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案 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中國時報 — 2013年03月19日
爭議長達十年的美麗灣渡假村即將在今年開始營業,這座飯店從最初以○.九九七公頃基地避開環評、蓋好飯店再一路擴充補審環評,直到法院撤銷環評結論、判決建照無效後再重新提出環評,並在短短半年內「起死回生」過關。台東縣政府強調從頭到尾依法行政,環境律師詹順貴卻痛批,「美麗灣案是環評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位在台東卑南鄉美麗的杉原灣上,美麗灣渡假村去年十二月有條件通過環評,不過爭議至今仍未落幕。環境律師詹順貴三月初向環保署提出訴願,將再提行政訴訟並申請停止執行,他強調美麗灣規避法律、違法行事,台東縣府在判決已明指建照無效仍拒不拆除,再透過環評程序替業者護航,全民應加以撻伐。
環保團體指控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開發案「知法玩法」,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表示「不認同」;他強調,從頭到尾均依法行政,台東縣需要是環境、發展、社會安全、社會照顧,是全面性而不是只有鎖定一項,環境是其中之一,而不是唯一。
「《環評法》如何解釋幾乎是政府說了算。」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說,只有司法訴訟可以還公道於民,然而即便申訴成功也只是回到九十七年開始抗爭的原點,對土地的破壞、消失的傳統情感與記憶卻再也回不去。
歷經撤銷、補審、重做環評,美麗灣渡假村副總經理朱膺州則認為,「如果環評能有更完整的解釋與架構,美麗灣不會衍生這麼多風波。」他抱怨,如果當初環評法對開發面積或土地持有面積定義寫得更清楚,就不會有一部法令,是讓政府、環團與業者有各自解釋的空間,「十年來,我們賠上的是公司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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