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設國家建設基金 支應公建
潘羿菁、呂雪彗 — 2013年07月31日國家舉債空間2~3年內破表,經建會主委管中閔首度拋出「國家建設基金」構想。管中閔說,政府財政收入少,為要加大公共建設,將研擬以活化國家資產方式,成立國家建設基金,可支應公共建設,又可做為短期因應景氣措施需求。
管中閔昨日出席一場論壇活動時指出,目前國內外景氣都處於復甦不如預期的階段,政府想要提振經濟,但是本身也碰到一些問題。
以政府預算來看,一年總預算為1兆9千億元,有70%是法定預算,管中閔形容,就好比一個人肌肉當中,有7成僵化不能自行調整,就無法依據當前局勢,彈性運用預算
同時,政府卡在公債法無法擴大舉債,所以當提出短期治標措施,被社會嫌力道不夠,提出中長期治本措施,又被說無感。
因此管中閔提出兩大改造,企圖扭轉政府財政困難而造成施政劣勢。第一、制度設計改造,許多台商面臨土地取得困難,或者是環評延宕投資計劃,只要土地取得簡化,加上環評機制改變,將會有助於吸引國內外投資。另外,金融業務鬆綁也是重要一環,適當金融監理是確保金融產業穩定發展,但是適當與國際接軌的監理制度則是必要性。
第二、政府支出改造,管中閔說,過去十多年來公共建設支出呈現負成長,讓經濟無法靠公共投資支撐,在稅收有限情況下,政府預算應該建立優先順序,不應依循舊章,同時,政府可以考慮,利用活化國有資產,成立國家建設基金,在不景氣時刻,提出振興經濟措施或政策,可以避免景氣過度波動,反而傷害大環境。
管中閔並未詳細說明構想,但據了解,經建會有意探討民營化公股事業的釋股,推動不動產證券化等方向,全面盤點充實國家財政來源投入公共建設,提出短中長期策略作法。
經建會探討的國家公共建設財源可行性,包括全面盤點政府基金,研擬短中長期挹注國家建設財源作法,研究既有基金能否扮演國家建設角色,或必須另立國家建設基金。
經建會要向政院高層報告後,才能決定是否要設置國家建設基金。基金的財源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動產部分,以釋出民營化公股事業股權為主,不動產則重啟檢討不動產證券化可行性。知情人士表示,國家財政已相當困窘,幾已見底了,可以檢討釋股部會順序、比例等,從國家角度來看,可以有更高度的決策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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