家早已施行多年,不論名之為碳稅、能源稅或環境稅,其稅收多數用來降低國民年金與醫療保費,減輕對企業及人民的重稅衝擊;北歐國家則用於社會福利、健保醫療,靠綠色稅收建構穩固的社會安全網。開徵綠稅必然會使油、電等能源使用者的負擔增加,但如同反核的宗旨在保護下一代的安全,與對綠色家園的堅持,即使徵稅會升高能源使用的成本,也是這一世代對環境應盡的義務,與無可擺脫的社會責任。
台灣並非沒有「能源稅」,只是現有徵稅制度零散且不足以達成節能減碳的重任。2008年馬政府賦稅改革委員會時期,曾研議整合現有能源相關稅費為「能源稅制」,分10年逐步調升能源稅負。未料遭逢金融海嘯,因而踩下實踐綠色稅制承諾的煞車;事隔5年,能源稅制仍一延再延。財政部長張盛和開出經濟成長達到3.5%,即啟動能源稅制法案的支票,則早已被行政院打了回票。儘管能源稅制是馬英九總統首任時期的承諾,但何時兌現,已無人敢言。
拉鋸30年的核四案,即將交付公投,結果尚未可知,唯可確定的是:不論核四存廢,能源的價格戰爭都要開打。而全球能源價格漲多跌少的走勢,更在在提醒政府,愈早推動綠色稅制,代價愈小,「能源稅」沒有再虛耗5年的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