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南向政策是認真的
文/朱雲鵬(台北醫學大學經濟學講座教授)
政府推出了「新南向」政策,各界反應不一。有人從銷售的角度切入,把著眼點放在東南亞和南亞的新興市場;有人從成本角度切入,認為應當創造新的供應鏈;也有人從資源的角度切入,認為應當善用當地資源。不論什麼角度,到了最後,焦點都在於投資。如果只是貿易,現在就在做了,還有什麼新意?新南向是否有成果,要看相較於過去,是否有更多的投資、創造更多的效益。
可是,各國的投資環境差別很大。世界經濟論壇的2015~16全球競爭力指數,其中「公共制度」一項包含財產權保障、清廉度、司法及行政免於不公平待遇、公部門效率、治安,應當相當接近於所謂「投資環境」。根據這個排名,全世界第1名是芬蘭、第2名是新加坡;馬來西亞名列25、台灣名列27、中國大陸46、印尼59、印度63、越南78、菲律賓83、泰國90。
根據這個指數,台商如果是去新加坡,沒問題,去馬來西亞,和台灣本地類似,去其他地方,可以預期到所面臨的投資處境,將遠低於台灣,也低於對岸。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最能做的,就是讓台商投資獲得應有的保障。
簽雙邊投資保障協議是一條路;目前和台灣已經簽有類似協議的地方包含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泰國、印度和中國大陸等。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簽了以後,實際上無法履行,那簽協議的意義不大。
舉兩個最近發生的例子。國有事業之一的中鋼,為了進軍南亞,到印度投資鋼廠。原來說好熱軋原料關稅為5%,等到真正蓋好了廠,當地政府推翻協議,將關稅增加了1倍到10%,這樣一來,這個工廠的效益就大有問題了。在日本和南韓等競爭國,進口關稅只需1%,其鋼品相對而言具有競爭力,中鋼印度廠就很難和來自這些國家的進口品競爭。中鋼在印度的公司曾因此表示:「已有最壞的打算。」
另外一個例子也涉及中鋼,其占資本約1/4,而主要的股東是台塑,也就是越南河靜鋼廠。這個案子更離奇:今年4月初開始,幾乎是越南新政府上台的同時,中部河靜、廣治、廣平與順化等省份海岸出現大量魚類死亡,許多水產養殖戶因為從海濱接管抽取海水,也導致水產死亡,累積的死魚大約有70噸。由於河靜鋼廠所在的河靜省永安經濟區聚集多工業廠房,有民眾質疑是這些廠房排放廢水所致。
在4月底,該國資源與環境部副部長開記者會表示,經過調查,河靜鋼廠排水系統是合法的,由河靜省資源與環境廳人員負責日常監管與監測,廢水經過處理、檢測,達到越南標準後才排入海洋。但民眾不接受這個官方的說法,反而發動大規模的示威遊行。
到了6月底,案情直轉急下,越南政府改口,說河靜鋼廠要為這70噸的死魚事件負責,並要求該廠付出相當於台幣150億的罰金,等於約每噸死魚2億多元。不僅如此,越南新政府還推翻前政府所核定的減稅文件,要求河靜鋼廠返還退稅約新台幣22.4億元。
這樣的天價賠償,留下來更多的疑點和問題。疑點之一為,為何越南新舊政府對此案之態度不同,為何新政府前後的態度也不同?死魚事件是一事實認定問題,應當是一個科學問題,但在態度轉變的背後,是否有其他政治因素角力?一個還沒有點火的新廠,可以汙染到200公里長,相當於新竹到台南的沿海,則是另外一個有待釐清的疑點。
無論如何,從科學的角度看,真相只會有一個,但從其他政治因素的角度來看,事情就複雜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和印度都和我國簽有投資保障協定,前者早在1993年生效,後者於2005年生效。有發揮作用嗎?大家心知肚明。
所以,如果政府對於新南向政策是認真的,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落實雙邊投資保障協議。要保障的,是契約的履行、災害的科學認定、合理的爭議處理程序,這3個缺乏任何1個,投資就無法獲得保障。如果雙邊協議已簽,但依舊出問題,政府必須以國力為後盾,由外交途徑積極介入─這才是新南向政策應有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