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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稅 vs. 碳交易,哪個好?

環境資訊中心
經濟學家認為,因廠商和家戶缺乏減碳誘因,若放任市場自由運作,溫室氣體排放量恐將大幅增加。因此,經濟學家建議導入汙染者付費的原則,透過碳稅或碳交易機制,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訂價。

經濟學家認為,因廠商和家戶缺乏減碳誘因,若放任市場自由運作,溫室氣體排放量恐將大幅增加。因此,經濟學家建議導入汙染者付費的原則,透過碳稅或碳交易機制,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訂價。

碳稅:價格工具 碳稅水準取決成效

碳稅(carbon tax)是一種價格工具,對每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課徵一筆稅目。當企業和家戶花在減碳的費用比碳稅還要便宜時,便有誘因主動減少碳排放量。

因此,最後減量的成效取決於碳稅水準的高低。碳稅的制訂,需先評估每單位汙染帶來的環境成本或損害,然後與控制該汙染的相關成本加以衡量。政策成功的關鍵,也取決於定訂出合適的碳稅水準,若訂得太低,企業和家戶可能會選擇繳稅以持續排放溫室氣體;若訂得比達成減碳目標所需的標準更高,則可能衝擊企業收益、就業和終端消費者。

碳交易:數量工具 受業界歡迎

與之相比,碳交易機制(cap-and-trade)則是所謂的數量工具,先建立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目標(cap),然後將二氧化碳排放許可(emissions permits,或稱二氧化碳排放權)核配給各個排碳廠商。

廠商的碳排放量不得超過許可的範圍。獲得許可的方式有初始撥配、拍賣、或與其他廠商逕行交易。由於每個廠商減少汙染量的成本和能力不同,當排放量低於許可範圍時,多出的許可額度便可進行交易。而因為排放總量已事先給定,碳排放許可的交易價格將隨市場供需狀況而波動。例如,當經濟成長、廠商接單不斷時,對碳排放許可的需求會高於供給,價格便跟著水漲船高;當經濟衰退、需求下降時,交易價格就會應聲下跌,碳交易便是透過這樣總量管理的機制給汙染行為訂價。

兩者差異:減碳成本分配

由於碳稅和碳交易都是將碳訂價,在某些理想情境中應該可以達成同樣的效果。但在現實中兩者有許多差異。

差異之一在於減碳成本的分配上。碳交易通常會採用溯往原則(grandfathering),即參考排放源過去的實際排放量,先撥給廠商一筆免費的排放量配額。如此,在碳交易機制的實行初期,廠商已獲得基線情境(business as usual)所需的大部份排放許可,頂多再支付額外的碳排放許可,因此成本低、意願高。可想而知,碳交易受到產業界的熱烈歡迎,而溯往原則也因此一直施行至今。

相比之下,碳稅機制是每生產出一單位的溫室氣體就得付稅,因此,對廠商的資產負債表衝擊較大。不過,雖然溯往原則就短期的企業利益來看較為有利,但未必是對社會最好的結果。

事實上,碳交易機制將原本政府應得的歲入,轉化為企業拍賣剩餘碳排放權後的私人利潤,可能會降低政府推動其他減稅工具的能力。

碳稅vs.碳交易=環境成本vs.減碳成本

除此之外,面對減碳成本與收益的不確定性,兩種機制的表現也不一樣。以碳稅來說,雖然短期內每人每排放一單位溫室氣體的成本是已知的,但施行之後的總碳排放量會有多少,卻無法預知。反過來說,碳交易雖然能確保排放總量的上限,但卻無法確知達成這個目標要花費多少成本。

究竟兩種機制孰優孰劣,取決於碳排放量的變化,對環境成本還是減碳成本的衝擊較大。若環境對碳排放變化的敏感度較高,例如增加碳排放量會造成顯著的環境破壞,則需先確認可承受的排放量以及可進行碳交易的基準點是什麼。相反地,若減碳成本對碳排放改變的敏感度更高,例如減少碳排放量會導致企業成本暴增,那麼用碳稅來控制住減碳成本是比較好的方式。

混和機制? 碳稅、碳交易均非萬靈丹

上述情形對氣候變遷政策的意涵為何,經濟學家仍有許多辯論。大部分經濟學家認為,因為氣候變遷取決於大氣中的整體溫室氣體存量,而每年新增的排放存量並不多,至少在一、兩年內,碳稅造成的排放量變化可能不至於對環境產生明顯效果,因此短期之內,這些不確定性對碳稅比較有利。

相形之下,由於驟然改變生產方式要花上企業一大筆錢,所以企業的減碳成本對碳排放量的改變非常敏感,受到的衝擊較大。不過,長期來看,碳稅未必是比較理想的選擇,因為當大氣中累積了大量的溫室氣體之後,也可能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損害。

另外,有些經濟學家建議使用混合兩種機制的政策模型。這類模型通常包含一個排放總量管制目標,再另外加上一些調節機制,例如制訂碳價格的下限或上限,讓排放權的價格保持在可接受範圍內。不過,混合機制也有一些問題,像是提高政策的複雜性,以及增加監管部門對排放權市場的干預。

整體來說,不論使用哪種制定碳價的政策,都只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眾多政策工具中的一種,而不是萬靈丹。

本文由倫敦政經學院葛拉漢氣候變遷和環境研究所Luca Taschini, Simon Dietz和 Naomi Hicks與英國衛報共同撰寫。

【參考資料】

引用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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