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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力阻 高屏大湖退回經濟部

台灣立報
環保署召開環評大會,審查高屏大湖案其中一案。在地方居民及環團強烈反對下,此案遭環評大會投票駁回,退回經濟部。

高屏大湖工程計畫的前身,是10年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的「吉洋人工湖」,經濟部去年5月申請變更計畫名稱,因此案經行政院核定逾3年沒有實施開發行為,依環評法規定,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環保署審查。

開發單位經濟部南區水資源局提出變更開發期程、面積、引用水源和阻水工法興建高屏大湖,計畫在高屏的里港、旗山、美濃地區興建A、B、C、D、E5個湖,總面積約7百公頃。

經濟部南區水資源局長賴建信指出,高雄因有龐大工業用水需求,目前供水潛能(每天141.4萬噸)低於水源需求(每天161.6萬噸)。第1期工程計畫於里港地區興建220公頃E湖區,以高屏攔河堰及南化水庫餘水供應,工程經費斥資新台幣上百億元,預估完工後每天可供水10萬噸。

今年1月9日環保署專案小組第3次審查會議結論,分成甲乙兩案並陳的環評大會:甲案建議,僅E湖區部分審核修正通過;乙案退回經濟部,針對土地利用、水資源調度管理、多元替代方案及開發必要性通盤檢討後再送審。

高屏大湖案因衝擊台灣揚名國際的毛豆產業,遭毛豆業者強烈反對,高雄市政府與屏東縣政府也不支持。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及山林部主任楊俊朗長期關注,透過多次記者會公開說明,凸顯高屏大湖開發的必要性及急迫性,有諸多疑慮。

走向永續水資源利用

李根政與楊俊朗於環評大會上,針對開發單位經濟部南區水資源局長賴建信提出種種開發數據及用水需求,逐一質疑提出正反雙方論辯,會議長達4小時。

李根政表示,水利署在簡報中提出的節水方案,每天僅能節水3到4萬噸,「實在是太保守了。」他舉例,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花了55億,利用4年就能創造每天節水15.8萬公噸的成績。他認為否決高屏大湖開發案,代表台灣有機會將水資源開發利用,轉向真正永續的水資源利用方案。

楊俊朗則針對高屏大湖環評說明書提出質疑,「十年前高屏大湖環評通過,當初環境影響說明書說,高屏開挖後可以補注地下水,十年後環差說明書說,開挖後周遭地下水位會下降,同樣是高屏大湖環評說明書,對周遭環境影響的評估竟然是矛盾的。」

「蓄水還是炒地皮?」

在旗山經營農產公司的侯兆百則代表當地農民發言,他表示自己已經在E湖區附近種植毛豆十年,當初開挖的試驗湖區就在他家隔壁,「挖了十年,枯水期一滴水都沒有,請問十年來存了多少水?」他也指出,以前目前預定地的土地,一分地130萬,現在已經漲到250萬,他質疑,政府一直開挖良田,「是為了蓄水嗎?還是為了炒地皮?」

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敬虔也表示,台灣毛豆產業發展40年,品質受世界消費者肯定,目前在主要日本市場領先其他國家,勝過泰國和中國。若高屏大湖開發後,對於目前兩千公頃承租台糖土地的地產值影響相當大。儘管水利署提出替代方案,將毛豆農換地至台南仁德區虎山農場和台南市新市區東大社段、港墘段等處共213.9公頃農地,但虎山農場用地目前沒有水源,而仁德區農地本來就有在種植,僅是擴大種植面積,替代效應不大。

環評大會最終採記名投票表決,16名環評委員以10比6票,投乙案勝出。高屏大湖案遭環評大會駁回,此案須退回經濟部通盤檢討後再送審。

引用來源: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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