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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也需治土 學者呼籲公民參與

台灣醒報
「水患問題光靠水政單位有用嗎?」高雄師大附中教師魯台營25日在「水患治理與國土復育雙贏」公聽會上強調,水利署只能「治水」,但水患問題與土地、地質大有關係。學者與環團認為,內政部編列的6年600億《流域綜合特別治理條例》中有諸多法條過於草率,因此必須納入公民參與以及非工程治理機制。內政部回應,將參考環團意見,列入法條研擬。

高雄師大附中教師、高雄市綠色協會副理事長魯台營指出,台灣水患治理的關鍵問題,在於缺乏公民參與以及政策單位事權不統一,缺乏良好溝通。魯台營說,以德國的漢堡市為例,當地利用土地管理與地理資訊系統,進行環境改善,且盡量以非工程方式治理。

魯台營說,目前台灣的地方官一味爭取預算,但都把錢用錯地方,而且地方水利局局長的官階與水利署署長同等,「上級難有號召力,治理當然會出問題」。他表示,國內政府部門的預算編制僅有少數的學者專家參與,期間更少有公民或環保團體參與。「過去治水相關工程大多委託地方經營,但大多成效不彰;若加入公民參與,讓民眾成為工程的監督者,並維持後續的管理,治水將會更有效。」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瑞德表示,過去水患治理不彰,是因為缺乏對土地的管理,故此次6年600億的《流域綜合特別治理條例》中囊括了橋梁改道、農田排水、水產養殖池排水等土地使用的預算。但水患治理聯盟決策委員、中華產學發展協會講師梁蔭民認為,水患治理問題實為「缺乏對土地的了解」。他強調,台灣的水患治理都強調工程掛帥,完全沒有因地制宜。

「以南投頭社盆地為例,當地有許多排水設施,但水患問題仍未見好轉。原因在於當地土質屬泥炭土,吸水性佳,因此不需特別排水就會有如海綿般的效用。但治理單位不瞭解當地情形,施工過多導致土地無法負重,讓地表下沉,才讓淹水問題加劇,」梁蔭民說。

梁蔭民指出,條例中的魚塭排水與農田完全沒有必要,因為漁塭就是最佳的滯洪池;而農田淹水問題主要原因是休耕過久,田埂管理不佳造成進出水管道年久失修,只要加強疏通、管理即可解決,這些都是各地農田水利會應處理,而非靠政府預算解決。梁蔭民說,《流域綜合特別治理條例》中不必要的條文應刪除,並導入非工程治理計畫,由民眾與學者提供政府當地情形,採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法。

內政部營建署綜計處副組長林秉勳說,環保團體關切的《全國區域計畫法》在年底前就會進行第二階段的修定。其中將全國96座水庫分級,開放部份集水區低汙染開發,遭環團指控圖利開發單位,故年底前將與環保署商討,舉行政策環評。另外,6年600億的治水經費中不包含都市計劃、開發經費,僅限於流域治理和土地管理。而環保團體提供的公民參與、綜合治理等意見將納入政策研擬方向。

日前在內政部頒布的《全國區域計畫法》中,將水庫分為家用與非家用,其中非家用水庫集水區的上游可供小型工廠與水庫洗選場進駐。內政部長李鴻源也坦承,若家用水庫淤積完,民眾就得使用有汙染的非家用水庫,飲水安全堪慮。立委田秋堇強調,內政部、水利署、環保署的政策攸關整體民生用水與後代的飲水問題,不僅是水庫的清淤與解決水患問題,各部會必須積極整合。

引用來源: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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