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高階白領來台,重拾外資活水
工商時報 — 2015年11月19日二十年前,在連戰擔任行政院長的期間,政府曾經搖旗吶喊,要打造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並且祭出減稅措施吸引外資來台。但是亞太營運中心最終淪為美麗的口號,營運總部的優惠大多被台灣的企業拿來做為節稅工具,我們的外資企業則逐年流失。當年外資群聚的天母,更隨著外派人員的減少,以及大直、信義計畫區的興起而逐漸沒落。
政府各部門雖然每隔幾年就提出吸引外資的政策,成效卻越來越低落。2014年外資對台灣的直接投資金額只剩下28億美元,根本難與中國大陸平均每月吸引外資投資500億美元相提並論,即使與投資台灣股市的外資、去年淨匯入2,031億美元相比,也知道政府不斷高喊吸引外資的政策,早已徹底失敗。
我們無意唱衰台灣,也無意指責政府在爭取外資政策上只做表面功夫,我們想要提出的是,吸引外資必須從「人性」著手,先吸引人,讓外國企業主對台灣有一定的想像空間,願意多來台灣,並且積極派出手下來台灣交流、工作,最終才能夠吸引到長期投資的資金。「人」、「財」一體兩面,能夠吸引到有錢、有權的企業決策者,才有可能吸引到投資,政府部門老是把力氣用在枝微末節的法規,見樹不見林的鬆綁,結果就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台灣在五、六○年代靠著低廉的勞動力,吸引到第一批的外資,當時土地便宜、勞工薪資微薄,吸引到日本為主的企業來台設廠,但是不要忘記,當年北投溫泉、林森北路六條通的陪酒小姐,對於吸引外資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後來台商拚命跑大陸,除了土地與勞工之外,意在言外的軟性因素也是不言可喻的吸引力。有了這些軟硬兼施的誘因,日本製造業來台灣、台灣的製造業去大陸,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台灣當然不可能再走回頭路,當年民智未開、賤賣土地與人民的故事也不可能重演,但是我們還是有很多的國際範例可循。到底英國、荷蘭、以色列、瑞典這些先進國家,如何源源不絕地吸引外資,如何讓跨國經理人願意千里迢迢、攜家帶眷、甚至拋妻棄子前往淘金?除了夢幻般的發財機會之外,跨國經理人的生活如何融入本地社會,如何讓高階白領「近悅遠來」,在台灣找到他們生活的樂趣,才是我們經濟部、勞動部的官員們,真正應該徹底思考的關鍵所在。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外國白領不論薪資高低,如果在台灣居留不超過183天,在台灣的所得即採取就源扣繳的模式,預課20%的所得稅;但是如果居留超過183天,那麼就會因為薪資高低,而出現高額的所得稅率。這樣的規定在所得稅法上必須兼顧本外國勞工稅率公平的原則,但是同樣的跨國企業外派經理人,同樣內容的工作,在香港、新加坡只要課徵17%的薪資所得稅,到了台灣卻可能暴增到45%,所有外派的經理人聽到這點,還有誰願意來台灣?如果經理人不願意來,又怎麼會有經理人去建議跨國總部來台設點?怎麼會有外資直接投資?
如果所得有五成要繳稅,那麼跨國企業的高階經理人也必然選擇留在香港、新加坡,只要偶爾到台灣出差即可。實際上,香港的大企業、金融機構已有大量的「Taiwan Desk」,裡面坐滿了英文流利的台灣經理人,正是稅制導致原本應該在台灣的投資,卻外流香港、新加坡的最佳明證。
近年來台灣關於「外國白領」的討論,大量集中在「聘僱薪資必須高於4萬7,971元」,就知道這幾年台灣根本沒有吸引到真正的跨國企業外派人員,而是吸引到英文老師、旅遊兼打工的白領,或者是拿著美國護照回台灣工作的年輕ABC。這些低階外國勞工,與爭取外資沒有關係,也真真實實在與本地的孩子爭搶入門工作,自然引起勞工團體的反彈、摩擦不斷。
經濟部為了TPP,推動外資白領雇用法規鬆綁,例如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台灣現有規定須在母集團受聘一年以上,才能派來台灣工作,勞動部已奉行政院指示修改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今年底前完成修法,免除須在母集團受聘滿一年的規定。類似的鬆綁,有助於加入TPP,卻無益於實際吸引外資。追本溯源,還是應該從「人」的角度切入,全面思考如何創造一個有利於跨國專業經理人工作、生活及租稅合理的環境,先把人吸引過來,才能打通外資入台的任督二脈。
引用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19000024-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