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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不是「一種」產業

楊渡
上次專欄寫了文創的整體觀,雖然觸及一些主要問題,但最核心的兩個觀念仍未能說明白,此即文化與產業。 先說被誤解最多的「產業」。事實上,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絕大多數人都談「創意」很少人願意去談產業,彷彿一談,就俗了,低了。但恰恰是產業,決定了文化與創意的生死。 然而,現在的「文創產業」根本上就是許多種產業的合稱,每一種產業有各自的特性與市場,內容就非常分殊,不是一句話就能全包。

上次專欄寫了文創的整體觀,雖然觸及一些主要問題,但最核心的兩個觀念仍未能說明白,此即文化與產業。

先說被誤解最多的「產業」。事實上,所謂「文化創意產業」,絕大多數人都談「創意」很少人願意去談產業,彷彿一談,就俗了,低了。但恰恰是產業,決定了文化與創意的生死。

然而,現在的「文創產業」根本上就是許多種產業的合稱,每一種產業有各自的特性與市場,內容就非常分殊,不是一句話就能全包。

電 影有電影的產業特性,從國內市場的拍片、製作、放映到回收都有一套系統。如果要去大陸放映,更牽涉到「合拍」、「進口放映」等問題。這些都得一開始就搞 定,不是邊拍邊做就可以。當年《賽德克.巴萊》拍到快完工了,送大陸審查,希望以「合拍」報批,這樣可以分多一點利潤。但因片子已近完工,根本不可能重頭 開始用「合拍」報批。結果只能以進口名義,修剪成短版放映。

而大陸現在動輒以上億人民幣來拍片的預算規模,其回收更難,一開始就算得精準, 這和台灣是完全不同的。但台灣電影市場最大的問題,恐怕還不是拍片,而是院線未完成售票系統的電腦連線,以致於放映商收了多少,全靠人說了算。這樣就導致 投資者投入大,卻無法回收,誰還敢繼續投資呢?

電影的融資當然也是一個問題。2009年剛完成「文化創意產業白皮書」的時候,政府曾有意要 國發基金投資侯孝賢拍《聶隱娘》。當時我還以為一切都已經完成了,最近看報導才知道,當時所有條件都談好了,最後卻因國發基金要求侯導保證電影完工上映, 但導演無法保證而作罷。畢竟,電影不是生產事業,說完工就結束。結果這一次的坎城影展風光,仍是靠了侯導的個人奮鬥,與政府無關。

電影如此,電視也不惶多讓。為了鼓勵文化產業,北京曾出爐政策,定出相當融資額度,讓銀行挺文化產業。只要電視製作公司在企畫新連續劇時,有了幾家衛星電視簽署播映意向書,回收有保障,就可以向銀行融資,較大規模的戲,還有上億人民幣。像華誼兄弟就是一個大戶。

但台灣可以嗎?

另一個問題是市場。電影電視的觀眾是有文化差異的。宮崎駿的電影在台灣風行一時,與台灣觀眾熟悉日本文化有關。可是習慣好萊塢的美國觀眾卻覺得其中沒有飛天飛車英雄,激不起美國孩子的興趣,觀眾依然有限。

所 以影視市場還是有文化差異的。最明顯的是語言。英語市場廣大,所以美劇、英劇大受歡迎。有人非常羨慕英國的創意產業發達,連公共電視BBC的戲劇與新聞都 可以行銷全世界,卻未曾想到它擁有全世界的英語大市場,所以有足夠資金培養出夠水準的劇本撰寫者、節目製作者、燈光、音效、導演等各種人才,然後才有好節 目。

現在大陸也是這樣的大市場,所以「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可做大投資,而好的連續劇,一集製作成本達到100、200萬人民幣,也 是常有的事。它可以從一個省市,賣到下一輪的省市,投資可以回收。但在台灣,有100萬台幣就很好了。這就是市場的差別,不是什麼政策可以改變的。政府在 這裡能做什麼?該做的是和大陸協商,讓大陸開放台灣的電影電視可以進口大陸。

出版業也是一樣。台灣是一個開放社會,大陸所有出版品都可以自由進口,但台灣出版品卻無法自由行銷大陸,政府該做的是在服貿協議中,協商大陸開放市場,讓台灣的出版業者有出路。

以上所述,只是講了影視與出版的一小部分,還不包括廣告、視覺藝術、設計、工藝等。它們的創作、市場與通路迥異,各有天空。我想說明的是,每一種文化創意產業,都有它的獨特性,有各自的市場與開拓方法,一句「文創產業」,幾條政策,就想解決所有問題,根本不可能。

依照不同的創意產業領域,規畫各自的政策方案,才是務實的解決之道。

引用來源:楊渡,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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