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明年起推「全國區域計畫」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10月04日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3日說,明年起將打破現行北中南東4個區域計畫,推動1個全國區域計畫,以及18個區域計畫。
蕭家淇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為落實「國土計畫法草案」精神,在立法通過前,將依據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把現行北、中、南、東4個區域計畫,整合為「全國區域計畫」,以及18個轄區內有非都市用地的「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兩個層級的計畫,落實國土計畫法的精神及理念。
根據內政部規劃,目前除了台北市、嘉義市與金門、馬祖,在都市計畫範圍內,扣除這些區域計畫,未來全國還將有18個縣市區域計畫,1個全國區域計畫。
蕭家淇說,截至民國100年底(西元2011年底)止,各縣市都市計畫內可容納2,512萬人,但目前只居住了1,873萬人,還可容納639萬人,現行都市計畫用地供過於求,未來對新訂或擴大的都市計畫,將採總量管制,也會更為審慎。
他說,且各縣市自擬的都市計畫太過零散,光新北市就有46個區域計畫,台中市也有31個區域計畫,未來也將予以整合。
蕭家淇說,為了進一步廣泛聽取各界意見,內政部將於10月中旬分別在全台北、中、南、東舉辦公聽會,彙整各方意見後,再陳報行政院備案,各計畫預計自103年底起,陸續審議、核定及公告實施。
引用網址: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54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