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草案試院通過 多繳少領延後退
聯合報 — 2013年04月12日
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銓敘部估算這項改革法案,未來五十年可為國庫省下四千多億元,並減少退撫基金二千多億元的潛藏負債,整體效益評估達六千多億元。銓敘部長張哲琛預估,新法至少可維持退撫基金卅年穩定,短期內不會再修訂。
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銓敘部估算這項改革法案,未來五十年可為國庫省下四千多億元,並減少退撫基金二千多億元的潛藏負債,整體效益評估達六千多億元。銓敘部長張哲琛預估,新法至少可維持退撫基金卅年穩定,短期內不會再修訂。
修法影響約七十萬人,包括現職、已退及未來五十年新進的公務員。至於為何是以五十年為計算基準?考試院官員表示,過去考試院都是以五十年為長期精算基準。
這次修法重點,包括明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為八十趴;降低為人詬病的十八趴優存利率,一方面逐年降低十八趴到九趴,並以公保年金取代十八趴;也將退撫基金中的公務員分攤比率由卅五趴增加到四十趴。退休公務員領月退的起支年齡,也延後為六十五歲,以達到「多繳、少領、延後退」目標。
考試院會昨天上午通過公務人員退撫法草案,下午就送進立法院,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一○五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
張哲琛說,新法施行後,每年可望為政府省下八十二億多元,預估方案施行後五十年內,可節省超過四千億元的財務支出;並可以減輕退撫基金二千一百億元的潛藏負債。
張哲琛表示,這次改革的效益,也合理降低公務員的退休給付,年資超過卅年的一般中低階公務員,到民國一一二年時,退休時的所得替代率可以維持在百分之八十左右,同年資的一般高階非主管的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也可以維持在百分之七十到八十之間。
這次改革影響範圍很大,張哲琛表示,除了八十四年六月卅日前退休者,不受影響外,所有已退、未退及未來新進公務員都會受到影響;原本領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部分不在改革範圍內,這次也將領一次退的公保養老給付的十八趴,列入改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