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給問嗎? 內政部來解答
在一片慶賀國土法通過的歡呼聲中,大家更想知道的是,這些與土地有關的問題,是否都能因《國土計畫法》通過而有所不同?
昨天,我們邀請長期關注土地與人權議題的詹順貴律師,從公民與專業律師的角度來為大家解答;今天,我們特別邀請長期參與國土法制定,並且是未來推動國土法的行政單位——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蔡玉滿科長,來協助解讀這部你我都應關心的《國土計畫法》。
11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國土法。左二、左三: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右二:立委林淑芬,右三:立委邱文彥。
Q1:過去的土地管理是分《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國土法》施行後,國土管理會有哪些變化?
蔡:國土計畫法將國土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四大分區。
未來《國土法》會取代現有的區域計畫、而都市計畫則屬於「城鄉發展地區」下的第一類、國家公園屬於「國土保育地區」下的第三類。
Q2:以墾丁國家公園為例,既是國家公園,但也有國家公園設立前的既有居民,後來又發展出遊憩與商業的地區,《國土法》能解決這類問題嗎?
蔡:國家公園是屬於「國土保育地區」下的「第三類國土保育地區」,未來仍受《國家公園法》管理。
日前有些居民表達希望脫離國家公園範圍的意願,這部分尚未確定。一旦土地脫離國家公園規劃範圍,將會依法訂出適當的國土功能分區。
Q3:不少台糖的優良農地現在都被轉成科技園區或工業區,未來台糖土地可都保留為優良農地嗎?
蔡:國土計畫是空間計畫性質,並不會針對特定產權類別進行規劃,所以台糖公司土地仍應視其土地資源特性進行規劃。
未來台糖土地能不能請作為科技園區或工業區使用,要看縣市的國土計畫中,該筆土地是被規劃「城鄉發展地區」或是「農業發展地區」而定。
Q4:請問國土計畫四分區是否都已劃設了?
蔡:國土分區尚未劃設。不過,因為國土計畫遲遲無法立法通過,內政部已提前規劃全國區域計畫與縣市區域計劃,就是為銜接國土計畫而預做準備。
規劃全國區域計畫時,特別針對農地,及其他分區進行討論,並有初步結論,未來會修正並適度銜接到全國國土計畫,也會依造程序重新辦理公聽會。
Q5:請問未來原住民土地的管理會受影響嗎?
蔡:由於目前《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還未完成立法,所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原住民保留地會先依《國土法》規定辦理。
目前《國土法》規定,特地區域如果有涉及到原住民土地及海域,內政部須要會同原民會共同擬訂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
等到《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完成後,如果該法有特殊規定,到時候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保留地就會回歸到《原住民基本法》管理。
Q6:請問最近爭議的非法工廠在農地合法化的問題,據估計全台可能有高達6~8萬家的違章工廠,屬於低污染事業又在特定區位能就地合法的僅有709間,請問其它違章工廠的問題能因國土計畫法而解決嗎?
蔡:未來只要規劃在「農業發展地區」的工廠就不合法。
依據《國土法》第32條規定,只要當地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就可以令這類建築變更使用或遷移。《國土法》下設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將協助地方執行所需要的經費。
Q7:國土法從公布到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共計需六、七年時程,這中間有新開發案該如何處裡?
蔡:《國土法》公布後一年施行,施行後二年內,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再經二年會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後,再二年會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共計六~七年的時程。
在國土功能分區未公告前,如果開發商單位打算在一般農業區內進行開發,仍需先經內政部審查開發許可,到時候內政部會根據土地使用原則審查,而國土法將作為審查參考。
蔡:現在正在進行的全國區域計畫與縣市區域計畫,其實都是為國土計畫所進行的預備計畫。
由於《國土法》公布後,還要三年才會公告全國國土計畫。為了讓這段期間,國土的管制仍有法可循,內政部正在進行的全國區域計畫還是會繼續完成。
至於在地方的部分:各縣市的縣市區域計畫都已接近完成階段,這些計畫都已經考慮到《國土法》銜接,所以接下來的工作,就是依據《國土法》規定修正縣市區域計畫,就可以完成縣市國土計畫。
等到國土功能分區公告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