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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應有配套

林建甫
財政部日前公布全國賦稅收入統計,今年前7月稅收為1兆1,919億元,年增5.6%,創下歷年同期新高。但「土增稅」課徵件數則比去年同期減少2個百分點,7月土增稅更是衰退18.2%,已連續兩個月負成長。顯示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的政策未演先轟動。最近地方稅務局寄出調查可以享用自住稅率房屋1家戶只能3間的「住家用房屋」回復單,更已經引起市場上賣壓風潮。然而推動「房地合一」所涉的稅制改革工程浩大,需有妥適的規畫與相關配套,才能順利成功。

 

財政部日前公布全國賦稅收入統計,今年前7月稅收為1兆1,919億元,年增5.6%,創下歷年同期新高。但「土增稅」課徵件數則比去年同期減少2個百分點,7月土增稅更是衰退18.2%,已連續兩個月負成長。顯示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的政策未演先轟動。最近地方稅務局寄出調查可以享用自住稅率房屋1家戶只能3間的「住家用房屋」回復單,更已經引起市場上賣壓風潮。然而推動「房地合一」所涉的稅制改革工程浩大,需有妥適的規畫與相關配套,才能順利成功。

 

首先,我們認為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是正確的。因為目前國內採行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分別依據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課稅。3種價格均非實價,不僅偏離市價水準,無法真實反映稅負,更是造成台灣不動產「一地三價」現象的元凶。建設公司更常利用房地分離課稅,以提高土地售價、壓低房屋售價,並提高建屋成本費用的方式,操縱房地價格比例,達到規避房屋交易所得稅的目的。若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課徵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當更符合租稅公平。

其次,土增稅應有共識。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稅務節慶祝表揚大會上預告,未來將朝不修土增稅的前提下「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但房地稅合一,若不廢止土增稅,因必須沿用現有政府地政機關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或改以不動產房屋交易實價登錄制度計算實際地價後,以最近平均交易之資料作為新稅制的課徵依據,地價、房屋價格資料易失真,甚至會造成同一人買賣公寓、大廈賺相同的利潤卻繳不同稅的怪異現象。但不動產資本利得稅與土增稅有重複課稅嫌疑,也扭曲「房地合一」的稅務本意。若廢除土增稅牽涉修憲,若扣抵如何實施,需要共識。

第三,房地持有稅合一不能傷及無辜。為避免一般消費者、中產階級與自住者成了代罪羔羊,並化解不同利益團體的反彈阻力,持有稅的實價課稅,包括房屋稅、地價稅,應訂有豁免條款。盡量不影響個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的民眾及農用農舍適用,以保障居住權利。訂定較低的自用房地稅率,以不超過目前繳交稅賦為原則,保障居住者權利;非自用的則以實價及標準稅率課徵,有效提高投資客非自用住宅的持有成本及炒作障礙,甚至房越多,再累進。

第四,非自用住宅交易應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不動產資本利得是採分離課稅,或是併入綜合所得稅課徵兩者各有優劣,目前討論意見也分歧。但非自用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有盈餘若併入綜所稅課徵,高所得者適用最高稅率可達45%,對持有多戶房屋者影響很大,符合量能課稅精神。

第五,持續加強交易資訊透明化。目前實價登錄制度已經上路,不動產的資訊揭露有了基本制度,國內也有不動產估價鑑價制度,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實施前,政府及稅捐稽徵單位仍應加強交易資訊透明化,累積房地資訊數量,並對與現實脫鉤的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房屋評定現值進行檢討,從而使不動產繳納合理的稅負。

最後,奢侈稅應適時落日。未來若能落實「房地合一」稅制改革,持有者與交易對象皆已繳納合理稅賦,為避免「一頭牛剝兩層皮」重複課稅的現象,奢侈稅也應適時退場。

為杜絕房地產畸形發展,讓房市降溫、高房價軟著陸,房地產這種不會跑的稅改,不能等。但若不能事先謀求妥善規劃,並秉於稅賦公平的原則來進行稅改,民眾不僅無法感受到政府落實「居住正義」的美意,甚至將引發更大的民怨。

 

 

 

引用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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