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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區域計畫」四地公聽會開跑 民間仍無信任感

環境資訊中心
由於「國土計畫法」草案在立法院五進五出,始終未曾落實,內政部最近推出「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希望能在國土計畫法實行之前,先取代於1995~1997年間公告實施的北、中、南及東部四區域計畫,以補足目前許多缺漏的法規。此草案已於9月9日由行政院備查,將依法在40天內、10月中左右公告。

雖然規劃的營建署官員自認此舉立意良善,但由於此計畫事關集水區、農業區與活動斷層帶等地段的開發,民間團體擔憂將淪為對原有的開發限制大鬆綁,1日在由立委田秋堇、劉建國舉行的公聽會中,便有2、30位學者與民間團體前往關注。但營建署隨即宣佈在8至15日之間,在北中南東分別舉辦公聽會。擔憂營建署只是為了趕進度、瞞混過關,多個環團參與8日的台北場,再次表達了不信任的焦慮感,並提出先作政策環評、延後公告等要求。

環團:公聽會倉促而密集 溝通品質不佳將淪為作戲

由於放寬水庫集水區、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限制開發等規定引發質疑,內政部營建署承諾舉辦北中南東四場公聽會,今天在台北營建署舉辦第一場。營建署署長許文龍表示,9月9日行政院已備查的版本,將依法在40天內、十月中左右公告。

會前民間團體在營建署門外戳破「治水」、「防災」、「國土計畫」三顆汽球,提出此草案將與水保法、環評制度的修法合稱滅台三部曲,將「打開地獄之門」。他們指稱,營建署在草案完成前並未舉行聽證會、公聽會讓人民參與,其中的誠意讓他們質疑,而這四場倉促而密集的公聽會,恐怕無溝通品質可言,將淪為作一場戲。

對此,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再三使用「從善如流」一詞,表示由於目前這個版本還有農委會的全國農地保護政策與各部會的未來計畫兩部分未協調完成,因此年底尚要在向行政院提報一次,屆時將把民眾在公聽會發表的意見納入,甚至再辦更多場公聽會。而且也會馬上聯絡環保署討論是否應作政策環評,若有需要,便會在年底的提報前辦理。

民間團體批評此草案的中心思想仍不明確,更從中找出十大問題,也整理出十大亡國條款。對於當中對活動斷層兩側、水庫集水區、海岸、農地的禁止開發等字及「原住民保留地」等刪除;工業區開發與非法工廠合法化機制;政策環評權力下放給縣市自辦等,感到擔憂。

營建署也在簡報中準備了十個重要問題回應,除了表達「聽證會」的舉辦必須通知所有利益關係人,但此案涉及全國,因此無法辦到外,也承諾將改以辦更多公聽會來解決,資訊公開部分承諾會將所有的資料放置於該署網站首頁最明顯的位置。而民間要求的政策環評,則是應由環保署來決定是否辦理,但營建署承諾將會積極與環保署溝通討論。

「環境敏感區」新分級 是鬆綁或加嚴?

讓民間團體最為吃驚的,且在上次立委辦的公聽會中花時間爭論的「刪除『禁止』、『限制』等用字,營建署則解釋,這是由於在法律上區域計畫法並無權限,因此才作此修正,選擇繼續使用「不得」。

除了用字上的溝通,此草案對於水庫集水區、農地、海岸、斷層等環境敏感地區是否真有大鬆綁?在集水區方面,營建署表示過去「重要水庫集水區」屬「限制發展地區」,現將修正成兩級「環境敏感區」。供家用及公共給水的水庫集水區將列入第1級,將延續變更一通限制發展地區管制原則,與現行規定無異。營建署提出「重疊管制」的概念,強調其中96.8%的土地仍受其他限制條件的管制,其他的3.2%才是開發業者「承諾」後可開發。

在活動斷層方面,在此次計畫中,將調整為與山崩、地滑、土石流等合稱「地質敏感區」,而其中「斷層帶兩側一定距離」在經濟部地調所建議下將屬第二級,雖仍有相關的建築法令規範。但不為民間團體接受,民間擔憂緊鄰斷層帶可以蓋建築物或設施將造成風險。對此,營建署回應將再與地調所協調,爭取改列為「第一級」。

