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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退場 兩岸監督條例7版本上場

記者許雅筑、鄭宏斌
立法院本周五將召開院會,處理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包括政院版、民進黨團版以及反服貿群眾力推的民間版在內,共有七個專法草案將待一讀後交付委員會併案審查。下周起,朝野將在立法院展開新的攻防戰。

 

立法院本周五將召開院會,處理兩岸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相關草案,包括政院版、民進黨團版以及反服貿群眾力推的民間版在內,共有七個專法草案將待一讀後交付委員會併案審查。下周起,朝野將在立法院展開新的攻防戰。
七個版本中,以民間版、政院版及民進黨團版最受矚目。占領立院行動決策核心支持的民間版草案,主要有「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人權保障、政府有責、國會監督」等五大原則。
針對兩岸協議簽署過程,民間版分為「協商前、協商、簽署前、簽署後」四階段監督。協商前,必須先提出協定締結計畫,立法院可提出修正意見、附加或保留條款;協商時必須公開結果;簽署前應提出官方及民間評估報告,並經立院聽證會取得共識;簽署後若行政院認定對人民有重大影響或經半數立委同意,須交由立法院審查。
政院版主要精神為國會四階段溝通監督機制:協商議題形成、協商議題業務溝通、協議簽署前階段及協議簽署後,必須分別向立法院正副院長、朝野黨團、相關委員會、召委或委員等進行溝通協商。另外,當協商有相當進展時,須經兩階段國安審查機制把關,先由政院指派政委邀集國安局等開會審查,再由國安會複審。
民進黨版草案開宗明義指出,該法為規範台灣與中國「兩國」間締結協議相關事宜。若協議涉及國防、外交、財政及經濟等重大事項,行政院長須先向立法院報告;協議內容必須經立法院同意外,立委也可參加談判;簽署後,須經立院審議通過,必要時交公民投票複決。此外,立院也可對協議內容提出修正或要求保留。
另外,綠營立委姚文智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鄭麗君提出「台灣與中國簽署條約及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李應元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以及台聯黨團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都將併案審查。
這四個版本,皆要求立法院得審查協議內容,並可提出修正意見或保留,鄭麗君、姚文智與台聯黨團的草案也明定陸委會為統籌辦理機關。

 

引用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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