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地變下談活化觀光資源
經濟日報 — 2013年06月06日芮氏規模6.3的今年最大地震,加上日前36度高溫,以及暴雨和冰雹,在在預示了今年夏天的極端氣候。地震和暴雨將產生何種自然破壞,事前當然無法預知;但只要再來個小林村事件,就可能讓全民心靈痛苦地糾結,影響所及首推全台原住民賴以安身立命的家鄉住所,進而損傷台灣的觀光資源,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須積極思考完整原住民政策,為保護少數民族的永續,也為台灣觀光而戰。
全台原住民的生活環境越來越難存續,許多地理上的「邊際性」部落若未能即時搬遷,極可能成為天災地變下的犧牲者,並帶來社會的長久負擔。如同莫拉克風災迄今近四年,但受損的原民部落目前集中在屏東三地門、瑪家和霧台三鄉之間的禮納里永久屋社區;雖然已有棲身之地,但其經濟的復甦、原民部落生活的保存,卻還在嚴厲考驗地方和中央政府的執行力。
原住民的存在,已經成為各國發展觀光的寶貴資產。紐西蘭在觀光宣傳海報上一定會展示毛利人,邀請各國人士前往觀賞毛利人文化。到中國大西部旅遊者,一定對他們保存少數民族文化的努力印象深刻;並對張藝謀設計打造的「印象麗江」讚不絕口。台灣天生愛好音樂舞蹈的原住民,絕對是發展文創的寶貴資產。
然而,再好的藝術天賦、再豐富的原住民文化,如果沒有適當的設計和投入,都不可能創造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文創產業,為他們創造出足以安身立命的生活環境。中國大陸除了有張藝謀等人的投入外,還加入了許多藝術家、企業家的心血,才會產生雲南各地的蠟染,透過現代感十足的圖象設計,讓入境旅客愛不釋手;才會產生麗江古城的東巴木刻,讓大量旅客消費購置。而美國東北角普利茅斯的印地安博物館,如果沒有企業化的經營,當然也不可能產生那麼精緻誘人的印地安文物。回頭來看台灣,各地的原住民手工藝品,往往缺了那麼一點設計或製作技巧,無法提升到令觀光客心動的程度。因此,除了原住民本身需要努力之外,輔導單位更應該持續費心,提升其設計能力與製作技巧。
在此地震、風災、水災即將肆虐原民部落的前夕,中央和地方政府應該及早規劃,提供資源、土地和永久性社區,將尚存的「邊際性」原住民部落逐步遷移安頓,建立其足以和原型生態相互協調的新生活模式;不要等到災害發生、部落消失之後,措手不及而增加執行上的困擾。及早執行不僅可以避免人命損失,而且可以在深思熟慮下,將規劃執行地更妥善、免除種種負面效應。
此種規劃的最困難處,在於如何讓原住民經濟維繫在新的聚落中,讓他們既能選擇上山關照其原有的土地生計,也可以選擇在新址上建立新的經濟模式,不需要離鄉背景到都會謀生而脫離了部落。事實上,民國94年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4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及環境資源特性,策訂原住民族經濟政策,並輔導自然資源之保育及利用,發展其經濟產業。」在這個基本法下,就應該對原住民的經濟模式有不同於一般法規的適用,來保障原住民經濟,使其成為文創和觀光的重要資源,活化原住民部落和周邊的旅遊產業。然而,政府行政卻是僵化保守,成為原住民建立經濟模式的障礙。舉例而言,上述禮納里部落的原住民風災永久屋想從事民宿及進行商業登記,讓其民宿能夠正常發展、通路商能協助銷售其手工藝品,但營建署卻仍僵化解釋「永久屋必要生計」,令部落原住民迄今無法經營合法民宿並建立手工藝通路。
行政院施政經常被評為「無感」,可否從調整原住民政策開始,營造台灣文創觀光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