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新思維最重要
林建甫 — 2015年11月17日目前世界各國正如火如荼推動創新創業,希望促進經濟轉型,也解決青年高失業率的問題。我國在103年底行政院成立重量級旗艦計畫─「創新創業政策會報」,作為「替年輕人找出路」的施政重點,期能整合各部會分別推動之方案,發揮綜合效應。然而這其中的邏輯有問題,我們需要釐清並賦予新思維。
要靠創業解決失業問題,邏輯並不是那麼直接,或者說,如果要失業的人直接去創業,這根本很困難。一般而言,失業者往往是被雇用者,因為雇主事業失利,造成解散或裁員的結果。被雇用者比較守成並不具備創業者的人格特質:衝鋒與冒險的創業精神。然而創業成功,可以帶來就業的機會,的確可以解決社會的失業問題。因此創業成功者,除了本身的喜悅,也帶來經濟的「外部性」,幫助弱勢的失業者找到安身立命的基礎。因此,創新創業政策最終還是可以幫忙解決失業問題。
創新創業最重要的目標在幫助國家走向「創新驅動」的經濟發展階段,創造高附加價值,突破經濟成長瓶頸。如何促進創新創業?新思維最重要。在教育上,我們要改革教育制度,讓我們的年輕人有更好的訓練,可以順利進入職場,甚至不用幾年很快地成為創業家。因此培養有創意、有想像力的學生,而不是填鴨式教育下只會講光超、背多分就很重要。創業是有訣竅的,可以模仿的。在學校開設創業相關課程,另成立創業育成機構及支援機制、鼓勵大企業參與新創事業培育以及強化創業教育等。
目前大學在科研評價及導向上普遍存在重理論輕應用、重成果輕效益等現象,對科研產出成果能否及時轉化或產生效益不關心或關注度不高。而科研成果商品化及市場化條件的不足,產學也沒有適當管道的結合。企業自己摸索,對這些成果進行「二次開發」的積極度更不高。因此緊密產學合作,並推廣技轉,有絕對的必要性,如此才能有利於科研與生產、市場相結合,加速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進而提高科技研發和創新的效率。
另外,有兩種人,我認為政府應該放寬規定,破除體制機制約束,來釋放創新創業能量。
首先是各級公立學校體制內的教師或優秀科研人員。有些人有好的想法,又經驗豐富,對政策導向清楚,看得準市場機會,如果能讓他們加入到創業潮中,將會大大提高創業成功率。但目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規定,只能擔任國營事業、已上市(櫃)公司或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規畫申請上市(櫃)之外部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察人。另外對於新創生技新藥公司,是可以擔任董事,也可以持有公司創立時10%以上之股權。我們應思考放寬兼職規定到單位認可的公司,或者對於新設立的創新創業公司,應該可以比照對於新創生技新藥公司的優惠。
其次是對於各級公務人員,應放寬其留職停薪的規定,讓他們能離職創業。目前的留職停薪辦法可以說相當嚴格,雖然是不支薪的長假,但基本上均以2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1年。可是很多公務人員服務多年後,可能還懷抱創業夢想,或想轉換跑道,卻又捨不得目前的鐵飯碗。因此修改條文,鼓勵公務人員離職創業,放寬年限,並增加但書在若干年內保留其職缺。如此對萬一創業不成,日後想回任者給予保障,免除其後顧之憂,就能增加創業的嘗試,就能為社會增加活水。
政府亦應有創新性的思維來致力推動創業協助政策,如設立資訊平台,成立單一窗口一站式服務,為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的環境。財稅上做租稅減免誘因,提供創業投資基金;金融方面提供創業資金,方便取得、幫忙貸款信用保證。市場上,降低市場准入門檻,掃清制度障礙,給創新創業留出空間。政策上,提供創新獎勵與補助,投資新創事業及免費提供新創事業發展顧問諮詢。作法上,政府亦應引進國際大型創業活動、選送團隊出國參賽或進駐國外育成中心,增加國際交流,積極協助強化國際能量,以在全球的創新創業版圖讓台灣勝出。
引用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17000466-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