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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有法源 緩解水資源 產業也愛

高雄市政府將於近期公告鳳山溪再生水廠招商,預計2018年產水運轉,這是去(2015)年底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後,第一個依法進行再生水收回再利用計畫。水利署表示,由於法令公告實施,使得政府、企業使用再生水於法有據,台灣水資源更能彈性利用,能緩解極端氣候旱澇不均的水資源困境。

去(2015)年底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後,讓水資源利用更具彈性。

去(2015)年底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後,讓水資源利用更具彈性。攝影:廖靜蕙。

面對極端氣候,台灣水資源利用也須更具彈性。水利署表示,今冬雖降雨頗豐,石門水庫蓄水率達93%,而寶山、寶山第二水庫蓄水率超過98%接近滿庫;但歷年教訓不可忘,對照去年同期各水庫水位屢創歷史新低,使得新北、桃竹苗、台中、北彰化、台南及高雄面臨開始第二階段限水,相關地區部分農田實施停灌休耕,各地無水可用,也影響各項產業發展環境。

有效的水資源回收再利用,為企業帶來契機,水利署舉封裝業日月光為例,去(2015)年上半年,各地抗旱找水,日月光即因中水回收廠,日產1萬噸回收水再利用,而得以免除因限水產生臨時抽回訂單的風險。

水利署指出,該公司經模廠驗證再生水水質不下於自來水,已開始規劃設置再生水系統於新建廠房,降低對自來水的需求依賴,找出因應氣候變遷長期投資營運的調適之道。

水利署進一步舉例,半導體業台積電、面板業友達等公司,也將與地方政府合作,以再生水替代自來水。台積電則基於水資源多元化運用,明確表達使用台南市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的意願;友達龍潭廠製程用水全回收,其台中廠2020年也將導入每日1萬噸再生水,提升用水自主性。

水利署表示,發展再生水的技術不成問題,但過去由於無法規支持,影響各產業投資及區域發展,「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無啻為此一困境提供解方,期能解決供水廠無法開發、用水廠商缺水影響投資意願的問題。

高雄市鳳山溪再生水廠市政府即將於近期公告招商,此乃該法通過後第一個由政府投資興建的再生水廠,參據世界各國經驗,發展再生水、多元化供水將為城市友善環境邁進一大步。

引用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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