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當然是文創
吳戈卿 — 2015年06月22日hTC市值劇跌及開發無線互聯產業基礎架構的電信業者被趕出文創園區兩件看似無關事件,卻凸顯了政府與產業界對運用數位工具認知脫節,對定義數位內容前景迷惘,對推動數位經濟產業政策束手無策。
就 工具來說,手機用來通信並接收訊息,產業鏈猶如傳統產業,只集中在比較硬體功能的精緻多元,競爭市場需求與價格的差異化。就平台來說,手機成為資訊媒體的 載具與生活必需品,無論是自行開發或異業結合,產業鏈必須垂直匯聚等同價值或高附加價值的軟體產業。就數位科技的運用來說,手機主導數位內容產製的經濟規 模,產業鏈繁榮創造互聯網上每一個參與產業,既獨特又水平整合的新生經濟產值。
hTC市值墜落,不能只歸咎於小米價格低廉,其擴張性開發數位內容,連結互聯網相關產業與多屏接收裝置,是在競爭內容與產業的統合。三星與hTC的 競爭,也不只在比較差異的高階功能,三星投資知名社群媒體flipboard,正在競爭新聞雜誌平台的方便使用與獨特價值。蘋果更不在話下,去年從hTC 手上買下製造耳機及音響聞名的品牌beats,隨即主導改造增強蘋果在市場居弱勢的串流音樂,今年6月再推出apple music串流音樂新平台與beats分進合擊,企圖迎頭趕上,修正過去只專注經營音樂下載的自以為是。
國際媒體品頭論足兩隻手機品牌經營 beats的截然不同概念,說明一盛一衰的營運結果,即使存在跨國界主場優勢的因素,但根深蒂固的癥結是在體會運用日新月異的數位科技時,營運主導者及其 身處環境的導引政策與法律、相關競合產業的集體心態,是否從傳統產業的價格戰,培養轉型為知識經濟的價值競爭。
同樣看待販賣手機的電信業者,也反映了相同的認知矛盾與集體落伍。地方政府從傳產的角度認定電信業者不屬文創範疇,必須遷出文創園區。然而用平台與數位內容的角度看待手機的價值,那麼電信業者應該就不應只是在政策上被認定為「販賣工具與設備的硬體商」。
香 港最大電信公司「盈科」,投資建立頻道數最多的網路收費電視now tv,推出ott影音服務。鋪設數量最大的寬頻,連結家用生活互聯網,將傳統影視產業遠拋腦後,完整建構知識經濟的規模與獲利模式。美國最大電信公司 AT&T結盟且準備併購直播衛星direct tv,發展家用高速寬頻與無線網路,推出行動電視,前幾天因不當誤導使用者錯認無限下載資料的費率,要被FCC重罰1億美元。
港、美兩家把手機當成生活必需品的電信公司的發展際遇,背後都看得到思維與政策強烈改變的影子。全新的政策腦袋用「無線視野」看待一隻手機創造出的產業價值,透過強有力的公平法律規範,刺激新形式的競爭心態與利益分享的競合關係。
一隻手機,各自表述,兩種產業,多方詮釋。台灣如果不能在整合互補的產業新創動態過程中,運用平台與數位科技轉變手機相關產業的生命價值,搭建應運的再生性產業,終將避免不了在無線世界沉淪的宿命。(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引用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22000396-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