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賣電給政府 容量倍增
中國時報 — 2013年03月24日
反核議題正夯,節能減碳意識抬頭,太陽能發電成為替代能源首選。據經濟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三月為止,已通過兩百六十五件民間企業或個人賣電給經濟部,總計容量達六十百萬瓦(MW),比去年同期數量、容量雙雙成長一倍。主要以南部偏多,南高屏占總案件七成。
反核聲浪高漲,再生能源似乎是替代核四最佳解決方案。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表示,為了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依照再生能源發展草案,透過合理躉購費率,每度電收購價約六到八元,成功吸引民眾賣電給政府。去年設置一百MW目標已成功達成。
能源局官員說,為反應民間申請踴躍,今年更調升目標至一百三十MW。截至目前為止,今年已通過民間或個人賣電給經濟部申請案,總計容量達六十MW,無論是總案件、總容量,都比去年同期成長一倍以上。
民間為何申請如此踴躍?能源局說,主因是政府收購費率較高。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付的躉購費率,屋頂型裝置容量不逾五百千瓦的購電費率在七.一元到八.三元,逾五百千瓦以上的費率則為六.三三元,就連地面型購電費率都有五.九元。比台電收購二.二元,高出一.六倍到二.七倍。
此外,為推動太陽光電普及,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能源局說,已推出「陽光屋頂」、「陽光電城」、「光電建築」、「陽光校園」、「陽光農業」與「陽光社區」等各項不同補助方案,如補助裝設太陽能熱水器。
以陽光社區為例,各直轄市、縣市可對轄區內,設置戶數達十戶以上,總設置容量五十千瓦以上案件,提案至能源局審查,通過審查後,每五十千瓦可獎勵二十萬元推廣費用,並依容量增加而遞增。
目前各縣市已陸續推出陽光電城,透過開發再生能源,以支援當地用電量。以新北市八里陽光電城為例,太陽能發電分別設置在淡水渡船頭、淡水漁人碼頭與八里環教中心等三區,去年總發電量為二十三.五九萬度,除了自用外,還賣電給台電,去年售電總費用約五十二萬元,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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