民間指出,刪除沿海自然保護區、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拿掉海岸禁止變更等,是在為美麗灣、悠活案等開發案解套,更合理化填海造陸政策。營建署強調,並未鬆綁海岸地區,反而會更加強海岸保護區的管理。原來的沿海自然保護區及沿海一般保護區都將分別現縮容許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及強度。更加因應氣候變遷加強海岸防護,在現行的管制基礎上再外加管制措施。例如增訂「建築基地如位於高潮線向岸50公尺範圍、高程7公尺以下,且無堤防保護之下列情形,應分析颱風暴潮及波浪溯上對基地之影響,並規劃適當安全防護措施,經相關技師簽證其安全性...」

地方自治或土皇帝登基 工業區侵蝕農地可有得解?

在都市計畫的新訂與擴大上,營建署希望改變目前採取零星個別提出申請,因此缺乏整體觀的現況,希望改為由各縣市檢驗整體都市計畫供需狀況、是否糧食安全等來評估。但民間對於由縣市政府提出並經區委會同意後,之後計畫內的任何案件不管是不是大過10公頃都不必再送區委會感到不妥,甚至稱其為「土皇帝登基條款」,舉美麗灣、林口森林、A7機場捷運等案,認為在目前各地縣市帶頭開發,不可能公平把關。民間也順道質疑「國家重大建設」的認定與法律位階不明,為何能不受各種法令的限制,造成浮濫與黑箱的惡果。更有民眾提出,在人口負成長的狀況下,為何不將都市計畫區解編,而非繼續進行都市擴張。

工業區變更與未登記工廠輔導更是民間砲火的焦點,民間指出,草案間出現農地開發鬆綁,10公頃以下可開發工業區、非法開發工廠等設置可合法化機制,涉變相鼓勵非法、開發變更分區可不必變更等,可能導致農地與灌溉用水的污染,到時國民將面臨「鎘米吃到飽」的狀況。

營建署則回應,輔導合法並非就地合法。位於優良弄地或周邊為優良農地地段,不得輔導合法,而聚集達使用分區變更規模者,若非都市土地達5公頃,都市土地達3公頃,要求變更成工業區,而未達工業區規模者,則可檢討變更成一般農業區,同時還有輔導轉型或遷廠的選項。營建署認為,比起10公頃以上的大型工廠對農地造成威脅,他們希望改為輔導小型的農產品加工廠,在農地附近直接進行農產加工,不但低污染,也可對農村提供就業機會。

原住民保留地爭議尚存 國土法亦因此受阻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在此草案中遭到刪除,讓與會民眾大抱不平,認為這將嚴重剝奪原住民族權益。但營建署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的爭議仍大,國土計畫法會在立院受阻擋,也與此討論牽動原住民立委神經有關。

但營建署指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的法源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其中內容為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或承租權等相關事宜,與區域計畫主要規範土地使用的屬性差異甚大。營建署強調,目前的草案是以原民會討論後的結果,而在原住民族土地專法制訂完成前,將由原民會與相關機關制訂原住民族使用管制專篇,並納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

官員民間無信任 營建署承諾開更多公聽會

但營建署的這些回應並未取得在場民間團體的信任,相對於官員的對此計畫充滿信心,民間團體的焦慮感越重,兩者的落差讓公聽會後半段零星發生爭執。但負責此案的綜合計畫組組長陳繼鳴對此仍感正面,「其實看到這麼多人來關心,我真的很開心。」他認為民間團體的確提出了不少他們沒有想到的層面。陳繼鳴更感性透露,希望能在退休前完成此計畫,「把制度建立起來,以後就不會因為在位的人是誰而有所不同。」

但民間團體則認為,忽略縣市政府帶頭粗暴開發的眾多個案經驗下,官員在辦公室中所進行的整體規劃,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恐怕還需進行更多的溝通,與更深入的民間參與。

引用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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