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能源稅?法律人: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不足
5月間中時的民調指出逾半民眾贊成課徵能源稅,顯示民眾重視節能減碳。但能源稅訂定是否真能發揮節能成效,並符合社會公平?5日在台大法學院舉辦的「能源稅法制之現況與展望研討會」上,法律專家們提出不同的觀點。
中時民調:逾半開徵能源稅。照片截取自中時。
加稅=羊毛出在羊身上?
能源稅即對能源產品所課徵的稅,通常是針對化石燃料,除了真實反映出能源使用的外部成本,也有藉由加稅引導產業走向節能與環境改善的正面意義。目前能源稅共有8個版本草案,將直接對柴油、汽油、燃料油等課稅。雖能源稅由企業負擔,但成本反映在物價上,最終消費者也會受影響。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汝吟認為,從化石燃料管制的方式是正確的。不致力改善能源使用,將成本全數轉嫁到消費者的企業終將被消費者拒絕,最終,市場機制會導向企業節能。
不過,台北大學法律助理教授高仁川提出另一觀點,他表示,從燃料課稅雖有其優點,但從消費端管制(例如增加電費等),民眾更能直接感受到物價壓力,進而促成消費習慣的改變。
台大法律系教授葛克昌則認為,能源稅將對企業與弱勢消費有重大影響,政府需完整且細膩的配套措施。能源稅不能單靠財稅跟經濟學者來制定。
減稅 整合現有能源稅費難度高
政府將能源稅定調為稅制改革,意即加稅的同時必須減少其他稅收,不加重人民賦稅。雖立意甚好,但在一加一減之間,影響甚廣。不同修法版本間,對減稅的方向仍有分歧,除了調降所得稅與協助弱勢外,如何與現有的能源稅費整合成了另一問題。
根據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高銘志的整理,政府目前對能源課徵的稅費包括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在特別公課1上,則有石油基金、推廣貿易服務費;在環境污染稅費,則有空氣汙染防制費、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費;另外還有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與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加起來高達10項。課徵的對象與目的跟使用方式都不盡相同。
高銘志認為,這些已課徵的稅費部分已有環境稅與碳稅的內涵,未來與能源稅整合時,應考量重複課稅的問題。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財稅法中心主任陳清秀也認為,如果目前的下游管制(如空污費等)與能源稅同時課徵,將造成過重的負擔,違反比例原則,也影響企業生存,應予以檢討修正。
能源稅討論 應重資料公開與公民參與
分析並研究不同能源稅草案版本的高銘志感慨,現在政府強調資訊公開,但不少草案版本都無法順利從網路上取得,法學研究也相對缺乏,能源稅法似乎是「最秘密」發展的能源與氣候法案。
高銘志認為政府應加強資訊公開,讓討論公開透明。另外他也提出財政部在討論能源稅時,常面臨企業利益團體的壓力,應促進「公眾參與」才能聽到大眾的聲音。
高仁川也認為,能源稅法的立法多是在立院內由黨團協商而來,討論與過程不夠公開,也缺乏專家意見,立法程序的公開與改革也很重要。
能源稅爭議由來已久。圖為2009年環團快閃行動,要求政府開徵能源稅抗暖化。攝影:呂苡榕。
能源稅爭議仍多 本會期難通過
近年來,地方紛紛進行環境保護立法,地方要求開徵碳稅、氣候變遷調適費、雲林禁燒生煤、或高雄管線自治條例等都引發中央地方權限問題。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環境與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廖欽福則指出,能源稅法中應訂定中央地方如何未來分配稅收,以解決未來爭端。
環境經濟學者、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梁啟源受訪時表示,他對立法院本會期推動能源法開徵並不樂觀。雖然《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已立下能源稅開徵的依據2,加上現今能源價格偏低,但梁啟源認為,目前是選舉期間,加上景氣不振,要通過能源稅法並不容易。
※ 註1:特別公課與稅捐不同,並非為滿足一般的國家財政需要而對一般國民課徵,而是為了特定任務的需要,而對於與該特定任務目的有特殊關係的特定群體的國民課徵的公法上負擔。(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
※ 註2: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進口化石燃料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