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擬修法 國中小可合聘教師
為穩定偏鄉教師,教育部昨表示,將透過訂定《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及修改《國民教育法》,讓國中及國小可以跨教育階段合聘教師,解決偏鄉學校難覓專長教師的問題。不過教育團體提醒,這項政策將破壞既有教師證照制度,推動時要非常審慎。
林志成/台北報導
為穩定偏鄉教師,教育部昨表示,將透過訂定《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及修改《國民教育法》,讓國中及國小可以跨教育階段合聘教師,解決偏鄉學校難覓專長教師的問題。不過教育團體提醒,這項政策將破壞既有教師證照制度,推動時要非常審慎。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說,許多偏鄉學校學生人數少,有些課程就會聘請鐘點代課教師來教,但這類教師待遇低、沒有長期保障,不容易招到人,影響學生學習。
許麗娟說,現在教育部就透過行政指導,讓同一個學習階段的不同學校可以合聘老師,譬如兩所國中或兩所國小合聘一個老師;未來將透過修改《國民教育法》,將同一教育階段的合聘規定納入,提升位階。
此外,許麗娟說,教育部也會透過訂定《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條例》,讓不同教育階段的學校可以合聘特定專長的老師,譬如鄰近的國小和國中一起合聘英語或是表演藝術老師,以解決偏鄉某些領域沒有老師的問題。
台中新社福民國小校長陳厚仁表示, 他們學校有21個學生,英語老師是和其他國小合聘,但沒有體育或音樂的專任老師。未來教育部若開放讓鄰近國中及國小一起合聘特定專長的老師,偏鄉學校將受惠,有了特定專長老師,對學生學習更有幫助。不過陳厚仁也說,英語老師在面對國三生和小三生時,不可能是同一個教法。因此,如果合併特定專長老師,需要經過一段磨合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國中和國小的師資培訓不同、任用資格也不一樣,未來如果跨教育階段可共聘教師,將會造成不小衝擊。他建議,如果國中教師要成為國中及國小的合聘教師,最好補修學分取得國小教師證,才不會破壞現行教師證照制度。
引用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08000375-260114