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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安危機:塑化劑風暴

2014年10月,台灣全島再次因為劣質油事件捲起民眾對國內食品安全的恐懼不安,回頭想想,從2011年衛生署食藥局發現有廠商在食品中違法使用塑化劑開始,這一波波的食安問題似乎沒停過。原來,當時造成民眾對台灣食品安全一陣恐慌的塑化劑事件,只是全台食安風暴的開端

2014年10月,台灣全島再次因為劣質油事件捲起民眾對國內食品安全的恐懼不安,回頭想想,從2011年衛生署食藥局發現有廠商在食品中違法使用塑化劑開始,這一波波的食安問題似乎沒停過。原來,當時造成民眾對台灣食品安全一陣恐慌的塑化劑事件,只是全台食安風暴的開端……

便利超商飲料陳列架

昱伸、賓漢香料公司違法添加塑化劑

2011年3月,當時還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現為衛福部食藥署)的一位楊姓技正,在檢驗一件益生菌粉末時,發現異常訊號而積極檢測,因而揭發了昱伸香料公司違法將塑化劑DEHP加入起雲劑,供給下游廠商。當時衛生署緊急公告5大類食品,包括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凍和果醬,與膠粉錠狀類可能受到污染,全面進行清查,要求廠商證明使用之起雲劑來源。

除了昱伸公司,新北市衛生局發現另一家賓漢香料公司,也違法將另一種塑化劑DINP,加入起雲劑中販售牟利[1]

統一公司獲賠1.5億  消費者團體訴訟判賠120萬

檢調發現,昱伸在起雲劑中添加塑化劑超過15年,共售出102公噸的起雲劑與香料醬給下游17家業者,不知情下游廠商和消費者是末端的受害者。最高法院最後判處昱伸公司罰金2400萬元,負責人分別判處15年、12年,併科罰金。

在刑事部份,統一食品公司以塑化劑事件造成相關商品下架銷毀、商譽受損,向昱伸提告求償,法院判決昱伸需賠償1.3億元[2];而消基會代表數百位消費者向37家廠商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5億,結果地方法院判決廠商僅需賠償120萬元,原因是無法證明塑化劑對人體造成健康損害。

消基會當時指出,「塑化劑團體訴訟」是食品安全指標性案件,若團體訴訟無法給業者嚴懲,未來消費者將更難向黑心廠商爭取應有權益[3]

工業用塑化劑違法添加 來源無控管

這起塑化劑污染事件,讓民眾驚覺,原來日常喝的飲料中,添加了一種稱為「起雲劑」的合法食品添加物。

依照衛福部所訂定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可分為防腐劑、殺菌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膨脹劑、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營養添加劑、著色劑、香料、調味劑、調味劑(甜味劑)、黏稠劑(糊料)、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溶劑、乳化劑及其他等共17大類。

用阿拉伯膠、乳化劑、植物油及多種食品添加物混合而成的起雲劑,用途是讓食品乳化,使原本透明的飲料形成霧狀,避免油水分層,經常使用在非天然果汁、飲料、果凍、優格粉、運動飲料等。

起雲劑。圖片來源:截自東森新聞

而塑化劑原本是添加在塑膠、混凝土、牆版泥灰、水泥與石膏,讓這些材料柔軟或液化,一般生活中常見的塑膠製品,越柔軟的就是加了越多的塑化劑。違法業者為了節省成本,將塑化劑添加在起雲劑中販售給下游業者。

很明顯的,這些黑心業者在食品中添加了不該出現在食品中的添加物。

這個案件不僅透露出「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缺漏,還包括食品加工業的層層分工,而主管單位缺乏橫向聯繫、綜合管理,造成工業原料流向食品業加工卻無從追蹤、防範。事隔3年,黑心油品廠商仍舊使用工業用油品原料於人吃的食品中。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後加上了「安全」二字,民眾的食安仍舊得不到保障。

塑化劑管理部門。資料整理:台灣綠色和平

塑化劑危害 影響生殖機能

塑化劑事件發生後,食藥署在其官網中向民眾說明,在我們的生活中,塑化劑經常透過塑膠包裝或容器溶出,殘留在食物中,因此我們平常就會吃到塑化劑。

在塑化劑對人體造成的影響上,常見的塑化劑DEHP、BBP、DBP、DEP等屬於內分泌干擾物質,也就是「環境賀爾蒙」,可經由母乳傳給下一代,因此可能會影響生物體的生殖機能與發育。根據相關文獻顯示,DEHP可能造成男性陰莖短小、隱睪症、女性性早熟。

8種塑化劑毒素一覽表。圖片來源: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為了減輕民眾恐慌,食藥署指出,「塑化劑DEHP代謝速度非常快,進入人體後於12到24小時內約有一半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藉由尿液排出體外……如果長期吃超過每日可容忍攝取量時,才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影響[4]。」

認識生活中的塑化劑 避免塑毒上身

因為這次黑心廠商在飲料中添加塑化劑的事件,讓民眾開始注意到塑化劑在生活中污染的情況嚴重。塑化劑廣泛使用,包括油漆、塑膠容器和包裝、塑膠製品,以及含有定香劑的產品,都有添加塑化劑,通常是透過飲水、食物鏈及空氣接觸或呼吸進入人體,其中又以食入為主。

民眾生活中經常使用的塑膠食器,是溶出塑化劑最大的風險之一,因此應慎選食器的材質。即使是塑膠材質,亦有多種分類。前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曾指出,除了一般標示為3號的聚丙烯(PP)可耐熱至攝氏135度,用於微波加熱外,其餘皆不宜高溫使用[5]。生活中的塑毒無所不在,使用塑膠容器甚或塑膠製品前,應仔細辨識適不適宜使用。

美國塑膠工業協會將塑膠依材質分類及編號:

  • 1號: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
  • 2號:高密度聚乙烯(HDPE)
  • 3號:聚氯乙烯(PVC)
  • 4號:低密度聚乙烯(LDPE)
  • 5號:聚丙烯 (PP)
  • 6號:聚苯乙烯(PS)
  • 7號:其他(美耐皿、聚碳酸酯、聚乳酸、丙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聚甲基丙醯酸甲酯)

因2011年塑化劑污染事件,讓我們重新思考我們每天吃的食物應有的樣貌。黑心業者為了牟取暴利在食品中添加非法原料,儘管已因政府查緝成功且定罪,後續仍有層出不窮的黑心違法作為,讓台灣的食安危機似乎陷入了無底的黑洞。

消費者在面對食品廠商的違法作為時,或許無法透過訴訟求償取得公平對待,唯有拿回對食物的主控權拒絕黑心食品和企業,才有可能不在繼續當受害者。吃看得見食物原貌的食品、拒絕過多食品添加物的商品、認識食物的生產過程、向信譽好的製造者購買等,用更高的標準看待吃進我們身體的食物,才能當個聰明又健康的消費者。

引用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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