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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茂:落實城市居住正義

記者陳怡臻
大台北地區BOT開發案陸續動工,卻引爆許多土地徵收爭議,也升高「都更」衝突,遺憾的是,政府以「國家利益」為出發點,缺乏「城市」概念,也忽略城市發展願景與居住正義。

 

大台北地區BOT開發案陸續動工,卻引爆許多土地徵收爭議,也升高「都更」衝突,遺憾的是,政府以「國家利益」為出發點,缺乏「城市」概念,也忽略城市發展願景與居住正義。
「城市」是國家發展的關鍵,全球的城市都在思考轉型問題,我國也透過BOT或地上權的方式,推動都市更新,但城市轉型不是只有「開發利益」;以廣慈博愛院開發案為例,原建物已經清空,卻因建商無法取得建照,居民至今仍與鐵皮屋共存,當地發展跟著停擺。
如果建商標得起碼50年的地上權,卻未能妥善規劃社區,未來恐怕還有更多「廣慈案」重演,這將是城市發展的重大危機;台北市現階段應思考的是,何謂居住正義與城市願景。
例如,城市包含各式各樣的人,政府應透過都市計劃來解決不同族群的需求。若年輕人有能力在台北市居住,城市就能留住創造力與活力;另外殘障者在市區的移動相對不便,若能優先入住捷運共構宅,將可提供方便的生活空間,這樣的都市更新才有價值、有正義。
然而現實卻是,過高的房價把青年、弱勢群族逐出北市,房地產成為財團暴富手段。例如頂新魏家只要小額的自備款,就能買到帝寶,一般百姓無法享有相同的福利;貧富之間許多不公義,政府應修正相關配套,縮小差距。
另外,當年京華城開業時,吸引許多國際品牌進駐,但當台北101啟用,品牌全部都轉移至101,這說明城市的「商業空間」是可以計算的,政府若不是沒有能力評估,就是對於城市發展的思考,僅止於把地標出去就好?
新北市「效法」台北市做法,2010年縣市合併後,大量複製BOT模式,包含蘆洲、淡水、林口、三峽、土城等,以致建設與資源錯置,令人不寒而慄。
任何產業都是在有限條件內,找尋最大經濟效益,建商與房地產業也不例外,政府作為中介者與平台,不應放任財團炒作土地,應即刻提出符合公共性的願景,落實城市居住正義。
(本文由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口述)

 

引用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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