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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華航看公營事業治理

編按: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這場行動除了揭示勞動權益、勞資關係等議題之外,也讓我們重新反思整個華航或甚至是公營事業的治理機制。

華航到底是誰的?

文/葉銀華(交大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華航到底是誰的?這是必須說清楚的議題,只從單方面思維,恐怕會以偏概全,特別是華航的最大股東是政府(公股股權約為四十五%)。

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華航不應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飛安、服務品質和員工的照顧才是重點。然而鄭市長的說法引發華航小股東不滿,他們反問鄭市長:華航是慈善事業嗎?華航空服員待遇優於國內同業,公司過去五年只有去年賺錢,今年前五個月營收已經落後長榮航。

鄭市長的言論某種程度有所立論,但可能與華航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立場有所背離,試問此次新任管理團隊對勞方的妥協,初估華航每年需增加十億元以上的費用,有可能讓華航淪為無法或很難賺錢的公司,如比一來,債權人、股東會再投入資金?華航又如何留住或招攬優秀員工?這些因素嚴重影響華航的飛安品質,難道不怕旅客不願搭華航班機?

當然我們認為公司治理不能只追求股東的利潤,而犧牲員工、旅客的權益。亦不能偏重員工權益,而讓公司犧牲股東的利潤與旅客的權益。

華航並非單方面利害關係人所擁有,而公司治理則是處理所有利害關係人的精細工程。利害關係人首先是客戶(顧客),畢竟客戶是讓公司產生現金流量的來源。而就投入資源於公司經營、希望參與公司收入分配者,可概分成非股東利害關係人(例如:員工、債權人)與股東兩大類,由於股東是最後分配盈餘者,因此由股東會選出董事會經營公司。公司在追求股東權益之前,必須先確保客戶與非股東利害關係人得到「合理」權益。當公司所有利害關係人都受到合理對待,公司才能永續發展。

華航勞資爭議,屬於泛公股事業治理的問題。由於泛公股事業董事長、總經理,以及主導人事政府,皆非公司股權擁有者,不管作為、不作為,影響的皆不是自己財富或權益,因此容易傾向短視的作為,產生「所有權缺位」的問題。

總結而言,華航罷工事件對利害關係人權益的影響,首先是華航過去五年,民國一百年到一○三年「虧損」十九點五億、四點二億、十二點七億、七點五億,一○四年拜油價下跌之賜,獲利五十七點六億;反觀同期間,長榮航空除一○三年虧損比華航多外,其餘皆是正的獲利表現、且優於華航。我們很怕在新任管理團隊原則性接受勞工訴求下,除非油價持續下跌,否則華航很難獲利。因此,凸顯新任管理團隊在作決策時,並未考量所有股東的權益。

其次就客戶權益而言,華航空服員選擇無預警罷工,嚴重影響旅客出國、回國權益。對於獨占事業與影響民生、金融穩定的罷工是被要求須維持必要之營運,而航空事業雖非獨占,但無預警罷工,客戶是很難轉搭其他航空公司,更無法改搭其他交通工具,我們呼籲航空事業的罷工應改成預警式,讓旅客有因應的時間。

最後,公司董事長與管理團隊在決策時,特別是沒有持股的他們,不能只有考量平息紛爭,更要平衡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以目前華航的經營績效,又給予勞方的要求,此時管理團隊必須強化績效、並維持正常營運與飛行安全,才對得起所有利害關係人。

引用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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