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謀殺紅樹林的凶手
中國時報 — 2013年09月18日紅樹林並非瀕絕物種,全世界分布處不少,但它的特色在於可以生長在海陸交界的潮間帶,是陸生,也是水生。另一個奇特的現象是,雖然它是植物,卻有動物的「胎生」特性,果實還在樹上未落地成長時,就已經形成胎生苗,猶如一棵迷你小樹;落下後,直插在河床的泥土上,開始生長,形成「水筆仔」的有趣景象。
淡水河口的紅樹林還有一個最值得國人重視的特色是,該處是全球紅樹林生長緯度最高的地區。除了這些生態、教育、學術上的價值,紅樹林能提供豐富的食物資源,成為海鳥生長、繁殖場所,也是候鳥遷徙的中途站;紅樹林也有防風消浪、保護海堤的經濟效益,並不只是一片沒用的樹林而已。
最近被新北市環保局查獲的偷排工業廢水事件,不折不扣是一件人為的紅樹林生態浩劫,若傳揚到國際上,對台灣的生態保育又是一筆令全體國人蒙羞的紀錄。尤其業者昇鴻電腦科技公司犯後不悔的態度,更令人憤怒,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筆電、手機外殼生產公司,就這樣大剌剌的破壞、甚至毀了一大片紅樹林!
在這起「紅樹林謀殺事件」中,直接凶手是昇鴻電腦。該公司以接暗管偷排方式,把酸鹼值高達1.67pH、等同鹽酸的工業廢水,絲毫不加稀釋或中和,就直接排入淡水河口。這麼高強度的酸鹼值,不只造成紅樹林枯死,連水中生物都難逃被毒死,更別說還有工業汙染物沉積到土壤、河床的環境破壞。
然而,該公司被查獲後,公司負責人完全不知事態的嚴重性,董事長黃茂達還敢說,「這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總經理謝汎鐸面臨20萬到100萬的罰款,以及勒令停業、被廢止營業登記證,竟然嗆聲是「抄家滅族」。
該公司辯稱是汙水處理設施的馬達壞了,才直接排放,也只排放了1天,並不是環保局說的2、3個月。然而,廣達30公頃的水域都被染成橘紅色,這可能是1天造成的嗎?真是把執法人員與國人當成3歲小兒!昇鴻電腦視法律與重要生態資源為無物,是無知,更是公然違法,一定要重罰。
政府體制則是殺了紅樹林的隱形凶手,包括法規太輕與查緝人力不足。這片紅樹林已經被畫為自然保護區,因此除了依《水汙染法》開罰,還可以按《文化資產保存法》開罰。
但《水汙法》和《文資法》的最高罰則都只有100萬,但昇鴻電腦蓄意損毀國家生態資源,犯後態度惡劣,豈是100萬元可以交代了事?面對國內屢屢發生的偷排工業廢水汙染環境事件,《水汙法》應該修法,或採提高罰款,或按業者營收比例開罰,才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國內對懲處不法的期待;修法重罰也是寶劍高懸,對不肖之輩的嚇阻。
這件令人震驚的汙染事件之所以被揭露,並非主管單位發現,而是民眾檢舉才曝光,新北市明查暗訪的蒐證了幾個月,才使業者俯首認罪,期間的辛苦值得肯定。但紅樹林所在的位置並非深山峻嶺難以到達之地,它就在開闊的水域,按環保局的說法,如果已經偷排了2、3個月,何以執法人員不能提前主動發現,要待民眾報信,才阻止了這場生態浩劫的繼續惡化?鐵漢副市長侯友宜在接受破案的掌聲之餘,也該檢討相關體系是否還有待補漏洞,及早防堵。
淡水的紅樹林,命運坎坷,前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路線通過紅樹林的淡北快速道路環評應撤銷,但新北市政府當做耳邊風,繼續興建,置紅樹林於被破壞的風險中,如今又被業者恣意荼毒。這一連串的漠視生態事件,似乎讓人在秋風中聽到了紅樹林的悲歌低吟…。
引用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91800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